牌頭鎮越山完國小校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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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會議制度

1 .教職工要根據安排按時參加學校、年級或部門組織的會議。
2 .會議考勤:全體教職工大會由辦公室組織簽到,各部門召開的會議由主管部門負責。
3 .無故不參加會議的,按曠工計。會議正式開始後到會或中途離開的,視為遲到或早退。
(一)校長辦公會
1 .校長辦公會原則上不安排具體時間,依據工作需要隨時召開。
2 .校長辦公會由校長負責召集,校長主持,由校長、副校長、辦公室主任及相關列席人員參加。
3 .校長辦公會研究決定學校工作中的重要事項,傳達上級工作部署,通報重要事項。
4 .凡需要提交校長辦公會議議定的事項,均由分管領導提出,會前由辦公室負責整理,經校長同意後列入會議議程。
5 .校長辦公會所決定的事項,由辦公室督促各處室按職責範圍落實。
6. 與會人員因事不能參加,應提前向校長請假。
7. 校長辦公會內容由辦公室負責記錄、歸檔。
(二)支部會議
1 .支部會議由校黨支部召集,書記或副書記主持。
2 .會議的內容是研究討論校黨務工作和有關學校全局性工作的重要決策及重大事項。
3 .校黨支部會議由校黨支部委員及需要列席的人員組成,與會人員因事不能參加的應向書記請假。
4 .黨支部會議決定的事項由黨支部書記或副書記委派學校辦公室督促有關處室按職責範圍落實。
5 .支部會議內容由辦公室負責記錄、歸檔。
(三)校務會
1 .校務會原則上在每周四上午召開,由辦公室召集,校長主持,主任以上領導及相關列席人員參加。
2 .校務會的內容:
( 1 )由各處室匯報一周的工作以及需要解決的問題,並安排下一周的工作。
( 2 )由校長解答各處室的工作及所提出的問題或意見,通報學校工作中的重要事項,傳達上級會議精神、安排部署下周工作。
3. 校務會所決定的事項,由辦公室督促各處室按職責範圍落實。
4. 校務會內容由辦公室負責記錄、歸檔。
(四)全校教職工會議
1 .全校教職工會議根據需要於每周五中午召開,會議由校主要領導批准,辦公室召集,由校主要領導主持。
2 .會議的主要內容是安排學校全局性工作,通報學校重大事項,傳達上級有關檔案、會議精神和工作部署。
3 .全校教職工會議由全體教職工參加,因事不能參加的應向主管領導請假。
4 .全校教職工會議內容由辦公室負責記錄、存檔。

二 勞動管理制度

(一)考勤制度
1 .全體教職工必須按時上下班,提倡提前上班。
2 .在國家規定的哺乳期內,哺乳時間為每天上、下午各一小時。
3 .堅持請假、銷假制度,上班期間無特殊情況嚴禁外出。
4 .無故不參加升旗的,按曠工 1 課時處理。
5 .上班時間後 10 分鐘內為遲到,超過 10 分鐘而不足一節課記誤工一節,以此類推,早退與遲到同理界定。
6 .由各處室、各年級負責人記錄本部門人員的出勤情況,月底統計好,將考勤表交到辦公室。各組和處室教職工相互監督,認真負責,實事求是,不弄虛作假。
7 .對違反考勤制度,無故曠工等情況將按照情節,依據學校及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8 .全體教職工應自覺、認真遵守教職工考勤紀律。
(二)請假制度
1 .請假:教職工因事、因病等原因不能正常上班,必須履行請假手續,不得無故缺勤,不得遲到、早退。
2 .上班時間內出校門要填寫出校單,註明事由、離校時間,回校後再填寫進校時間。
3 .公假要憑公假通知請假,並向主管主任匯報,無通知的公假要有主管主任簽字,並報到主管校長。
4 .女教工生育憑醫院診斷證明請產假,產假遇寒暑假順延同樣時間產假,一般情況下產假 3 個月,剖腹產者需增加 15 天假期,晚育者產假 4 個月,既晚育又剖腹產者產假假期應為 135 天。流產及各種節育手術按醫院證明休息,產假期滿後仍需病休,按病假計算。
5 .教職工結婚請婚假 3 天。
6 .教職工直系親屬死亡可請喪假 1-3 天。遇特殊情況特殊對待,如路途較遠者,可以申請校領導,給予適當的路假。
(三)請批假手續
1 .領導請假
校長、書記由縣教育局批准,副書記、副校長由校長批准。中層幹部請假一天由主管校長批准,兩天以上由校長批准。
2 .教職工請假
因病不能堅持工作可請病假,應事先辦理手續,安排好工作,急診應由本人或家屬電話通知學校,並在兩日內補辦手續。
因特殊事故必須由本人親自處理可請事假,但必須事先申請,領導同意後,方可按事假處理,事假累計每月不得超過 3 天。
病假、事假一天以內經年級組長批准,超過一天至兩天(含兩天)經主管主任批准,兩天至三天(含三天)經主管校長批准,三天以上到校長辦公室填寫請假單由校長批准。
各處室負責人認真記錄考勤,每月最後一個周五下午交辦公室匯總,學校備案。
(四)曠工及處理
1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視為曠工:
( 1 )每月三次遲到或早退記曠工一節。
( 2 )未辦理請假手續,或請假手續未被批准,擅自離開工作崗位者。
( 3 )請假期滿未申請續假,或申請續假未被批准者。
( 4 )經說服教育,拒不接受組織交給的工作任務,不按規定時間到所安排的工作崗位者。
( 5 )經查明請假理由系欺騙組織或偽造證明者。
2 .曠工期間一律扣除當日國發工資和當日結構工資,及其它獎勵,年度考核不合格。
3 .曠工超過 15 天者,按自動離職處理。
(五)考勤工作管理
1 .各處組負責人必須堅持原則,認真落實學校的規定,實事求是地記錄出勤情況。
2 .考勤表由處組負責人簽字,每月最後一個周五下午交辦公室。
3 .全體教職工大會及升旗活動由學校負責考勤,凡請假者由主管校長批准,曠會、遲到、早退者按有關規定處理。
4 .學校實行簽到和聯查制度。聯查小組隨時檢查並及時反饋,確有缺勤而考勤表上沒有標記,視為弄虛作假,對弄虛作假的,除按規定扣除津貼、資金外,罰本人 10 元,罰負責考勤人員 20 元。
5 .被扣發的津貼、資金一律從被罰者的下月工資中扣除。

三 教代會制度

1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召開學校教代會。
2 .學校教代會按照《工會組織法》每三年換屆一次,特殊情況可以提前或選期舉行。
3 .教代會產生 “ 工會 ” ,做為教代會的常設機構,負責教代會的日常工作,組織召開教代會各項工作會議。
4 .教代會參與學校民主管理,審議學校發展規劃、教育教學計畫、學校經費使用及學校重大問題,每學年審議校長工作報告。
5 .行使民主監督權力,維護教職工合法權益。

四 越山完小教職工行為規範

1 .為人師表,注重身教,衣著整潔、大方、得體,在校內不穿與教師身份不相宜的服裝,在校外服裝大方、高雅,不失教師本色,不佩戴與教師身份不相稱的飾物,不染與教師身份不符的發色,不染指甲。
2 .遵守公德,舉止文明,不在公共場所和學生面前吸菸。
3 .相互尊重,互相協作,文明稱謂,教師之間要以 “ 老師 ” 相稱,維護教師在學生中的威信。
4 .語言得體,尊重人格,人與人之間文明用語,禮貌待人,對學生不諷刺、不挖苦、不侮辱、不歧視,嚴禁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
5 .關心愛護學生,尊重家長,不訓斥、不指責家長,不接受家長禮物和宴請。
6 .中午不得飲酒,上班時間不在校內打牌、串辦公室、乾私事,自覺維護四中形象。
7 .上班時間不利用電腦玩遊戲,不得上網聊天、聽音樂、看影視劇等,不做與教學無關的事情。
8 .課上課下不傳播有害學生身心健康的思想,注意培養學生健康的人格和良好的思想品德。
9 .不搞有償家教。

五 幹部教師行業作風自律規定

1 .秉公盡職、廉潔奉公、不徇私情,嚴禁利用職權謀取私利,不挪用、占用單位公款公物,不得用校內物料做私活。
2 .嚴禁用公款大吃大喝、請客送禮。

3 .禁止巧立名目,擅自向家長、學生收費,堅決禁止任何個人向學生推銷、征訂課輔資料或商品,各種資料的征訂必須按規定程式辦理審批手續(審批手續為:年級組申請 ——— 主管主任審核 ——— 主管校長把關 ——— 校長審批 ——— 校長辦公室下發征訂單,並在校務公開欄內張貼)。未見校辦公室征訂通知單,學生應拒絕交費,對違規者一經查出,按違紀處理。
4 .嚴禁引誘學生、家長請客送禮,嚴禁採取各種方式向學生及家長索要財物。
5 .不搞有償家教,不得到校外輔導班任教。
6 .不準借出差外出開會,學習之機辦私事。
7 .嚴禁在辦公時間聊天(包括上網聊天)、會客、玩遊戲、嚴禁體罰,變相體罰、心罰學生,嚴禁留懲罰性作業。
8 .增強法制觀念,不準在工作和業務交往中收受禮品及禮金,無法拒絕或被動接受的一律按規定登記並交公處理。
9 .嚴格車輛管理,實行派車單制度。
10 .不準參與各種形式的賭博活動及其它不健康的活動。
11 .艱苦奮鬥、不講排場、不比闊氣、厲行節約、勤儉辦事,嚴禁鋪張浪費。
12 .嚴禁在課堂內使用通訊工具,無特殊情況不坐著講課,嚴禁擅自離開課堂。

六 校園管理規定

1 .師生憑胸卡進出學校,在校園內必須隨時佩帶胸卡。
2 .全體師生進入校園要下車,禮貌回應值勤學生的問候。
3 .全體師生的腳踏車、機車一律放到指定位置,違歸者按規定處理,教工子女的車輛要放學生存車處
4 .來訪人員需在傳達室進行登記,警衛人員與被訪人聯繫獲得允許後,方可進入學校。
5 .物品出校需憑各處室提供的出校單,沒有出校單,物品一律不準出校。
6 .值班人員每日對學校進行巡查,如發現未按規定熄燈、鎖門等現象及時記錄,並下發違紀通知單。
7 .教職工請假一律嚴格履行請假手續,申請照顧的,不享受每月的全勤獎補貼。
希望全體教職工認真遵守以上各項管理規定。

七 校務公開制度

學校按照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實行民主管理,自覺接受民眾監督。為增強校務活動的透明度,進一步提高幹部教師 “ 依法治教、依法治校 ” 的自覺性,特制定本制度。
(一)向幹部和教職工公開以下事項
1 .學校發展規劃、年度工作計畫。
2 .幹部與職工的聘任、普級、評優、獎懲、職評等有關政策規定和程式及結果。
3 .計畫生育的有關政策、結果。
4 .學校財務的收支情況,重大基建項目方案及大型教學儀器設備的購置。
(二)向學生、家長和社會公開的事項
1 .國家規定的收費的項目、標準、依據、程式、時間和代收代辦項目。
2 .考試的規程、評分標準和紀律。
3 .招生的政策、計畫、程式。
4 .涉及到學生、家長切身利益的事項。
(三)公開形式
1 .召開會議。召開教職工代表大會、教職工會議、學生會議和家長會議。
2 .書面公開。利用櫥窗、通知書與家長通信、收費聯繫卡等。

八 公章使用制度

1 .學校公章由辦公室責成專人保管,公章保管人員必須保證公章的正常使用和絕對安全,防止公章被盜用或濫用。
2 .個人或非本校工作人員使用公章時,公章保管人員要問明情況,經學校主要領導批准後方可用章。
3 .公章保管人員要遵守保密要求,不得委託他人代取、代用公章,不得私自用章,用公章時至少兩人在場。
4 .公章要在公章保存處使用,一般不能將公章帶出單位。
5 .各類用章必須認真填寫用章登記冊。
6 .批量使用公章時,須由辦公室對需用印件進行嚴格審核。
7 .公章保管人員應注重保養公章,定期對公章進行清洗,確保蓋章的清晰。

九 公文傳閱制度

1 .公文傳閱工作由辦公室負責。
2 .辦公室負責對來文進行統一編號、登記,填寫四中來文傳閱單。
3 .傳閱檔案一般先送主要領導閱,根據領導指示意見,辦公室再做進一步處理。
4 .堅持急件急辦的原則,對於急需辦理和落實的檔案,直接送主要領導或分管領導處閱看。
5 .對一般的傳閱件,由辦公室規定傳閱時間。有關處室及時閱看,最長時間不超過一天,閱後即退,不得積壓。如需長時間辦理的,可複印一份由本處室存留。
6 .辦公室應做好領導外出期間的重要檔案補送傳閱工作。
7 .已經傳閱的檔案,如需再用,可向辦公室借閱,並需辦理借閱手續。

十 請示報告制度

1 .校各處室、年級組應嚴格遵守請示報告制度。遇有緊急重大情況、突發事件、校主要負責人離校外出等情況,要及時請示報告。
2 .在正常工作日期間發生的重大事件,要通過正常渠道報送;在節假日、夜間發生的情況,要立即向校值班室、校主要值班領導報告,或直接向校長報告。
3 .對違紀學生的處理,需要報告學校的要在全力控制事態發展的前提下,及時報告,不越權處理,不隱瞞,盡力避免情況惡化或給學校增加難度。
4. 對校內發生的安全事故、治安案件、穩定等方面的緊急情況,各處室主要負責人要及時、妥善處置,並將相關情況報告校主要負責人。
5 .校各處室、年級組應嚴格遵守請示報告制度。遇有緊急重大情況、突發事件要及時請示報告。
6. 辦公室要隨時掌握學校各位領導及各處室領導外出情況,及時向校長匯報。

十一 學習制度

為了不斷提高全體教職工的政治理論、業務水平及個人修養,學校制訂了政治理論及業務學習制度。
1 .學校領導班子每周組織集體學習一次(周四上午),教職工每兩周(周四下午第 6 節)集體學習一次,學習內容為相關的政治理論、業務知識及黨和國家的重要檔案。
2 .學校集中組織的政治理論或業務學習由辦公室統一安排時間、地點,各處室、各年級要根據本部門的工作情況和實際需要安排學習時間、地點及內容。
3 .堅持集中學習與個人自學相結合的原則,除學習日外,個人還要充分利用業餘時間自學,不斷提高自身整體素質。

十二 公務接待制度

1 .學校接待一律由辦公室統一安排,需要各部門的配合,要杜絕各部門不通氣、互相脫節的現象。
2 .學校來客需就餐的,原則上安排在學校餐廳,各部門應及時把客人的人數、開飯時間等通知辦公室,由辦公室按接待標準進行安排。伙房不能安排的,特殊情況需外就餐的由校長審批,一事一清,嚴格用餐標準(每人 10 - 20 元)。
3 .實行對外接待審批制度,上級部門檢查、指導工作,主辦部門應提前一天與辦公室取得聯繫,填寫公務接待審批單,經主要領導審批簽字,由辦公室安排,按指定地點和標準執行。
4 .依接待需要,按部門合理安排陪餐,儘量減少陪餐人員。

十三 學校值班領導工作制度

為了保證學校正常的教學秩序,師生財產安全和突發性工作應急處理,制定如下工作制度。
1 .值班時間:每日早 7:00 至傍晚 3 ; 30 。
2 .認真履行,做到按時上、下班。
3 .值班時必須佩帶護導標誌,不準脫崗,有重要工作不到崗時,要找人替補。
4 .有學生在校時必須在校內用餐,不準陪客到外飲酒,要巡視校內學生紀律、安全等。各部環節做到萬無一失。
5 .學生放學前 10 分到崗,在校門口進行安全護導。
6 .要負責對校內值班人進行工作檢查。
7 .要對學校辦公樓、教學樓、實驗樓、宿舍樓及重要設施進行檢查。
8 .對學校教職工上下班和中途離校情況進行檢查並記錄。
9 .及時妥善處理各種緊急事項,做好記錄,並及時報告校長,然後向教育局報告。
10 .值班領導要積極協同值周班教師、同學認真檢查學生出入證件,並按照 “ 門前三包工作目標 ” ,及時清掃學校門外範圍的環境衛生。
11 .要根據季節變化,值班領導要在 “ 安全第一 ” 的前提下,及時清除雨、雪、疏通學生交通,保證師生上下班出入安全。
12 .做好值班期間的工作記錄和反饋工作。

十四 安全防範制度

1 .建立學校安全領導小組,校長為領導小組組長,成員由主管校長和相關處室的領導、重點部位的責任人組成。
2 .加強全體值班人員、門衛人員的管理,提高安全責任意識。
3 .做好全體師生的安全教育,高度樹立 “ 安全第一 ” 的思想,克服麻痹大意和僥倖心理,重視對動態的、間接的、隱性的安全問題的防範。
4 .加強經常性的安全檢查,堵塞各種漏洞,及時排除隱患。
5 .各重點部位設專人負責,每天做好對所管轄的區域的安全情況進行檢查。重要部位配齊滅火設備,計算機房安裝防盜報警器,一伙食部配備三鐵一器。
6 .教學樓無人時要鎖好門窗,有人期間加強護導巡視,並保證疏散通暢無阻。
7 .特殊學科的教學,任課教師在上課前檢查好使用的儀器、器材的安全情況,對學生進行必要的安全教育,提出安全注意事項。

十五 各處室、年級組辦公室管理規定

為了使廣大教職工有一個良好的工作環境,學校特制定對處室、年級組辦公室的管理規定,具體內容如下 :
1 .處室主任、年級組長為主要負責人,負責人要安排好本處室、年級組辦公室的值日安排表,分工明確到人,並且每天要督促檢查。
2 .室內地面每天要打掃乾淨,窗台、桌椅、玻璃每天要擦拭乾淨,牆壁屋頂要保持整潔。
3 .各種教學用具要擺放整齊,電腦、印表機、辦公桌椅及桌上物品要整齊有序。
4 .嚴禁室內牆壁亂貼、亂掛;不得在門窗上張貼、覆蓋紙張和刻劃。
5 .各種表格、規章制度的宣傳張貼要統一籌劃,不得隨意張貼。
6 .各處室、年級組辦公室的管理及衛生狀況由德育處負責檢查評估。

十六 各處室及年級組公物管理的有關規定

為加強學校資產、公物管理的責任制,特制定以下管理規定:
1 .建立班級、年級組、各處室職能組所用辦公用品,教育教學設備,服務設施台帳。
2 .每學期由總務處對各單位所用辦公用品、教育教學設備、服務設施進行登記,並進行完好狀況評價,由班長、班主任、年級組長、處室主任、職能組長和總務處共同簽字後存檔備查。
3 .各教學班、班主任為主要責任人;年級組、組長為主要責任人;各處室、主任為主要責任人。
4 .明確公物保管責任制,實行公物保管 “ 落實到室、責任到人 ” 的辦法,包括教室、辦公室、圖書室、資料室、活動室、儀器室、體育器材室、計算機教室、倉庫等部門。一旦公物被人為損壞應由主要責任人主動交賠償費,如非本室人員損壞,應由該室人員督促當事人賠償,如知情不報,又不落實當事人賠償的,則由該處室人員共同賠償。賠償標準見《學校物資損壞賠償標準》。
5 .為加強公物管理,堅持平時抽查,期中檢查、期末覆核、確保公物完好無缺。
6 .實行責任追究制度,各崗位人員,玩忽職守,造成經濟損失,原則上誰造成誰賠償,數額特別巨大、個人實在無力賠償的,學校可適當減免,凡造成 3000 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的,一般視情節輕重後予以紀律處分,超過 5000 元的,原則上解除勞動契約。凡有教職工、班主任受到經濟處罰的,將同時追究處罰該年級組長、處室主任。罰款額度由學校決定。

十七 關於假期用工的規定

1 .假期間各處室確需用工的,須填寫《假期用工登記表》,說明用工事由、工作內容、工作量等,並由主管校長簽字同意,校長批准。
2 .被派工人員上班時須向當天值班領導報到,填寫《用工情況記錄》,向值班領導說明當天的工作內容、工作量等相關情況,下班時須由值班領導簽字認可。
3 .用工結算,須由用工當天值班領導、主管校長和本人三方核對後,方可造表,經校長簽字後發放用工補助。
4 .假期間用工標準為: 30 元 / 天。
5 .假期用工補助不得兼得,用工時數必須嚴格控制,要體現奉獻精神。

十八 關於節約水電的有關規定

1 .全體師生員工都要注意節約用水用電,把節約用水用電變為自覺行動。
2 .各處組、班級、宿舍要實行用水用電崗位責任制,每天有專人負責,學校進行檢查監督。
3 .要做到人走燈滅,用水後關好龍頭,水塔停水時要特別注意關好水龍頭,以防來水時大量浪費。
4 .白天室內照明用電限制在能正常用眼的亮度時為止。
5 .餐廳、水房、廁所樓道的水管及電燈由衛生區值日班負責,每天按時進行關閉檢查。
6 .節水電工作實施崗位責任制,原則上各處、室、組由處、室、組主要領導負責,各班級由年級組長負責,宿舍由宿舍值班組長負責。學校對於節約水電的部門和班級要進行表揚或獎勵,對於浪費水電的部門或班級、宿舍及個人視情節進行通報批評,按有關規定進行處罰,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並收取所浪費的水電費用。

十九 食堂飲食衛生管理辦法

為做好學校飲食衛生安全工作,加強學校飲食衛生安全管理,確保師生安全,杜絕飲食安全事故發生,促進學生健康成長,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和有關規定,結合我校實際,現制定學校飲食衛生管理辦法。
1 、學校領導及負責學生集體用餐的炊管人員都要樹立 “ 安全第一 ” 的意識,以服務為宗旨。學生食堂實行成本核算。學生用餐堅持學生及家長自願的原則,住宿生必須在校內食堂用餐,確保全全。
2 、學校食堂必須有食品衛生許可證。炊管人員必須有健康證,並定期體檢。沒有健康證不得上崗。
3 、食堂配備好學生洗手、餐具清洗設備和符合衛生標準的飯菜暫存場所,對存儲食物和飲用水源要監控並固封好。
4 、管理員要掌握必要的食品衛生和營養知識,食譜要做到合理搭配,保證學生有必要的營養攝入,實行計畫食譜。
5 、食堂不得供應未經加熱的食品,不得從校外購買任何無衛生許可證製作的熟食。嚴禁食用腐爛變質的飯菜,嚴禁食用炒豆角,炒剩米飯,防止食物中毒及其他傳染病的發生。
6 、要保持食堂及其周圍環境的清潔衛生,要有防蠅、防鼠設備。生熟要分放,切生、熟食物所用的菜板、刀具要分開,各類器具要定期消毒保持清潔。
7 、食堂糧、油、肉、菜、蛋等各種調味料必須定點進貨,並隨時接受伙委會和學校及有關部門的檢查監督,保證貨源質量,堅決防止偽劣貨物進入食堂。
8 、食堂必須接受縣教育行政部門和縣衛生行政部門的監督管理,接受伙委會每月一次的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整改。
9 、發生食物中毒等意外事件要及時向衛生行政部門和縣教育行政六門報告並積極採取控制措施。
10 、對食堂實行量化考評,凡考評不合格者取消其炊管資格,考評不達到良者不能評為先進集體和個人。
11 、實行學校飲食衛生安全工作責任制。學校法人負總責,分管領導具體負責,炊管人員直接負責。層層明確責任,簽定責任書。建立健全各項制度。凡違反本管理辦法發生食物中毒等事件,將追究領導及有關人員的責任。
財務管理制度

二十 財務管理要求

學校財務應貫徹執行國家有關財務工作的方針、政策和上級部門有關規定,遵守勤儉辦學的方針,有效地合理安排各項資金和各種經濟活動,保證教育教學工作正常進行。各項資金使用必須以教書育人為中心,為提高教育質量服務。
(一)預算管理
1 .預算編制:按上級主管部門核實的年度預算指標,結合學校具體情況,參考上年度預算執行情況和多年學校工作需要編制本年度預算。預算由校長、主管校長、總務主任和會計人員共同擬定,要求本著 “ 統籌兼顧、保證重點 ” 的原則,把預算層層分解落實到各部門。預算支出不得大於各項資金的總收入,要安排一定的機動財力,解決實際工作中的緊迫檔案。在預算編制分配中,先由財務室提出意見,再由總務主任、主管校長審核,報校長審定,最後預算計畫要經校長辦公會通過。
2 .預算執行:預算確定後,學校各項開支應嚴格按照預算執行,把合理的安排變為現實,以取得預期效果。財務室按規定時間編制季度分月款計畫,合理調動資金使用。對計畫外急需經費,應通過學校研究後調劑解決。財務室主管會計要協助各用款部門做好財務工作,發現經費不足或有餘,本著量力而行,雙增雙節的精神及時進行調劑,做到既管錢又管事,保證學校工作順利進行。會計人員要定期檢查預算執行情況,發現問題及時向領導匯報。
3 .年度決算:按照上級有關規定進行會計年度結算,學校按規定編制年度決算。在決算中要認真整理帳目,按會計達標標準,搞好年終清理結算工作。要認真分析預算的執行情況、分析收入支出管理情況、分析資金管理情況並總結工作,為下年度工作做好準備。
(二)資金管理
1 .收入:預算內的收入,應按上級財政和主管部門檔案精神辦理;預算外的收入,要嚴格執行物價局有關檔案,按規定項目和標準合理收費、合法收費。
2 .支出:對學校的一切開支,都必須在預算項目內,經過校長審核後方能支出。在保證教職工的工資及有關政策性規定的福利補貼外,對公用經費,如公務費、設備購置費、修繕費和業務費等必須嚴格管理。使用前,使用部門應有預算請示報告,批准後才能支出,要儘可能壓縮在預算內,特殊情況確有必要超過預算時,在可行情況下,可酌情給予解決。
3 .按規定嚴格分清預算內、外資金,分別立帳、分別核算,在使用中嚴格遵守財經法規和銀行結算紀律,銀行帳戶、支票不得外借、轉讓和套用,經濟往來中發生的各種問題要及時按規定處理,防止造成積壓和拖欠等情況。
(三)財務管理
1 .堅決貫徹執行國家的有關財經方針、政策、會計法規及各項財務制度,嚴格執行社會集團購買物資的審批制度,任何人不得在政策法規範圍之外,自作主張處理財務問題。
2 .總務主管校長協助校長做好財務管理工作,學校財務活動必須經總務主管校長審核,校長審批後方能實施。重大開支項目,必須經校領導集體決定,任何個人不得擅自決定。
3 .學校教職工因公出差或外出進修學習,必須經校長批准,未經批准或與本職專業不對口的進修學習,其一切費用不予報銷。因公需要借款應經校長審批後,按照規定手續辦理,出差回來後應在三天內到財務室辦理報銷、銷帳手續。
4 .採購人員購買設備、儀器、辦公用品或其他物資,應按規定使用支票,少用現金,物品購回,經驗收後及時辦理報銷手續。
5 .財務人員必須遵守貨幣資金管理制度,庫存現金不得超過銀行核定限額,無白條抵庫,無透支現象,否則發生意外由當事人負責。
6 .對上級撥給的專項經費,必須專款專用。
7 .報銷、發放各種資金,必須嚴格履行財務手續,必須堅持 “ 一支筆 ” 審簽制度。
8 .對於財務人員履行職責、工作業績突出者,學校根據其業績大小給予獎勵(數額另定);對於不履行崗位職責、玩忽職守、工作中出現重大失誤或造成經濟損失者,據情節輕重給予懲罰或者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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