燈馬村

燈馬村

燈馬村位於咪里七村周邊,轄1個村民小組,有農戶42戶,鄉村人口224人。全村有耕地總面積196畝,農民收入主要以種植業為主。截止2008年底,該村已實現通水、通電、通電視、通電話,不通路,無路燈。

基本信息

村情概況

位於咪里七村周邊,距離村委會5 公
村莊全貌
里,距離鄉15公里。國土面積2.6平方公里,海拔1310米,年平均氣溫17.6 ℃,年降水量2487毫米,適宜種植茶葉、草果等農作物。有耕地196畝,其中人均耕地.9畝;有林地2351.9畝。全村轄1個村民小組,有農戶42戶,有鄉村人口224人,其中農業人口224人,勞動力145人,其中從事第一產業人數121人。該村的主要產業為茶葉,主要銷售往本縣。2008年 主產業全村銷售總收入3萬元,占農村經濟總收入9.42 %。2008年全村經濟總收入21.35萬元,農民人均純收入 852元。該村屬於貧困村,農民收入主要以種植業為主。該村目前無特色產業,計畫大力發展茶葉、草果產業。沒有企業。

農村經濟

該村有耕地總面積196畝(其中:田142畝,地54畝),人均耕地0.9畝,主要種植水稻、玉米等作物;擁有
茶葉種植業
林地2351.9畝,其中經濟林果地551.4畝,人均經濟林果地2.46畝,主要種植茶葉、草果等經濟林果;無水面面積、草地;荒山荒地,其他面積1352.1畝。無其它資源。該村的主要產業為茶葉,主要銷售往本縣。2008年 主產業全村銷售總收入3萬元,占農村經濟總收入9.42 %。2008年農村經濟總收入21.35萬元,其中:種植業收入14.45萬元,占總收入的 45.38 %;畜牧業收入5.2萬元,占總收入的 16.33 %(其中,年內出欄肉豬48頭,肉牛6頭);漁業收入0.8萬元,占總收入的 2.51 %;林業收入0.7萬元,占總收入的 2.2 %;第二、三產業收入0.2萬元,占總收入的 0.63 %;工資性收入10.49萬元,占總收入的 32.95%。農民人均純收入852元,農民收入以種植業等為主。全村外出務工收入10萬元,其中,常年外出務工人數40人(占勞動力的 27.59 %),在省內務工。

基礎設施

該村截止2008年底,已實現通水、通電、通電視、通電話,不通路,無路燈。全村有20戶通自來水,不
村中田園
還存在飲水困難或水質未達標 的農戶。有42戶通電,擁有電視機農戶40戶(分別占農戶總數的100 %和 95.24%),不通有線電視;安裝固定電話或擁有行動電話的農戶數16戶,其中擁有行動電話農戶數16戶(分別占總數的 38.1 %和 38.1%)。該村到鄉道路為山路;進村道路為土路路面;村內主幹道均為未硬化的路面;距離最近的車站15公里,距離最近的集貿市場15公里。全村沒有汽車、拖拉機、機車。全村建有沼氣池農戶4戶;未裝有太陽能;未建有小水窖;未完成“一池三改”(改廚、改廁、改廄)。耕地有效灌溉面積為142畝,有效灌溉率為 72.45 %,其中有高穩產農田地面積85畝,人均高穩產農田地面積0.38 畝。該村到2008年底,農戶住房以土木結構住房為主,其中有13戶居住磚混結構住房;有2戶居住磚木結構住房;有26戶居住於土木結構住房,還有1戶居住於茅草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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