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石湖

1990年任原郴州市公證處主任期間,被湖南省評為先進公證工作者; 1995年任郴州市北湖區司法局副局長期間被評為郴州市政法系統"創一流成績,做人民公僕"先進個人; 1999年被評為郴州市司法行政工作目標管理先進集體和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先進單位。

概述

熊石湖,男,三級公證員。1946年9月出生,湖南漢壽人。中共黨員。大學文化。現任湖南省郴州市北湖區司法局局長。

生平履歷

先後多次被評為優秀共產黨員和省、市、區先進工作者。
1990年任原郴州市公證處主任期間,被湖南省評為先進公證工作者;
1991年因積極帶領全處公證人員團結奮鬥,取得了優異成績,被省司法廳榮記集體三等功;
1995年任郴州市北湖區司法局副局長期間被評為郴州市政法系統"創一流成績,做人民公僕"先進個人;
1996年被北湖區委、區政府授予首屆"十佳幹警"稱號;
1997年在郴州市政法系統創"三好"班子活動中,被評為"好搭檔";
1998年初擔任北湖區司法局局長後,迎難而上,開拓進取,紮實工作,開創了司法行政事業新局面;
1999年被評為郴州市司法行政工作目標管理先進集體和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先進單位。
1994年所著《簡述經濟契約實行公證的作用》一文獲湖南省法學會和省政法管理幹部學院"市場經濟與法制建設"理論研討會優秀論文獎;
1995年所著《郴州市公證處試辦婚前婚後財產公證受歡迎》一文被評為第八屆全國法制好新聞三等獎;
1999年所著《淺談封建宗族意識與民間糾紛》一文獲湖南省司法廳司法行政系統調研文章優秀獎。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