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簡介
照顧高校教職工子女上大學的現象由來已久,在中國國內高校一直普遍存在。雖然2005年教育部就明確表態,堅決不允許高考錄取過程中降分錄取本校教職工子女的現象。但時至今日,這種照顧政策仍然改頭換面地出現。
照顧高校職工子女上大學這一潛規則何以有如此強的生命力。
首先是它被許多高校職工視為理所當然的福利待遇。和國內那些慣於“靠山吃山靠水吃水”的壟斷行業一樣。這似乎是中國社會特有的現象——內部人分享利益,人人有份。
其二是一些學校將此作為留住優秀人才的手段來實施的。雖然國家政策法規不允許照顧高校內部子弟,但許多高校將此當作一項重點工作來抓。一些學校所謂的感情留人,其中就包括對教職工子女錄取方面的照顧。
就湖南省的情況來看,2009年只是要求高校對教職工子女達到錄取批次最低控制線者予以照顧,而不是像往年一樣直接降分錄取。以往,高校教職工子女享受降分的幅度是非常大的,有媒體報導,東北某高校往年對本校子女降分幅度達100多分。但湖南省去年才取消了對高校教職工子女降分錄取的規定,剛過去一年,教育廳就又發文要求照顧教職工子女,好像壓力後的反彈一樣,非常突兀。近年來社會對各種奧數、航模、民族等加分政策所引起的不公正現象多有批評,其實照顧高校教職工子女錄取的規定,更是踐踏高校錄取公平的行為。因此,對於高校招生中照顧高校內部子弟的特權現象,應當嚴格制度,增加錄取透明度,治理這種違規行為,不能再以發檔案的形式放任這種違規現象了。
社會現狀
在湖南大學、湖南師範大學等多家湖南高校網站上,都可以看到該省教育廳2009年5月下發的通知。該通知稱,湖南省內普通高校教職工子女報考父母所在學校,且上了該校所在錄取批次的最低控制線,可照顧錄取。
在衡陽師範學院網站上,該校招生與就業指導處於2009年6月24日發文稱依據湖南省教育廳的通知精神,子女今年報考了該校的教職工要於7月1日前,報送工作證明、戶口本、准考證和志願表等資料。 在2008年4月,湖南省教育廳宣布,該省高校所有招生計畫和追加的非特殊招生形式的計畫,一律在錄取控制分數線上,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指名錄取任何考生,同時取消了“高校教職工子女可適當降分”的不成文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