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7月25日下午2點40分,呼市新城區國道環衛一組60歲的清潔女工馬秀英,上班騎腳踏車行走在110國道上,突然被一輛幾十噸的拉煤車超車時撞倒,肇事車輛沒有停下來,從她的身上輾過,可憐的馬秀英,被第一輛車的十幾個輪胎軋過後,後邊又是緊跟著的幾十輛大車,數不清的車輪呼嘯著從她的身上軋過去了……太慘了
“當時正是中午,我聽到外面‘砰’的一聲,響聲特別大,我還以為是有人放炮了,沒想到是軋死人了。”事故發生地附近的一家燉骨頭館的李老闆回憶說。
“當時的場面太慘了,幾十輛車軋過後,馬秀英的整個身子都沒有了,心肝肺噴出馬路外有七八米遠,身體除膝蓋以下的二截腿完整外,別的部位全軋沒有了,只剩下了薄薄的一層皮,攤在馬路上,兒子收屍時,是用鐵鍬一點一點鏟起來的。”工友們哭著說。
更為糟糕的是,人死了,還不知道兇手是誰,當時公安就趕赴現場,可調查了好幾天,至今一個多月過去了,也沒有破案。
“馬大姐死不暝目啊……”工友們雖然企盼著破案的那一天,但從每天經過的這成千上萬輛大車中,找到那輛肇事車,比大海撈針還要難。更何況時間過去了一個多月,保險公司賠了20萬元,環衛賠了6萬元。
肇事車跑了,那么當時在現場的目擊者呢?警方曾多方尋找周圍目擊證人,懸賞5萬,令人心寒的是,他們的回答如出一轍:沒看見!
緊靠馬路南北兩側有好幾十家修理部,那么多雙眼晴,大白天,馬大姐就死在他們的眼皮底下,那可怕的一幕,他們真的就沒有看到嗎?
對此也有人給出了這樣的解釋,那天正值7月高溫酷署,事發當天三十多攝氏度,又正值中午,人們都呆在屋裡,不在外邊,加上車一過,灰塵滾滾,看不清路上的情形,就是能看見車,也看不清車牌號,等灰塵散了,發現軋死人時,肇事車早不見影了。
太可憐了
馬秀英是察右中旗人,靠來呼市打工多年的積蓄,才在毫沁營買下一間房子,屋裡的牆上貼著幾塊PVC板。沒有電視,只有一台20元的半導體收音機。
馬秀英老兩口很多年沒有買過新衣服,包括鞋、襪都是在小區掏垃圾的老伴撿回來的,象樣點的衣服都是好心人送的。一個春天,沒有見她吃過一次青菜,一個夏天在馬路幹活,就是熱死渴死,也沒有見她買過一瓶水喝。
因車流量太大,路面上儘是坑,車上拉的東西總往下掉,特別是石頭,有的就掉在路中央,大的有臉盆那么大。要想從路上抱上一塊大石頭,跑下來,不出事,要求速度一定要快,這個活兒,很危險。但是對於負責的環衛工人來說,那就是責任。
環衛工們說,在國道邊做環衛工,除了危險外,就是每天吃進去的灰塵多、環境髒。那些司機,就剩沒有下來在路邊大小便了,他們把用過的一切東西,如速食麵盒、寶特瓶、油手套、破衣服,瓜果皮,所有的生活垃圾,全扔了下來。
附近熟識馬秀英一家的小賣店老闆說,“出事的那個地方,離我們這兒還很遠。大家聽說出事後都跑出來了,有的把正在營業的店扔下不管,跑到出事的現場一看,我們當時就都哭了。那么樸實的一個農村老太太,竟被軋得不成樣子,好可憐啊,她出殯的那天,好多不認識的人都去了,大家去了哭,回來的路上還在哭。”
一位鄰居老大姐感慨地說,馬秀英的大孫子今年已經18歲了,和現在那些有錢人比起來,人家一結婚就讓媳婦做起了全職太太,而馬秀英她們,都到了全職奶奶的年紀了,不僅不能在家含怡弄孫,貽養天年,反而還要為生活所迫,繼續勞作,最後連自己的生命都無法保全,竟死的那么慘。
危險的工作
馬秀英是7月25日被撞身亡的,就在她死前的半個多月,也就是7月10日,國道環衛二組四十歲的環衛女工高秀英,工作時間被一輛載貨大車撞上,左胳膊骨折,肉從裡向外翻了出來,還掉了一大快,露出了白花花的骨頭……
高秀英顧不上傷痛,抱著一隻傷胳膊拚著命去追那輛肇事車,但跑了幾步便昏死在了路旁,受傷二個月了,至今嘴不能動,腿不能走,還在內蒙古醫院的病床上。不過,她說自已很幸運,沒有死,撿了一條命。只是肇事司機逃逸,這個案子也是至今沒有破。
穿過呼市北郊城郊結合部的110國道最危險的是毫沁營這一段,東西長有近10公里,路面寬僅有6米,雙向行駛兩輛大車就把道占滿了。路上除與興安北路交匯的十字路口外,穿過市區的路上沒有看到值班的交警、紅綠燈、隔離帶和電子眼,加上每天幾千輛大車通過,使這裡擁擠不堪,交通秩序十分混亂,一旦出現傷亡事故,肇事司機極易逃逸,在這種條件下,環衛工出現傷亡的可能性也就遠遠超過市裡的路面。
在這兩起事故中,肇事司機都跑了,現場也找不到目擊證人,案子如果永遠不破,也就永遠不會有人為兩位環衛女工的傷亡承擔直接的責任。
質疑的聲音
人們也不斷地在問,一傷一亡的這兩名環衛女工,當時是否注意到了路上的危險?“注意是肯定注意到了,只是國道太窄,只有6米寬,沒有躲的地方,加上灰塵、噪音太大,她們平時幹活時都戴著口罩,包著頭臉,肇事車車速又太快,沒有反應過來,就出事了。”也有的環衛工人這樣推測。
“老太太都60歲了,還讓人家乾那么危險的工作,不出事才怪呢,單位也要對她的死負一定的責任。”有人認為。
“這裡是國道,不是市民出行的街道,明知這裡必然要死人,不具備安全條件,為什麼還要掃?市容市貌重要,但人的生命就不重要了嗎?”有人據此還向有關部門提出建議:為了避免此類事故再次發生,沒有必要讓環衛工人冒險去清掃。並且按勞動法和女職工的權益保護條例的有關規定,女職工55周歲就退休了,就是不到退休年紀,也不應安排她們從事各種危險工種的工作。
種種不同的意見、質疑,似乎都義正嚴辭,但卻忽視了環衛工人的吃飯問題。
“人家誰也沒有強迫我們乾,是我們自願要乾,不讓我們幹這個,我們乾什麼去呀,誰要我們呢?現在好歹一個月還掙八九百元錢呢,政府還給我們買了意外保險,我們感謝還來不及,哪有那么多的意見。再說意見也不能當飯吃,真要不讓我們幹了,連這點錢也沒有地方掙去,得餓肚子,所以要命也得乾。”環衛工人們七嘴八舌地說。
主管部門的責任
環衛工的工作屬於低收入,高風險一類,他們是社會上典型的弱勢群體,他們在工作時間,出現交通人身傷亡事故,會引起社會的廣泛同情。因此關注他們的生存狀況,保障他們的合法權益,特別是保障他們的安全,不要讓更多的悲劇重演,是政府的重要責任。
從交通管理來說,目前110國道通過市區,沒有對過往車輛進行有效的監控,是一個漏洞,也是造成肇事車輛屢屢逃逸的一個主要原因。
新城區環衛國道一組組長崔淑琴說,“自從出事後,我們就不負責打掃路面了,只負責撿路兩邊和底店門前的塑膠袋、廢紙片這些垃圾。”
從環衛部門的管理來看,兩次事故,雖然兩人傷亡都不在路面,而在路邊,也不是在拾撿垃圾時出事,而都是在上下班的路上,但這並不能說明路面就不存在安全問題,恰恰相反,通過這兩次事故後,吸取血的教訓,建議在目前安全條件還不具備的情況下,環衛工只撿底店門前的垃圾,而不再撿路面、路邊的垃圾,環衛部門也不要再對此進行檢查考核,這樣會不會更安全一些?
7月25日那個血腥的場面,深深地震撼了現場所有的人,期待罪犯早日歸案,期待環衛、交通、公安等部門,都能吸取血的教訓,採取切實的管理措施,避免那種慘不忍睹的悲劇再次發生,願這些最弱勢的人平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