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礦防爆攝像機的概念
防爆攝像機屬於防爆監控類產品,是防爆行業跟監控行業的交叉產物,因為在具有高危可燃性、爆炸性現場不能使用常規的攝像產品,需要具有防爆功能且有國家權威機構頒發的相關證書的產品才能稱得上是防爆攝像機。煤礦防爆攝像機的國家標準
國家標準GB3836.1-2010、GB3836.2-2010、GB12476.1-2000、GB12476.2-2010爆炸性氣體環境用電氣設備標準。該標準的制定在一定意義上參照了國際電工委員會對爆炸性氣體環境用電氣產品的標準,並且在某些方面高於該標準而制定
煤礦防爆攝像機必備認證
1、《防爆合格證》由國家電工委員會下屬的防爆檢測中心頒發;
2、《生產許可證(防爆電器)》由國家質量監督總局頒發;
3、《礦用產品安全標誌書》由國家礦用產品安全許可辦公室頒發。,用在煤炭行業,特別是煤礦井下必須要具備該認證才能滿足設備下井的條件
4、國外產品在國內套用需要具備的認證有歐盟標準對於特殊行業的認證《ATEX》、國際電工委員會對電器產品的控制《IEC》
5、《煤安證》
煤礦防爆產品的質量控制
1、同一性:送審產品與出廠產品是否一致;
2、追溯性:產品設計、生產、送審、銷售、維護、維修過程中的合理性、合法性及有效的跟蹤和備案;
3、合法性:產品的結構、功能以及質量控制在國家法定範圍和質量監督範圍內;
4、以上質量控制程式均由國家認可的檢測\監察機構監督執行,否則可指令性吊銷證書和勒令停產,甚至追究法律責任;
5、質量監督機構如果沒有有效的監督和監察,導致獲證企業產品引發的事故依然受到追溯程式的牽制,甚至追究法律責任。
煤礦防爆攝像機的原理防爆攝像機的工作原理為抑制爆炸四要素的生成和發生做到電器產品在高危環境依然正常工作,爆炸的四要素分別為:一,現場具有可燃性氣體、粉塵以及混合物並構成一定濃度;二,現場有充分的氧氣跟可燃物發生燃燒反應;三,現場有足夠的溫度可以導致混合物於氧氣發生燃燒反應;四,現場空間狹小足以使得燃燒後的熱量短時間內聚集一定濃度甚至爆破。上述四種要素挾制任意一項均可有效實現防止爆炸。防爆與防暴的區別好多讀者對防爆和防暴區分不開,更有甚至將防暴產品套用於可燃性高危區域,這種做法危險係數極高,甚至造成爆炸對人生財產造成嚴重損失。防暴者防暴力、防破壞,或者耐打擊等,該類產品具有較為堅硬的外殼,而不具備防爆的電器性能和認證,這是兩種截然不同性質的產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