煙臺市福山區政府辦公室

煙臺市福山區政府辦公室

煙臺市福山區政府辦公室

主要職責

(一)協助區政府領導審核或組織起草以區政府、區政府辦公室名義發布的各類文電,承辦上級政府及其工作部門來文來電。

(二)負責區政府會議的準備和會務工作,協助區政府領導組織會議決定事項的實施;根據區政府領導的意見,組織起草相關文稿。

(三)承辦區政府各部門、各鎮(街)人民政府(辦事處)請示區政府的事項,提出審核處理意見,報區政府領導審批。

(四)根據區政府領導的指示,協調區政府部門之間的工作,對有爭議的問題提出處理意見,報區政府領導決定。

(五)督促檢查區政府檔案、會議決定事項及區政府領導指示的貫徹落實情況,並向區政府領導報告。

(六)負責區政府日常值班、應急管理和機關大樓安全保衛工作,及時向區政府領導報告重要情況,協助區政府領導組織處理需由區政府直接處理的突發事件和重大事故。

(七)負責協調並指導全區政府系統的調查研究工作,圍繞經濟社會發展中的重大問題進行調查研究,及時反映情況,提出對策建議;負責收集、整理、分析、報送重要信息、動態。

(八)負責區政府領導政務活動的組織安排、區政府重大活動的組織籌備工作;協助處理各部門、各鎮街向區政府反映的重要問題。

(九)負責組織協調、督促檢查有關人大代表建議、政協提案的辦理工作。

(十)負責推進、指導、協調、監督全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適時公布區政府重大政策、重要事項;負責全區政府系統辦公自動化建設和套用工作。

(十一)負責答覆和協調解決民眾通過電話、網路向區政府反映的問題、提出的意見和建議;負責受理和協調解決外商投訴事宜。

(十二)負責行政事務工作;負責或參與重大接待活動的組織協調工作。

(十三)負責貫徹落實上級民族宗教工作政策、法規,協調處理民族、宗教方面的相關事宜;依法保護少數民族的合法權益、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和正常的宗教活動;依法加強對宗教事務的監督管理,會同有關部門依法取締各種非法宗教活動;引導和指導宗教團體加強自身建設,發揮宗教界人士和信教民眾在促進經濟社會發展中的積極作用。

(十四)承擔區政府推進依法行政日常工作,為區政府重要決策和法律事務提供法律依據和服務;負責全區依法行政的綜合協調和監督檢查,組織行政執法制度的推進和落實;負責規範性檔案的審核、備案工作;承辦區政府行政複議及應訴案件,指導和監督全區行政複議及應訴工作;承擔行政執法主體資格確認、行政執法人員資格審定、行政執法證件審驗管理以及行政審批事項清理審核等工作。

(十五)負責貫徹落實上級對外、僑、港澳工作方針政策,利用對外交往渠道,為全區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服務;負責統籌協調辦理外事僑務事項,牽頭協調處理涉外案(事)件及涉外突發事件,依法維護歸僑僑眷、華僑華人的合法權益;承辦因公臨時出國(境)人員出訪和邀請外國相應人員來訪的有關事宜;負責對外友好交往的相關工作。

(十六)負責全區歷史資料的蒐集、整理、保管、史志編纂和大事記等工作。

(十七)負責機關後勤保障與服務等工作。

(十八)承辦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區政府領導、法制辦公室、福山區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工作辦公室、綜合科、秘書科、行政接待科、信息科、督查科、外事僑務科、安全保衛科、應急管理辦公室、區長公開電話辦公室、民族宗教事務辦公室

行政編制

( 25名 )戴龍成、陳善志、宋福榮、孫韶波、於泳、李心敏、李良、李世家、徐榮益、趙輝光、解清海、呂道飛、王波、潘明、張成海、馬培文、於文、張鵬舉、鮑雲霞、胡良、王植和

工勤編制

( 11名 )梁益壽、衛崇光、鄒少濤、王文儉、孫景興、王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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