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陽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協助政府領導處理政府日常事務;負責政府政務值班,做好各種信息的收集、整理、反饋和上報;負責日常接待和人民民眾來信來訪工作。

主要職責

(一)

(二)負責《政府工作報告》、政府檔案、領導講話的起草、審核,文稿、檔案列印、分送、催辦、傳閱、清退、立卷、備案、歸檔等工作。

(三)負責政府常務會議等相關會議的事務性工作和政府領導參加重大活動的組織安排。

(四)協調政府各部門、鄉鎮街道之間的關係,研究鄉鎮、街道和政府各部門請示市政府的事項,提出審核意見,報政府領導審批;轉達和催辦落實市政府領導指示、批示。

(五)負責組織調研活動和調研情況綜合;負責對上級和本級政府制定的方針、政策、部署的重要工作、決定和事項進行督查。

(六)組織辦理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的批評、建議、意見、議案和提案。

(七)負責擬制人民防空建設規劃,組織人民防空工程、通信、警報工程建設;負責人防工程的維護管理;制定城市防空襲預案和接收安置方案等工作。

(八)負責全市外事管理工作,承辦因公出國(境)人員的申報、辦理護照、簽證等工作;負責重要外賓來瀏的組織接待和協助有關部門對居留的外國(境)人進行管理;承擔和外國締結友好城市及與國外友好城市在政治、經濟、文化等方面的交流工作。

(九)負責全市應急管理日常工作;指導鄉鎮、街道、政府各工作部門和其他相關部門開展應急工作;協調政府領導組織處理需由政府直接處理的突發事件。

(十)負責市政府電子政務信息的處理和全市黨政部門辦公自動化的網路建設維護。

(十一)負責全市征地拆遷補償安置工作的組織、指導、協調、監督工作。

(十二)管理市政府法制辦和駐外聯絡處,協助管理市委、市政府接待辦。

(十三)協助抓好財源建設及金融證券工作。

(十四)承辦市委、市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政府辦設5個內設機構:

(一)秘書科

負責政府和政府辦各種會議組織、材料印製等工作;負責市政府領導日常工作安排的信息匯總和編制工作;負責日常接待和人民民眾來訪。

(二)文電科

負責政府和政府辦政務值班、政令上傳下達;負責政府、政府辦檔案的起草、審核、送簽、制發和歸檔工作,指導政府各工作部門、直屬事業單位及其他事業單位和鄉鎮、街道辦公室的文電等業務工作,組織開展交流活動;負責上級政府和部門及本級來文來電的辦理、歸檔工作;負責人民民眾來信來電工作;負責管理市政府和政府辦的公章(含電子公章)及介紹信。

(三)綜合科

負責組織辦理上級和本級的人大建議和政協提案;組織對市政府系統承辦的建議提案辦理工作的目標管理和督查考核;負責人大代表、政協委員視察活動的協調、聯絡、接待工作,聯繫市人大、市政協和民主黨派工作;負責政府辦組織人事編制工作和其他專項工作。

(四)行政科

負責政府辦公務車輛管理;負責政府辦計畫生育工作、財務管理、資產管理、政府採購、綜治維穩、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及幫扶等工作。

(五)督查室

負責市政府的工作督查,負責鄉鎮、街道和市直各單位工作督查指導;負責政府常務會議、市政府全體(擴大)會議、市長碰頭會議、政府工作報告的督查落實;負責上級政府對本級政府績效考核工作落實督查和上級督辦事項的辦理工作;負責政府辦黨風廉政建設和紀檢監察工作;負責督辦本級政府領導交辦的各項工作;負責上級和本級“市長信箱”的辦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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