濰坊市糧食局

"(二)組織指導全市糧食巨觀調控和總量平衡

根據中共山東省委、山東省人民政府批准的《濰坊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魯廳字〔2009〕44號)和中共濰坊市委、濰坊市人民政府印發的《濰坊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實施意見》(濰發〔2010〕3號),設立濰坊市糧食局,由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管理。

一、職責調整

(一)取消已由國務院和省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二)加強對糧食(含食用油,下同)戰略性問題的研究,進一步深化糧食流通體制改革,完善地方糧食儲備體系,健全糧食監測預警體系和應急機制。

二、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關於糧食流通和糧食儲備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擬訂糧食流通和糧食儲備的政策和規範性檔案並組織實施。
(二)組織指導全市糧食巨觀調控和總量平衡,研究擬訂全市糧食行業儲備、流通的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和年度收支存計畫以及市級儲備糧的收儲、動用建議並組織實施。
(三)承擔糧食監測預警和應急責任,負責全市糧食流通巨觀調控的具體工作;保障軍隊和城鄉居民、災區及缺糧地區的糧食供應。
(四)負責全市糧食流通管理;負責對全市糧食收購、儲存環節及政策性用糧購銷活動中的糧食質量安全和原糧衛生進行監督管理。
(五)承擔市級儲備糧的日常監管責任;會同有關部門提出市級儲備糧的規模、品種、總體布局建議和收購、銷售、儲存、輪換計畫並組織實施;指導全市糧食儲備體系建設,負責對全市地方儲備糧進行監管。
(六)指導全市糧食市場建設與管理,協同有關部門共同管好糧食市場,維護正常的糧食流通秩序。
(七)提出現代糧食流通產業發展的建議,推動國有糧食企業改革;組織、協調糧食系統重大科技攻關和科技成果的推廣工作,組織指導糧食系統開展對外經濟技術合作與交流。
(八)負責全市糧食統計、流通信息工作;指導、監督全市糧食系統財務工作;負責所屬單位國有資產的監督管理。
(九)負責局機關及所屬單位的安全生產監管和維護穩定工作。
(十)承辦市委、市政府及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交辦的其他事項。

三、內部機構設定

根據上述職責,市糧食局設6個職能科室。

(一)辦公室

組織協調局機關日常工作;負責局機關文電、信息、會務、機要、檔案、督辦、政務公開、安全保密等工作;負責綜合性文稿起草工作;牽頭起草全市糧食流通、糧食儲備等方面的政策和規範性檔案,協調各科室擬訂有關政策並組織實施;承擔糧食信息化建設與維護工作;承辦相關行政複議、應訴等工作;負責應急綜合協調工作。

(二)組織人事科

負責局機關和所屬單位的黨務群團、機構編制、人事管理、宣傳和維護穩定工作;指導全市糧食從業人才隊伍建設和教育培訓工作;負責局機關並指導所屬單位離退休人員管理服務工作;受理、協調、督辦信訪事項。

(三)調控儲備科

(掛糧食統計信息中心牌子)
組織指導全市糧食巨觀調控和總量平衡,研究擬訂全市糧食行業儲備、流通的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和年度收支存計畫以及市級儲備糧的收儲、動用建議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市糧食流通統計調查工作;指導協調縣市區級儲備糧管理;綜合協調糧食安全應急管理工作;指導糧食行業科學儲糧、規範化管理及農戶科學儲糧;負責所屬單位的安全生產監管。

(四)產業發展科

擬訂全市糧食產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糧食流通科技進步和科技成果的推廣工作;負責全市糧食工業統計和分析工作;組織開展對外經濟技術合作與交流;提出現代糧食流通產業發展的建議,推動國有糧食企業改革;協同有關部門監督管理糧食質量、計量標準;監督實施糧食儲存、運輸的技術規範。

(五)監督檢查科

擬訂糧食流通監督檢查的制度並組織實施;依法對糧食經營者從事糧食收購、儲存、運輸活動和政策性用糧的購銷活動,以及執行國家糧食流通統計制度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承擔全市糧食庫存檢查工作。

(六)財務審計科

負責全市糧食收購資金的預測、協調及使用情況的監督檢查;負責全市糧食財會報表的審核、匯總和分析;協同有關部門做好市級儲備糧費用補貼、專項資金、政策性財務掛帳管理;負責局機關財務、國有資產管理及所屬單位財務、國有資產監管工作。

四、人員編制和領導職數

市糧食局機關行政編制20名,配備局長1名、副局長3名,正科級領導職數6名、副科級領導職數4名。

地理位置

地址:鳶飛路732號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