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經歷
1959年8月——1965年8月,益都縣張孟公社會計輔導員,縣糧食局會計;
1965年8月——1970年3月,高密縣仁和公社黨委秘書;
1970年3月——1971年9月,益都縣糧油供應站黨支部副書記,縣計畫科負責人;
1971年9月——1972年10月,益都縣革委生產指揮部辦公室副主任;
1972年10月——1975年9月,益都縣彌河、城關公社黨委副書記;
1975年9月——1978年9月,益都縣彌河公社黨委書記;
1978年9月——1984年2月,益都縣委副書記;
1984年2月——1991年9月,益都縣委書記、青州市委書記兼市人大常委會主任;
1991年9月——1992年3月,濰坊市中級人民法院代理院長、黨組書記;
1992年3月——1996年3月,濰坊市中級人民法院院長、黨組書記;
1996年3月——1998年2月,濰坊市十二屆人大常委會副主任、黨組成員;
1998年2月,當選為濰坊市十三屆人大常委會副主任、黨組副書記。
主要榮譽
1987年被山東省委、省政府授予“民兵預備役工作先進個人”稱號,1989年被國防部授予“民兵預備役工作先進個人”稱號,1990年被中央軍委命名為“國防後備力量建設十大新聞人物”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