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構簡介
根據中共濰坊市委、濰坊市人民政府批准的《奎文區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辦字〔2010〕8號)和中共濰坊市奎文區委、濰坊市奎文區人民政府印發的《濰坊市奎文區人民政府機構改革實施意見》(奎發〔2010〕2號),設立濰坊市奎文區司法局,為區政府工作部門。職責調整
(一)取消管理全區社會法律諮詢服務機構的職責。(二)增加指導管理全區社區矯正工作的職責。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關於司法行政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擬訂全區司法行政工作規範性檔案,編制司法行政工作中長期規劃、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二)制定全區法制宣傳教育和普及法律常識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全區依法治理工作和對外法制宣傳。
(三)搞好全區司法所建設和人民調解、社區矯正、基層法律服務和安置幫教工作;參與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配合人民法院做好人民陪審員工作。
(四)指導監督全區律師、法律顧問和法律援助工作。
(五)指導監督全區公證機構及公證業務活動。
(六)管理和指導全區法學教育和法學理論研究工作。
(七)負責全區司法行政系統的法制建設、執法檢查和行政訴訟應訴工作。
(八)管理和指導面向社會服務的司法鑑定工作。
(九)指導全區司法行政系統的思想政治工作和隊伍建設。
(十)負責局機關及所屬單位的安全生產監管和維護穩定工作。
(十一)承辦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區司法局設3個職能科室。(一)辦公室。組織協調局機關日常工作,負責局機關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督辦、政務公開、安全保密、維護穩定、應急管理等工作;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的財務、審計、國有資產管理等工作;負責局機關和所屬單位的黨務群團、人事管理等工作;負責全區司法行政系統的隊伍建設和思想政治工作。
(二)法制宣傳科(掛普法辦公室的牌子)。擬訂全區法制宣傳教育規劃並組織實施;搞好依法治理工作和對外法制宣傳;承擔區全民普法依法治區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具體工作;負責局機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核工作;組織對全區司法行政系統執法情況進行監督檢查;負責有關行政訴訟應訴工作;組織開展司法行政理論研究工作;參與全區面向社會的法學教育和司法行政系統職業教育工作。
(三)基層工作科。指導、監督全區司法所和人民調解、社區矯正、基層法律服務工作;指導監督刑滿釋放人員和解除勞動教養人員的安置幫教工作;配合人民法院做好人民陪審員工作;指導全區公證和律師工作;負責公證、律師機構和公證員、律師執業證的年檢初審工作;指導、監督全區企事業單位的法律顧問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