濟寧嬰兒屍體事件

濟寧嬰兒屍體事件,指2010年3月28日傍晚,濟寧市光復河附近居民在洸府河橋下發現8具嬰兒遺體,後又有居民在附近河岸發現及打撈出遺體,總計21具。

2010年3月28日傍晚,濟寧市光復河附近居民在洸府河橋下發現8具嬰兒遺體,後又有居民在附近河岸發現及打撈出遺體,總計21具。根據濟寧衛生局30日下午公布的調查結果,現場21具嬰兒遺體中,帶有腳牌編號信息的有8個,已查實其中3名嬰兒曾在濟寧醫學院附屬醫院兒科就診且病情危重,治療無效死亡;另外5例腳牌編號信息查實也屬於濟寧醫學院附屬醫院,其他13名沒有任何信息的嬰兒遺體的情況正在核實收集中。目前,公安機關已介入相關醫療機構對有關人員開展調查。濟寧醫學院附屬醫院已對相關科室和人員給予停職調查。

最新訊息:

30日晚上,濟寧市衛生局召開新聞發布會,通報稱,這些嬰兒屍體是濟寧醫學院附屬醫院太平間的兩名工作人員丟棄的,該院副院長牛海峰、後勤處處長李魯寧和副處長何昕分別被處以停職檢查和免職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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