濟南鐵路管理局

濟南鐵路管理局

濟南鐵路管理局管轄範圍為津浦鐵路德州(不含)以南至浦口區段,隴海鐵路徐州至連雲港區段,膠濟鐵路、淮南鐵路全線及上述鐵路區段內的支線,1956年,又將鐵路運輸分局性質改為管理分局性質,使鐵路分局具有“主管運輸,協管其它”的職權。

1949年4月,華東區鐵路管理總局改稱濟南鐵路管理局,同時建立濟南鐵路管理局政治部。濟南鐵路管理局管轄範圍為津浦鐵路德州(不含)以南至浦口區段,隴海鐵路徐州至連雲港區段,膠濟鐵路淮南鐵路全線及上述鐵路區段內的支線。同年6月,管理局在張店、青島、徐州、浦口設鐵路辦事處。管理局內部機構設定基本保留原華東區鐵路管理總局的機構框架,設有秘書、機務、運輸、工務、材料、廠務、人事、會計、警務(後改為公安)等處。同年8月,撤銷各辦事處和臨時管理委員會,成立青島徐州蚌埠鐵路分局。1950年6月,鄭州鐵路管理局所轄隴海鐵路商丘(不含)以東至徐州間139.900公里線路劃歸濟南鐵路管理局。10月成立濟南鐵路分局。同時調整了各鐵路分局管界。1952年12月,津浦鐵路838公里+000米處至浦口間的171.800公里線路,連同有關單位一併劃歸上海鐵路管理局管轄。1953年1月,局內管理機構調整為:車務、商務、機務、車輛、工務、電務、計畫、財務會計、材料、人事、統計、衛生、教育、職工生活、總務、公安等處和行車安全監察室;後又增設基本建設、工程、勞動工資、客運、房建等處和局長辦公室、總工程師室、人民監察室及運輸計畫、法律、技術、推先等科室。不久又撤銷人民監察室、法律、推先科,將技術科擴建為技術處。此間局機關共設26個處、科、室。同時,管理局將下屬的具有管理職能的鐵路分局改為鐵路運輸分局,改“塊塊”管理體制為“條塊”結合的管理體制。鐵路運輸分局,只管理與運輸生產有直接關係的車站、列車段、機務折返段;其它單位由路局業務處管理;鐵路運輸分局對業務處管理的基層單位實行業務聯繫和生產監督。1956年,又將鐵路運輸分局性質改為管理分局性質,使鐵路分局具有“主管運輸,協管其它”的職權。這種管理體制延續到1957年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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