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特別行政區旅遊基金

監督 職能 性質

簡介

監督 : 社會文化司
職能 : 資助具推廣澳門特別行政區性質之活動,以及資助施政方針每年在旅遊領域內所定之活動。
性質 : 行政及財政自治基金

組成

基金組織由一行政管理委員會管理,該委員會由旅遊局局長、旅遊局副局長、旅遊局行政暨財政處處長及一名經行政長官批示委任之財政局代表組成,並由旅遊局局長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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