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簡介
工程師。畢業於浙江麗水林業學校。浙江省、麗水地區土管學會理事、浙江省六、七屆人大代表,麗水市一屆人大代表,青田縣五、六、八、九、十、二一、十二屆人大代表,縣書協、縣慈善總會顧問。
主要業績
為解決山坡地油茶林扶育的水土保持,1958年在章村提出並組織實施魚鱗式等扶育管理獲得成功,受到國務院好評,全國油茶生產現場會在此召開,推廣這一做法。1978年任縣林業局長時,與縣油科所合作進行油茶低產林改造和微生物防治油條赤霉病研究,其成果得到省林業廳的肯定。在落實和加強林業生產責任制的同時,為壯大村級集體經濟,提出鞏固發展村隊(組)林場,結果滿意。在任青田縣長時,提出“科教興縣、立足農業、發展鄉鎮企業、推進社會全面進步”的戰略目標,與林業“以封為主,封造管並舉”的營林方針,得到全面貫徹執行。任職時的1984年,糧食複種指數、糧食總產、人均口糧均達到歷史最高水平,林業、財政、工貿等全面增幅。1986年任麗水地區農委副主任兼地區土管局長時,提出“用一造二”的用地方針,得到國家主管局的認可,並轉發全國,麗水行署被評為全國開田造地先進地區。1990年任青田縣人大常委會主任以來,根據憲法與法律賦予的職權,提出並制定對“一府兩院”的法律上監督工作,代表以及自身建設等9項監督工作制度,這對規範人大工作起到積極的促進作用。一些思想觀點,規章制度,工作方法等得到省、地人大(工委)的讚許與肯定。如對任命幹部的監督所提出的“目標責任,電視亮相,工作述職,代表評議,法律測試”等監督制度,在省人大常委會召開的全省人大工作經驗交流會上介紹並推廣全省。又如代表工作的“六個一定”、評議司法工作,被省人大常委會錄書成冊,印發全省等。被評為1996年度麗水地區領導幹部先進工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