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概況
全鄉總面積有78平方公里,其中稻田面積5036畝,山林面積82000多畝。全鄉轄10個村,125組,12900多人。侗族和苗族人口分別占全鄉總人口的77.3%和8.04%,1998年正式化為侗族苗族鄉。侗族和苗族有相對穩定的居住地域,侗族屬古越人的組成部分,苗族是九黎三苗的後裔,後稱“五溪蠻”。這兩個民族在漠濱繁衍幾百年,全鄉10個自然村以寨命名(分別是洞頭塘、洞頭沖、網形、沙堆、侯家坡、白岩坡,杉木坳、漠濱、金塘溪、金子),寨名沿襲至今,古典痕跡存留明顯。沙堆、金子侗族聚居地有鼓樓殘留遺址,而且曾有一段古樓文化的燦爛時期。風雨橋、涼亭建築分布廣泛全鄉範圍有風雨橋3座,涼亭10處。洞頭塘、沙堆存有石碑;金塘溪、杉木涼亭保留完整;沙堆曾有七亭、八井、九拱之稱。幾百年來,各自然村寨修楊公廟、右婆廟等16餘座,雖不同程度損壞,但近幾年又有恢復。
追溯歷史
侗族侗族的社會歷史直到唐代以前仍處在原始社會發展階段。在漫長的原始社會裡,侗族先民已經掌握了原始的稻作技術,馴養了家畜,還學會了釀酒,可能也繼承了古越人較高的銅鐵冶鑄工藝。精神文化方面,產生了原始自然觀以及反映這些思想意識和物質生產的原始文學。
唐代開始,侗族由原始社會直接向封建社會過渡。由於從唐至清,中央王朝在侗族地區建立羈縻州、土司制度,社會處在早期封建社會階段。清初實施“改土歸流”,清朝對侗族人民進行直接統治,土地日益集中,進入封建地主經濟發展階段。民國時期則在侗區實行保甲制度,進一步加快侗族封建社會的發展。但是侗族社會內部發展不平衡,某些氏族組織殘餘,例如以地域為紐帶具有部落聯盟性質的“款”(另見侗族社會組織)在封建社會階段仍普遍存在,一直保存到民國初期。1949年後,侗鄉先後在20世紀50年代完成了土地改革和社會主義改造,並在侗族聚居地實行民族區域自治,侗族社會歷史進入一個嶄新的發展階段。
苗族
苗族起源於黃帝時期的“九黎”,堯舜時期的“三苗”。“九黎”是五千多年前居住在黃河中下游的一個部落。後與黃帝部落發生戰爭,失敗後退入長江中下游,形成“三苗”部落。在四千年前,以堯、舜、禹為首的北方華夏部落與“三苗”發生戰爭,“三苗”被擊敗。從此,“三苗”部落分崩離析。“三苗”失敗後,一部分被驅逐到“三危”,即今陝甘交界地帶,後又離開“三危”向東南遷徙,經過很長時間逐步進入今川南、滇東北、黔西北等地,形成後來西部方言的苗族;留在長江中下游和中原的“三苗”後裔,其先進的部分逐漸與華夏族融合。其發展較慢的部分,商周時被統稱為“南蠻”,居住漢水中下游的,被稱為“荊楚蠻夷”。後來,荊楚蠻中先進部分逐浙發展成為楚族,建立楚國;後進的部分,繼續遷入今黔、湘、桂、川、鄂、豫諸省毗連的山區,成為今日東部、中部方言苗族的先民從元明到清初,由於封建王朝大力經營西南,在各民族地區逐步設流官治理,對各省具體情況的了解進一步深入,貴州苗族很多的事實遂漸披露於世。又由於湘西、鄂西、川東苗族的大量漢化,於是貴州作為全國苗族分布中心的地位就更加突出。人們根據苗族居住的地理環境,以及苗族各部分服飾顏色、式樣的不同,分別將其稱為高坡苗、平地苗、長裙苗、短裙苗、紅苗、黑苗、花苗、青苗、白苗等,名稱多至數十種,因而有“百苗”之說。
苗族社會的發展是從原始社會直接過渡到封建社會。但由於種種原因,這種發展長期以來十分緩慢而又極不平衡。貴州設治較晚,又遠離文化發達的中原地區,因此,苗族社會的發展,比湘西、鄂西、川東一帶的更為遲緩。秦漢至兩晉時期,湘西桃源、沅陵一帶苗族已開始出現強大的部落首領。南北朝至唐宋時期,沅陵、辰溪、漵浦以北、漢水流域以西直到川東巴峽的苗族,出現了許多強大的封建主,並受到封建中央的賞賜,加官進爵;社會經濟有的與漢族完全一致,父系氏族的鼓社制和農村公社的議榔制,是當時主要的社會組織,在外部,則受他族奴隸主和封建主的統治或羈縻:居於黔東北者受思南、思州田氏領主的控制,在黔北則為播州楊氏領主的屬民,在黔西北受羅甸國奴隸主的統治,在黔南受龍、方、張、石、羅五性領主的羈縻,在貴州中部,受宋氏領主的制約。這些首領統治下的苗族,有的淪為奴隸,有的淪為農奴,有的成為依附民。有的雖保持自己的獨立性,但形式上仍依附於外族統治者,被稱為“羈縻蠻地”。有的完全保持了自己的獨立性,被稱為“生蠻”。
宗教信仰
侗族侗族社會沒有形成統一的宗教,信奉多種神靈,萬物有靈和靈魂不死是其宗教信仰的思想基礎,主要有自然崇拜、靈魂與祖先崇拜、薩子(女性神)崇拜等。20世紀初,個別地區雖有天主教和新教傳入,但本民族固有的宗教信仰仍然流行。
侗族的宗教祭祀活動一般由鬼師主持,鬼師也稱巫師。大凡病痛、災禍、家宅不寧及發生自然災害時,人們認為是不同的鬼怪精靈在作祟。因此,就要請鬼師驅鬼。鬼師察看巫書或以占卜法,判斷何方何鬼作祟,套用何物禳祓。重病久病者,被認為是鬼怪將其魂魄偷走,要請鬼師“攆鬼追魂”。如果村寨發生流行病或火災,也要由鬼師主祭掃寨。鬼師有的世襲,有的由寨老兼任。鬼師“趕鬼”收受供品作為酬報。
自然神崇拜:侗族相信萬物有靈,認為自然界各種物類和自然現象都有神靈主宰,並影響人們的生產和生活。因而崇拜眾多的神靈:
土地神:分為橋頭土地、寨頭土地和山坳土地等幾種。每個村寨大都設神龕供奉,只有牌位,無神像;有的供一塊石頭,也有懸掛豬下頦骨的。人們以為土地神執掌人畜興旺,地方安寧,並鎮懾猛獸。逢年過節或遇自然災害,必須用豬、羊、雞等獻祭,祈求豐收和平安。出獵前,狩獵的引頭人須到溪溝里撈取三尾小魚作為供品,燒香化紙敬祭土地神,然後領隊上山。獵獲後,要向土地神謝恩。
水神:歲首要敬祭水神。這天,婦女到河裡或水井汲水,須先在河邊或井旁點香燒紙,然後才能取水回家。榕江縣車寨的婦女,還合辦酒菜到井邊祭祀,圍在井邊,歌頌水井,祝願井水終年長滿,四季清甜。
牛神:農曆四月初八或六月初六祭牛神,稱為“牛辰節”或“洗牛身”。祭日要讓牛休息,並用雞、鴨等祭品在牛欄旁邊設案祭祀。有的還用特製的黑糯米飯餵牛,對牛為人耕作表示謝意。
祖先崇拜:除本族共同的女祖先、男祖先和英雄人物外,每個家族和家庭還各自奉祀自己的先人,而婦女又單獨供奉郎家神和外家神。
薩丙:侗族共同供奉的女祖先,被認為是本民族的最高護佑神。黎平、從江、榕江、通道和三江等縣的侗族村寨都有名為“薩殿”、“堂薩”或“然薩”的神壇。有的在廟內,有的設於露天。廟內的神壇為直徑約1米的白石堆,上插一把半開半閉的黑紙傘,上披掛網形剪紙;石堆周圍還壘有12或24個小白石堆,或立12或24根小木樁,網狀剪紙環繞神壇,作為薩丙的衛士。露天神壇,是用石頭圍砌的圓形土堆,直徑約3米多,高1米許,周圍植以芭蕉或荊棘。土堆上放兩口上下蓋合的大鐵鍋,鍋內置有衣服、銀器及其他用具,也有置一檀木雕刻的女人頭像的。土堆上栽黃楊樹,象徵薩丙萬古千秋。安置神壇及供獻豐盛祭品,由鬼師主持祭祀。管理薩丙神壇事務的名為“登薩”,一般由老年婦女擔任。農曆每月初一、十五,要燒香化紙和供茶。農曆正月初三或初七,二月初七(春種前)和八月初七(秋收前),為隆重祭祀日。有些地方每次都要升寨旗,連祭3天。其間還要舉行名為“耶薩”的集體娛神活動。青年男女盡情歌舞,對唱“祭祖歌”和“侗族創世紀”等歌。盛祭之年,有些地方還要由登薩裝扮薩丙女神巡鄉游寨。
三容神:湖南通道侗族自治縣黃柏一帶侗族供奉的男祖先。每逢子年和午年的農曆八月十五要舉行一次淹牛儀式(須用外地買來的公牛),祈求人口繁衍,村寨興旺。屆時由鬼師念“祭牛詞”,然後將公牛趕入深潭淹死,割下外生殖器供於三容神前。接著開刀割肉,稱為“沉牛祭神,砍肉祭天”。同時利用這一天集體議事。儀式結束後,由寨老將牛肉分送各家。
苗族
苗族崇尚祖先,不敬君王,不敬先師。在堂屋神龕上,大多只供奉“×氏堂上歷代祖先”牌位,極少供“天地君親師”的。恩施小茅坡營更較為特別,其祖先牌位供奉在火坑柴尾的一方,此處是萬不能隨意侵犯的。而堂屋神龕上只供奉一塊篾笆折,據說是因其先祖逃難時,躲在一個篾笆折的茅屋內,未讓敵發現而幸免於難,因而供奉篾笆折,以示不忘祖先蒙難之苦。苗人信鬼,每遇人口出生或死亡,都舉到“入譜”或“出譜”儀式。所謂族譜即是一塊裝在竹筒內的青布,凡有小孩出生或新媳婦過門,就把青布按順時針方向轉兩次,即算入譜;反之,凡每死一人,則把青布反轉兩次,即算出譜。苗族還為了趕鬼,祈求吉祥,往往還興還“牛願”、“儺願”、“豬願”等以酬神,如還“牛願”,即在院內豎一“將軍柱”,把牛拴在柱上,由還願的親見屬組成殺牛槍手。殺牛之前,先須打“猴兒鼓”、唱苗歌,跳苗舞。爾後,殺牛槍手一擁而上迅猛將牛殺死,槍手可各分得一支牛腿。其餘牛肉,煮熟後,放於一長條桌上,合族人眾圍桌跳舞唱歌,喝酒吃肉。且都不用筷子,只用手抓來吃,興奮之至可通宵達旦。
文化風俗
侗族的村落依山傍水,以南部地區最富有特色。村頭寨尾多蓄有古樹,溪流上橫跨“風雨橋”,寨中魚塘四布。按族姓聚居,鼓樓聳立其間。住“乾欄”房,樓上住人,樓下關養牲畜和堆置雜物。
侗族擅長石木建築,鼓樓、橋樑是其建築藝術的結晶。鼓樓為木質結構,以榫頭穿合,不用鐵釘。有三、五層以至十五層,呈4面或6面8面倒水,高4~5丈,飛閣重檐,形如寶塔,巍峨壯觀,是族姓或村寨標誌,也是公眾集會的議事場所。風雨橋是石墩木橋,長廊橋道,橋亭重瓴聯閣,雄偉壯麗,以三江縣的程陽橋最負盛名,已列為國家重點保護的文物單位。
侗族文化
“月也”,是這一村民眾到另一村作客,並以吹蘆笙或唱歌、唱戲為樂的社交活動。農閒鬥牛,是集體娛樂之一。屆時老少鹹集,人山人海,歡聲四起,鑼鼓喧天,鐵炮震動山谷。有外寨客人途經本寨,則阻之於寨邊,以歌對答,謂之“塞寨門”。“行歌坐月”又稱“行歌坐夜”,是青年男女進行社交和談情說愛的通稱。北部侗族地區稱為“玩山”,青年男女在勞動之餘,三五成群,相約在山坡上對唱情歌。南部侗族地區稱“走寨”,或稱“走姑娘”,晚上姑娘們結伴在屋裡作針線活,客寨男青年攜帶樂器前來伴奏對唱,互相傾訴愛情,深情時男女互相“換記”(送禮物)定情,約為夫妻。三江縣富祿等地侗族民眾常於夏曆3月3日或2月2日匯集於廣坪上,用一特製火包沖一鐵環騰空而起,降落時,讓大家搶奪,獲得者受重獎,叫做“搶花炮”。
苗族十分注重禮儀。客人來訪,必殺雞宰鴨盛情款待,若是遠道來的貴客,苗族人習慣先請客人飲牛角酒。吃雞時,雞頭要敬給客人中的長者,雞腿要賜給年紀最小的客人。有的地方還有分雞心的習俗,即由家裡年紀最大的主人用筷子把雞心或鴨心拈給客人,但客人不能自己吃掉,必須把雞心平分給在座的老人。如客人酒量小,不喜歡吃肥肉,可以說明情況,主人不勉強,但不吃飽喝足,則被視為看不起主人。苗族講究真情實意,非常熱情,最忌浮華與虛偽。主人路遇客人不搶走第一步,不走在前面;交談中用敬語稱呼;迎客要穿節日服裝;對貴客要到寨外擺酒迎候;客人到家門,男主人要叫門,告知在家的女主人,女主人要唱歌開門迎客;在客人面前,女主人不登高上樓;宴會上以雞、鴨待客為佳肴,尤以心、肝最貴重,要先給給客人或長者,客人則分給眾人享用,次序是先長後幼。客人不要稱主人“苗子”,他們喜自稱“蒙”。
喜戴銀飾是苗族姑娘的天性,她們挽髮髻於頭頂,戴上高約20公分左右,製作精美的銀花冠,花冠前方插有6根高低不齊的銀翹翅,上面大都打制著二龍戲珠圖案。有的地區,銀冠上除插銀片外,還插高約1公尺的銀牛角,角尖系彩飄,更顯的高貴富麗。銀冠下沿,圈掛銀花帶,下垂一排小銀花墜,脖子上戴的銀項圈有好幾層,多以銀片打制花和小銀環連套而成。前胸戴銀鎖和銀壓領,胸前、背後戴的是銀披風,下垂許多小銀鈴。耳環、手鐲都是銀製品。只有兩隻衣袖才呈現出以火紅色為主基調的刺繡,但袖口還鑲嵌著一圈較寬的銀飾。苗家姑娘盛裝的服飾常常有數公斤重,有的是幾代人積累繼承下來的。素有“花衣銀裝賽天仙”的美稱。苗家銀飾的工藝,華麗考究、巧奪天工,充分顯示了苗族人民的智慧和才能。苗族的服飾各地不完全相同,男子多用布包頭,身穿短衣褲,但苗族婦女的穿戴普遍比較講究,尤其是盛裝,極為精美,花飾很多,有的裙子有四十多層,故名“百褶裙”。衣裙上面繡制的各種圖案,古色古香,異彩紛呈。婦女擅長紡織、刺繡、蠟染,工藝十分精湛。
在苗族人家做客,切記不能去夾雞頭吃。客人一般也不能夾雞肝、雞雜和雞腿,雞膽、雞雜要敬老年婦女,雞腿則是留給小孩的。當你離開苗族主人家時,一定要有禮貌地說聲“哇周”,意為“謝謝”,感謝苗家對你的盛情款待。
有些苗族地區,忌隨時洗刷飲甑、飯包、飯盆,只能在吃新米時洗,以示去舊米迎新米。隨時洗刷會洗去家財,飯不夠吃。在山上飲生水忌直接飲用,須先打草標,以示殺死病鬼。忌動他人放於路邊的衣物,以免傳染麻瘋病。忌孩子在家中亂耍小弓箭,恐射中祖先。忌跨小孩頭頂,否則孩子長不高。禁忌婦女與長輩同坐一條長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