滕州市發展和改革局

主要職責 主要職責 主要職責

滕州市發展和改革局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及棗莊市的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方針、政策;研究提出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和年度發展計畫,研究提出總量平衡、發展速度和結構調整的調控目標及政策措施,銜接、平衡各主要行業的發展規劃,受市政府委託向市人民代表大會作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報告。
(二)做好全市社會總需求和總供給等重要經濟總量的平衡和重大比例關係的協調,搞好資源開發、生產力布局和生態環境建設規劃,引導和促進全市經濟結構合理化和國民經濟可持續發展。
(三)匯總分析財政、金融運行情況以及其他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情況,分析研究國際、國內及全市經濟形勢,進行巨觀經濟的預測、預警;參與研究財政、信貸政策,研究提出綜合運用經濟槓桿促進經濟發展的政策建議。
(四)研究提出全市固定資產投資總規模,規劃重大項目的布局;負責組織編制政府投資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安排市財政撥款建設項目和市重大建設項目管理和安排市基本建設基金,安排市級財政投資的基本建設投資和投資計畫,參與審查市政府投資項目的初步設計和概算審查;指導協調非經營性政府投資建設項目的代建工作;按照有關規定和審批許可權,申報、審批、核准、登記備案固定資產投資項目;負責全市重點項目協調、調度管理及政府出資重大建設項目的稽察工作。
(五)指導和協調全市招投標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擬定我市招投標的有關規定性檔案和必須進行招標項目的具體範圍、規模標準以及不適宜進行招標的項目;對政府出資建設項目的工程招投標進行監督檢查。
(六)研究提出全市利用外資及境外投資的發展戰略和結構化的目標、政策;負責全市外債的總量控制、結構最佳化和監測,
申報和審批全市外商投資項目、國外貸款項目和境外投資項目。
(七)研究分析國內外市場,做好全市重要商品的供求調節和重要農產品進出口計畫的銜接;編制市級儲備計畫,綜合平衡各類重要市場的發展規劃和總體布局,引導和調控市場。
(八)綜合平衡全市科技發展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提出基礎產業和高技術產業發展戰略;組織安排國家和省、市基礎產業和高技術產業重點項目,最佳化配置高技術產業化的資金,提出推動高技術產業化的相關政策。
(九)做好科學技術、教育、文化、衛生等社會事業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銜接平衡;提出經濟與社會協調發展、相互促進的政策,協調各項社會事業發展中的重大問題。
(十)貫徹執行國家、省、棗莊市有關經濟體制改革方針政策,研究經濟體制改革的重大問題,組織擬訂綜合性經濟體制改革方案,協調有關專項經濟體制改革方案;參與研究制訂投融資、計畫、價格等體制改革方案,並組織實施;提組織研究所有制結構調整的政策措施和國民經濟市場化的重大問題,組織研究推動全市非國有經濟改革與發展的政策措施;根據市政府授權,牽頭辦理全市擬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設立及股本變更事項的論證審理工作,協調指導全市企業上市及非市屬國有控股上市公司資產重組工作,參與市屬國有控股上市公司資產重組工作,協調全市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的監管工作,協調指導全市經濟鑑證類社會中介組織的改革和發展工作,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建議,指導和推進總體經濟體制改革。
(十一)推進產業結構戰略性調整和升級,提出全市國民經濟重要產業的發展戰略和規劃;銜接平衡全市農村經濟、工業、能源、交通、高技術產業、服務業等發展規劃,提出政策建議,監督規劃的實施,協調發展中的重大問題。
(十二)研究提出區域經濟聯合與經濟協作的發展戰略和政策建議,負責對口支援工作,指導市區域經濟合作,承擔國防動員相關工作。
(十三)其他事項
(一)市發展改革局向省爭取的高技術產業化項目經費由市發展改革局分配管理,需要市里配套的資金由市財政局專項安排。
(二)對政府投資的基本建設項目,市發展改革局管前期,市建設局管後期;初步設計工作由市建設局負責,市發展改革局參與,概算方案由市發展改革局牽頭組織審查並會同市建設局審批。待國家投融資體制改革方案和重大項目稽察辦法出台後再作相應調整。
(三)市發展改革局與市經貿局關於企業技術改造投資項目管理職責的分工。需報國務院和國務院投資主管部門核准的企業技術改造投資項目,由市發展改革局牽頭會同市經濟貿局審核後,市發展改革局負責組織上報。需由省、市經貿委核准備案的企業技術改造投資項目,由市經貿局負責審核上報或核准備案。
(十四)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事項。

科室職責

(一)辦公室:
主要職責:
協助局領導組織協調機關日常工作;擬訂全局工作制度、工作計畫並監督檢查實施情況;負責機關文秘、宣傳、信訪、檔案、保密、財務、資產管理、會議組織、後勤服務等工作;負責行政性綜合文稿的起草工作;負責機關勞動工資、計畫生育、離退休人員管理工作;負責崗位責任制考核工作;組織工會工作;協助黨支部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協助局紀檢監察室做好具體工作;負責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的辦理工作;組織有關對外信息的發布工作;承辦市國防動員委員會國民經濟動員方面的有關工作,做好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工業農業科
主要職責:
組織研究全市工業發展戰略,提出工業結構調整、主導產業培植等產業政策實施意見;組織編制和銜接平衡工業、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重點企業集團發展的中長期規劃及年度計畫;分析、預測工業的現狀及發展趨勢,並提出對策建議;組織協調工業專項規劃的編制,協調銜接重大建設項目安排和規劃布局;組織安排國家和省、市基礎產業和高技術產業重點項目,最佳化配置高新技術產業化的資金,提出推動高新技術產業化的相關政策;負責工業、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等政府投資項目的審批或審查上報及非政府投資建設項目的核准、備案或審查上報。
研究提出農村經濟發展戰略,編制農村經濟規劃和年度計畫;銜接平衡農、林、牧、漁、水利、農業資源開發等發展規劃和政策;負責農林水、畜牧、水產、氣象等政府投資項目的審批和審查上報及非政府投資項目的核准、備案或審查上報;負責農業利用外資重大項目的管理和農業綜合開發的協調工作;參與制定小城鎮發展規劃和農村扶貧開發工作。
研究制訂全市項目建設目標考核管理的辦法和措施,承擔全市項目建設目標的考核工作,做好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三)投資科
主要職責:
認真貫徹、執行《國務院關於投資體制改革的決定》和國家、省、棗莊市發改委關於項目建設的管理辦法;編制全市固定資產投資和建築工業發展中長期規劃及年度計畫,提出固定資產投資總規模、結構和資金來源;負責組織全市固定資產投資計畫的實施;負責指導協調全市招標投資標工作,組織制訂全市招標投標管理實施辦法;對全市招標投標工作進行監督檢查;負責組織編制政府投資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提出安排市級財政投資的基本建設資金和投資計畫,協調指導專項建設資金和政策性固定資產投資貸款的使用方向,負責管理市基本建設基金,並提出安排意見。參與審查政府投資項目的初步設計和概算審查;指導協調非經營性政府投資建設項目的代建工作;負責外商投資項目、境外投資項目、能源類項目、交通類項目、城市建設類項目、政法建設類項目、房地產開發類項目、郵政通訊類項目的審批或核准與備案。協助項目建設單位做好項目前期工作,對項目進行包裝和推介,及時充實項目儲備庫;負責對各類投資項目的稽查工作;協助重點項目辦公室對重點項目進行調度、管理,做好重點項目前期工作;參與局招商引資工作;做好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四)社會事業科
主要執法職責:
研究提出全市社會發展的戰略和經濟與社會協調發展、相互促進的政策措施,銜接平衡社會發展規劃,協調社會發展領域的人口、教育、勞動、就業、衛生、體育、文化、廣播電視、新聞出版、文物、檔案、旅遊、政法、民政、社會保障等發展政策;匯總編制社會發展有關計畫;負責各類社會事業項目和流通部門有關基本建設項目的申報、審批、核准、登記備案和轉報;編制重要物資市級儲備計畫並指導、監督執行;組織擬定全市性重要市場的發展規劃及相應政策,引導和調控市場,會同有關部門編制招生計畫;參與各類社會保障基金的綜合平衡。
研究提出服務業發展戰略和政策措施,組織制訂全市服務業、商貿流通、現代物流、糧食、個體私營經濟發展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監督實施;研究提出糧食、棉花等得要商品的儲備和調控措施;負責服務業、商貿流通、現代物流等政府投資項目的審批和審查上報及非政府投資項目的核准、備案或審查上報;負責安排全市第三產業發展引導資金,做好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五)體改科
主要職責
貫徹執行國家有關經濟體制改革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根據市政府授權,研究擬定經濟體制改革綜合性措施和經濟體制改革重大方案,協調指導全市經濟體制改革工作。辦理市經濟體制改革領導小組研究協調的城鄉經濟、縣域經濟統籌發展涉及經濟體制改革方面的重要事項,以及有關專項改革方案實施中的銜接工作。
研究全市經濟體制改革和對外開放的重大問題,提出推動全市經濟體制改革的建議;組織推進全市風險投資體制改革,建立和完善風險投資機制;組織研究推動全市非國有經濟改革與發展的政策措施,推進投資主體多元化;參與全市性企業集團和市屬事業單位整體改制為企業集團的論證審理工作;負責全市小城鎮綜合改革的調研與指導工作;組織研究和協調指導全市城鎮醫藥衛生體制改革。
研究提出全市資本市場綜合改革與發展規劃,研究提出推進資本市場發展的政策措施;承辦全市擬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設立及股本變更事項的論證審理工作;協調指導企業上市及非市屬國有控股指導證券經營、產權產易等機構的改革與發展工作;協調指導經濟鑑證類社會中介組織的改革與發展工作。
配合有關科室及市政府有關部門研究或參與制定財政、稅收、投融資、價格、社會保障、收入分配、經濟發展和科、教、文、衛等社會事業巨觀調控體制改革方案及相應的配套措施,做好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六)綜合科
主要職責
研究提出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生產力布局、總量平衡和結構調整的目標和政策建議,組織編制中長期規劃,銜接平衡各行業的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參與制訂國家、省、市有關政策的實施意見。組織編制區域經濟發展規劃;研究提出促進區域經濟協調發展政策措施;制定和協調國土整治、開發、利用和保護的政策;提出土地開發利用、環境保護、資源開發和綜合利用中長期計畫和年度計畫,參與編制水資源平衡與節約和生態環境建設與整治、防災減災等規劃、計畫;研究提出實施可持續發展戰略,實現經濟與環境、資源協調發展的政策建議;管理和維護局網站,負責上網材料的審核;負責編印《發展動態》,做好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七)重點項目辦公室
主要職責
貫徹執行國家、省、棗莊市重點項目管理政策法律及規章,參與擬定本市重點項目管理的政策和措施。負責提出列入重點項目計畫的初步意見。負責重點項目從立項到竣工驗收全過程的協調、服務、調度和監督管理。負責督促、檢查重點項目的建設進度、建設工期等,並提出解決相關問題的意見。
牽頭組織審查重點項目的初步設計和概算。負責市重點項目招投標的監督檢查工作。參與重點項目的工程質量管理、竣工驗收後評價和獎勵工作。負責全市重點項目的徵集、篩選、包裝、推介及項目策劃和項目庫建設。
內設科室
管理科:提出列入重點項目計畫的初步意見;負責全市重點項目的調度、協調、管理等工作;配合有關部門協調解決重點項目建設中的重大問題;參與重點建設項目竣工驗收和後評價工作;協助有關部門做好國家、省、市重點投資項目的稽查工作;會同人民銀行做好重點項目建設向金融機構的推介工作;做好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綜合科:負責貫徹、執行國家、省、棗莊市重點項目管理政策、法律、法規及規章,參與擬定全市重點項目管理的政策和措施;負責綜合性文字材料;負責領導安排的臨時性材料、講話;負責信息、宣傳、報導、動態編輯傳送工作;參與市發改局招商引資工作;負責行政、日常事物管理及文檔管理工作;參與列入國家和省、市國民經濟與社會發展規劃的重點項目的論證、立項工作;做好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前期科:負責全市重點項目的徵集、篩選、包裝、推介及項目策劃和項目庫建設;牽頭組織審查重點項目建設的初步設計和概算;監督國家和省、市投資的重點項目的招標、投標;參與列入國家和省、市國民經濟與社會發展規劃的重點項目的論證、立項工作;做好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信息科:負責信息宣傳、報導工作;負責市發改局內外網重點項目板塊內容的組織和更新;參與對全市重點項目建設的重大問題調研;做好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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