滄縣農業局

承擔農村土地承包管理政策指導、農村財務管理(包括化解村級債務)和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綜合指導、農民負擔監督管理等工作。

機構簡介

滄縣農業局內設辦公室、財務股、人事室、農業股、執法大隊、植保站、土肥站、農機股、農機監理站、新能源辦公室、農經中心、張官屯良繁場等12個下屬行政事業單位。

主要職責

是指導全縣農業、農機、農經工作的農業綜合經濟管理部門,承擔農業生產、農機服務、技術推廣、執法管理等職能,具體為:

1、 制定實施農業生產規劃,安排農業生產,推進農業產業化和現代化。

2、 制定實施農業發展規劃,安排農機生產作業,推進農業機械化。

3、 承擔農業、農機技術的引進、試驗、示範、培訓、推廣等系列工作,負責農業、農機基層服務體系的建設和管理工作。

5、貫徹落實農業“兩法” 、種子法、農機安全管理條例、植物檢疫條理、農藥管理條例等二十幾部專業法律、法規。

6、 承擔農作物良種推廣、病蟲監測防治、土壤能力、服料的監測覽定、新型農機具推廣等。

7、 編制新能源開發利用規劃、計畫,負責新能源的行業管理、業務指導、科技開發、專業培訓等。

8、 承辦縣委、縣政府及上級業務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職責

1、協助領導處理日常工作,協調各股室關係;

2、負責起草各種公文,撰寫機關套用文,修改文稿,編排、列印、校對、封發等文書工作;

3、負責局黨組會、局務會、局長辦公會、局全會等會議的組織安排、記錄、紀要整理和議定事項以及領導指示的催辦和落實;

4、承擔內外來訪人員的接待及生活,車輛安排、水、電、暖、衛生、保衛、基建、房屋修繕等後勤工作;

5、深入基層調查研究,聽取各方面意見,研究決策及執行決策中遇到的問題,及時向領導反饋並提出建議;

6、承辦領導交辦的各項任務及不屬於其它股室分管的事項。

(二)人事股職責

1、負責全局思想政治和精神文明建設工作;

2、負責幹部職工的教育培訓、職稱評聘、考察考核、統計、檔案等人事管理工作;

3、負責幹部職工的工資、津貼、獎金、福利等管理工作;

4、負責各種檔案材料的收發、登記、傳閱及收集、整理、鑑別、統計、立卷、歸檔、保管、提供使用等檔案工作;

5、負責黨建、群團、工會、婦女、老幹部等工作。

(三)財務股職責

1、貫徹執行有關財務管理的法律法規,加強財務管理,強化巨觀調控;

2、制定財務計畫,負責全局預、決算和預算內、外資金及各項專項資金的管理使用;

3、建立健全財務管理制度,管好用好集體資金和資產;

4、負責財會人員的業務培訓和任職資格審查,審計監督各單位的財務活動,核查糾正違反財務管理法律、法規的問題;

5、加強對各單位的經濟核算,減少非生產性開支;

6、對各單位財務統籌管理,做好收益分配工作。

(四)農業股職責

1、綜合協調全縣農業生產,發展高效農業,推進農業產業化;

2、負責農業信息統計,基點調查、上報下達、制定規劃,起草農業生產及產業化情況報告、簡報;

3、負責農業技術的引進、試驗、示範、培訓、推廣等系列工作;

4、負責綠證培訓和農廣校建設工作;

5、負責農技電波入戶和農業信息化建設工作;

6、負責對基層農技服務體系的建設和管理工作。

(五)農經中心職責

1、提出穩定和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的政策建議;

2、指導農村土地承包、耕地使用權流轉和承包糾紛仲裁管理;

3、提出促進農民專業合作組織發展的政策性措施;

4、指導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建設和財務、資產管理工作;

5、承擔監督減輕農民負擔和村民“一事一議”籌資籌勞管理工作;

6、參與農村綜合改革和社會事業發展工作,指導組織農村改革實驗區工作;

7、負責對農民專業合作組織的管理、扶持和服務。

(六)執法大隊職責

1、宣傳貫徹《農業法》、《種子法》、《農藥管理條例》、《肥料登記管理辦法》等農業法律法規和農業政策;

2、負責農資市場的監督檢查管理,打擊假冒偽劣,淨化農資市場,規範農資市場經營秩序;

3、負責處理違法生產經營農資的案件糾紛。

(七)農機股職責

1、制定農機發展規劃,安排農機生產作業;

2、負責全縣農機管理、服務體系的建設和管理工作;

3、負責農機新技術、新機具的引進、試驗、推廣等系列工作;

4、負責全縣農機維修網點管理;

5、負責全縣農機保有量、農機作業量等農業機械化基本情況的數字統計工作。

(八)農機監理站職責

1、宣傳國家有關農業機械化和安全生產方針政策,貫徹執行農機安全管理條例;

2、負責農業機械安全技術檢驗、駕駛操作人員考核、核發牌證,對農業機構化生產過程實行安全監督管理;

3、負責實施農業機械及駕駛操作人員的年檢年審、季節性檢驗和經常性安全檢查;

4、勘察處理農機事故;

5、負責農業機械及駕駛員的技術檔案管理和農機事故檔案管理及統計報表工作;

6、開展農機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和總結評比工作。

(九)植保站職責

1、貫徹執行《植物檢疫條例》,擬定實施全縣植物檢疫工作計畫,開展檢疫對象調查、封鎖、控制和消滅工作,辦理產地調出調進檢疫等;

2、承擔病蟲抗性監測和區域測報,提供病蟲測報和防治技術信息服務;

3、承擔全縣病蟲測防體系的建立健全工作,及時發布病蟲信息,指導除治;

4、監測蝗蟲動態,搞好防蝗滅蝗工作,杜絕蝗害;

4、技物結合,辦好植物醫院,開展有償服務。

(十)土肥站職責

1、負責全縣土壤養分狀況調查;

2、負責全縣土壤肥力、肥料的監測鑑定,制定實施土壤培肥計畫;

3、貫徹執行《河北省農業環境保護條例》,負責農業環境的監測、保護工作;

4、負責對全縣農產品的農藥殘留量抽樣檢測,公布檢測結果;

5、推廣新型肥料、施肥新技術;

6、技物結合,開展有償服務。

(十一)新能源辦公室的職責

1、貫徹國家、省、市、縣有關新能源開發利用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負責編制並組織實施全縣新能源開發利用規劃、計畫;

2、上報全縣新能源建設項目,並對涉及新能源項目專業技術的設計、施工等方面予以審查、監督;

3、負責全縣新能源的行業管理,協助已簽約的開發企業辦理項目前期申報、審批等具體事務;

4、在風能、太陽能等新能源開發過程中,協調開發企業和各鄉鎮、縣直各有關部門處理解決各種矛盾與問題,維護正常的開發秩序;

5、謀劃和運作我縣新能源設備製造、運營維護等招商項目,培強壯大新型能源產業;

6、縣委、縣政府賦予的其他職責。

(十二)張官屯良繁場職責

1、負責農業技術的試驗、示範、推廣工作;

2、組織場區農林生產,繁育大田種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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