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能
(一)負責統一領導和管理生態園區域內的保護開發建設工作。
(二)負責有關法律、法規,中央和省、市政策在生態園管委會管理範圍內的貫徹實施,制訂、發布和組織實施區域內的有關管理規定。
(三)按照生態園總體規劃,組織制訂生態園區域內生態資源保護和保護性開發利用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並報市人民政府批准後,負責組織實施。
(四)受市發展計畫、經貿、建設、市政園林、房管、農業、林業、民政、交通、旅遊等政府工作部門的委託,承擔上述部門在生態園區域內行使的市級經濟管理許可權和行政管理職能,以及對其備案工作。
(五)負責生態園區域內風景名勝區的統一規劃、整合、管理工作。
(六)負責管理受委託鄉鎮、街道的經濟、社會行政事務、精神文明建設和社會穩定等工作;負責受委託鄉鎮、街道的幹部管理工作。
(七)協調和管理區域內的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
(八)協調、監督市政府有關部門在生態園的派出機構的工作,負責對上述部門派出機構領導幹部任免的徵詢提出意見。
(九)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領導信息
金葉斌 黨委書記、主任。主持管委會全面工作,聯繫生態園財政局。
黃培拉 副主任、調研員、黨委委員。協助金葉斌主任負責市高教園區管委會日常事務,分管市高教園區管委會辦公室、茶山街道辦事處。
余作喜 副主任、黨委委員。分管市高教園區管委會工程建設處。
林 彬 副主任、黨委委員。分管城管與執法局、企業外遷辦公室,負責三郎橋片工程建設辦公室。
陳 滄 副主任、黨委委員。分管資源環保局,負責大羅山片綜合建設辦公室。
曾文山 紀委書記、黨委委員。分管監察室、計畫財務管理辦公室。
葉榮山 副主任、黨委委員。分管市高教園區管委會綜合管理處。
鄭 華 副主任、黨委委員。分管國土規劃建設局、三垟街道辦事處,負責黃嶼片工程建設辦公室。
葉雪影 副主任、黨委委員。分管房屋徵收管理辦公室,機關黨委、精神文明建設和群團工作。
張 平 黨委委員、副調研員。分管辦公室,信訪和穩定工作。
胡躍中 黨委委員。分管發展經濟局,負責溫州生態園開發建設投資集團有限公司、濕地片工程建設辦公室。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協助管委會領導處理機關日常事務;負責重大活動、重要會議的組織安排;負責有關決議、決定等的催辦、督辦;負責文秘、信訪、檔案、保密、信息等工作;負責機關辦公自動化網路建設和管理;負責行政後勤工作和來賓接待工作;組織開展文明機關(單位)創建活動;負責黨的組織建設、黨員教育工作;負責對外宣傳工作;負責和指導機關及企事業單位幹部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出國(境)人員政審報批工作;編制實施生態園保護建設財政收支計畫;負責調控和監督資金使用情況;負責管委會機關財務管理工作;負責對直屬企事業單位的財務監督和指導。
(二)、監察室:
1、負責監督管委會管轄範圍、直屬單位監察對象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決議和國家法律、法規、政策、決定、命令的情況;
2、負責設計、工程、監理招投標監督工作;
3、負責對管委會管轄範圍的監察對象違反黨紀、政紀問題的揭發、檢舉、控告以及受理管轄範圍的監察對象不服黨紀、政紀處分的申訴;
4、協助紀檢組監督管委會工程建設項目實施過程中以及房屋拆遷安置過程中按規定程式執行工作情況;
5、協助黨政領導抓好黨風廉政建設及落實廉政建設責任制,並負責組織開展黨紀、政紀、廉政建設的宣傳教育工作;
6、會同有關處室監督檢查各個處室及直屬單位工作人員的工作效率和工作紀律;
7、協助紀檢組調查管委會範圍的監察對象違反黨紀、政紀案件,並提出有關處理意見;
8、協助做好乾部職工的思想政治工作;
9、協助紀檢組做好廉政建設的民眾來信來訪接待工作;
10、完成上級和管委會領導交辦的有關監察工作任務。
辦公地址:甌海區梧田大道358號
(三)、總工室:
協助總工、副總工負責生態園管委會全面的技術性工作。組織學習國家有關技術規範,研究生態園區各項重大技術課題,積極推行新技術、新規定、新材料、新方法;負責園區內城市規劃、城市設計、景觀設計、環境設計、交通設計、市政設計、室內外裝璜設計以及各項專項設計的招投標、編制、會審、審核、審查及報批等管理工作;負責生態園區內各項設計的契約管理,質量管理和進度管理;負責生態園區內各項設計的圖紙變更管理工作;負責生態園區內各項設計的施工圖的審查、審核和報批工作;負責組織生態園區內各項工程的重大質量事故的處理工作;協助辦公室組織生態園區內技術職稱的評審和聘用工作;參與施工單位資質審查和工程招標、投標工作;協助辦公室完成圖紙及資料的收集、整理、保管和歸檔工作;負責組織項目前期的地形測量和地質勘探工作等。
(四)、計畫財務管理辦公室:
掛靠管委會辦公室,內設綜合財務管理處、基本建設財務管理處。
1、組織和管理生態園管委會的收入和支出;編制生態園管委會財務收支、工程建設、拆遷、征地等項目投資的年度資金預算及辦理財務決算;
2、按上級有關檔案審核生態園管委會的經費開支標準和實施財務管理;
3、統籌管理生態園管委會資金,負責統借統還資金;
4、負責對直屬企事業單位、街道的財務監督和管理;
5、承辦上級和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
(五)、生態資源保護局:
負責會同市級有關部門的派出機構按照生態資源保護性開發利用的原則,編制生態園的分區詳規和重要專業規劃、土地利用規劃、水資源發展利用規劃,以及保護利用年度計畫,並經批准後,監督、檢查、組織實施工作;負責編制市有關部門委託生態園管委會管理職能中的各項專業規劃和保護開發利用計畫,以及在組織實施過程中對開發利用項目的審核和監督工作;負責制訂生態園區域內風景名勝區的整合規劃和上報工作;負責文物保護管理工作;負責協助征地、拆遷管理及政策處理工作。
(六)、生態經濟發展局:
負責組織生態園各項保護性開發利用規劃和年度計畫的實施工作;負責市有關部門委託生態園管委會管理職權中有關經貿、建設、市政園林、房管、農業、林業、交通、旅遊等方面開發利用項目的管理、監督等工作;按照市級審批許可權,負責生產性建設項目、非生產性建設項目、技術改造項目、國外貸款項目、外商投資項目管理;負責招商引資工作,擬訂鼓勵投資的有關政策,傳遞發布招商項目信息;負責科技、統計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