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構簡介
湘鄉市地方稅務局成立於1994年9月,現有在職幹部129人,機關科室6個,納稅服務大廳1個,稅務管理分局5個,直屬機構1個(稽查局),擔負著全市22個鄉鎮(辦事處)、2010平方公里、7000餘戶企業單位及個體工商戶的地方稅收征管,年稅收任務從1994年的4131萬元上升到2008的19158萬元,平均年增收1000萬元,增長25.98%。自組建以來,先後被獲予省級“文明單位”、全省“十佳”地稅文化建設先進單位、“省特級檔案室”、“全國模範職工小家”等榮譽稱號;基層稅務分局被授與省級“芙蓉標兵崗”、“優秀青年衛士”,湘潭市“十大傑出標兵崗”等多項榮譽稱號。工作職能
湘鄉市地方稅務局是主管本市地方稅收工作的職能部門。其主要職責是:(一)貫徹執行國家的稅收法律、法規和規章以及上級局的規範性檔案,並結合本市實際,研究制訂具體的實施辦法。(二)根據上級地方稅務局的工作要點,研究制訂本市地稅系統稅收發展規劃和年度工作計畫並組織實施。(三)負責本市有關地方稅種的徵收管理和稽查工作,指導本市稅收業務工作。(四)根據湘潭市地方稅務局下達的稅收計畫,編制、分配和下達本市地方稅收收入計畫,組織各項稅收收入,完成稅收任務。(五)負責監督檢查本市各部門、各單位貫徹執行國家稅收法律、法規和規章的情況,負責監督檢查本市地方稅務機關及其工作人員的稅收執法情況。(六)負責對本市所屬地稅系統的機構設定、人員編制和人員調配、幹部任免以及經費開支等,實行垂直管理。(七)負責本市地稅系統的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設和幹部職工的教育培訓工作。(八)負責本市地稅系統的紀檢、監察和內部審計工作。(九)負責組織本市地方稅收理論與政策調查研究工作,開展稅法宣傳。(十)承辦湘潭市地方稅務局和地方黨委、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內設機構
1.辦公室負責日常政務、文秘、綜合和稅收宣傳等工作;負責局機關財務、物業等後勤服務的組織管理工作。
2.稅政管理科
(加掛政策法規科、收費科牌子)負責地方各稅、費(金)的政策業務管理及執行稅收政策、法律法規情況的督促、檢查;負責稅務行政處罰和稅務行政訴訟及行政複議等工作。
3.徵收管理科
(加掛發票管理站牌子)負責綜合性稅收征管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的貫徹和征管業務的指導工作;負責組織實施征管建制、征管質量檢查等工作;負責發票的管理工作。
4.計畫財務科
負責稅收計畫、會計、統計工作和財務、經費工作;負責稅收票證管理等工作。
5.人事教育科
負責人事管理、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設、教育培訓、黨群及離退休人員管理等工作。
6.監察審計室
負責紀律檢查和行政監察工作,組織實施財務經費內部審計工作。
7.稅服務廳
負責稅務登記管理;稅款徵收、納稅申報多元化管理;納稅申報資料的初審;信息資料的採集、審核、錄入和傳遞;發票日常管理;其他涉稅事項的受理、初審及信息傳遞;提供稅收政策諮詢、輔導、政策宣傳等納稅服務。
直屬行政機構
稽查局湘鄉市地方稅務局稽查局主要負責稅務檢查計畫的實施;負責納稅評估後移送案件的查處;負責舉報案件、上級交辦案件、其他部門轉辦案件的查處;負責各類專項檢查的實施。下設稅務分局
第一稅務分局(地址湘鄉市望春南路),負責崑崙橋辦事處、新湘路辦事處範圍內(紅侖工業園除外)的稅收徵收管理。
第二稅務分局
(地址湘鄉市望春南路),負責望春門辦事處、東郊鄉、龍洞鄉、工業園區範圍內的稅收徵收管理。
第三稅務分局
(地址東山辦事處張江村),負責東山辦事處、梅橋鎮、虞塘鎮、栗山鎮、山棗鎮、中沙鎮所轄範圍內的稅收徵收管理。
第四稅務分局
(地址棋梓鎮東大街),負責泉塘鎮、棋梓鎮、潭市鎮、毛田鄉所轄範圍內的稅收徵收管理。
第五稅務分局
(地址月山鎮紅陽村),負責育段鄉、月山鎮、壺天鎮、翻江鎮、白田鎮、金藪鄉、金石鎮所轄範圍內的稅收徵收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