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湘潭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原為1994年2月成立的湘潭市住房資金管理中心,2004年4月經潭市編[2004]13號文更名為湘潭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核定為市政府直屬副處級事業單位,歸口市政府辦公室。現內設機構有綜合科、歸集支取科、個人貸款科、財務核算科、稽核(監察)科、科技科和湘潭縣、湘鄉市、韶山市3個管理部。

機構概況

現內設機構有綜合科、歸集支取科、個人貸款科、財務核算科、稽核(監察)科、科技科和湘潭縣、湘鄉市、韶山市3個管理部。

中心的主要職責是:依據國務院頒布的《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和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的決策承擔全市住房公積金的歸集、支付、使用和核算等職能,接受同級財政、審計、人民銀行等部門監督、監管和社會監督。是不以贏利為目的的事業單位。

截止2008年12月31日,全市累計歸集住房公積金33.02億元;累計發放個人貸款13.83億元,個人累計支用公積金15.62億元。2006年以來連續兩年接受省審計廳、國家審計署長沙特派辦審計,審計結論認為“中心在規範運作、嚴格管理、防範風險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不僅確保了住房公積金的保值增值,維護了廣大繳存職工的利益,而且有效的促進了全市住房建設和住房消費的同步增長”。

主要職責

湘潭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是直屬湘潭市人民政府的不以營利為目的的獨立事業單位,其主要職責是:

一、編制、執行住房公積金的歸集、使用計畫;

二、負責記載職工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提取、使用等情況;

三、負責住房公積金的核算;

四、審批住房公積金的提取、使用;

五、負責住房公積金的保值和歸還;

六、編制住房公積金歸集、使用計畫執行情況的報告;

七、承辦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決定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內設6個科室和湘鄉市、湘潭縣、韶山市三個管理部。

一、 綜合科:

負責中心行政事務工作;負責中心文秘、檔案、機要、保密、信訪工作;負責本單位黨務、勞動人事、考勤考核、工會、共青團、婦女和計生工作;負責安全保衛、行政後勤和接待工作。

二、 歸集支取科:

負責全市住房公積金的歸集與催繳工作;負責擬制全市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和歸集、使用計畫的報告;負責單位住房公積金繳交比例調整的審核、開戶登記審核;負責住房公積金支取、轉移、變更登記。

三、 個人貸款科

組織實施住房公積金職工住房貸款年度計畫;負責住房公積金職工購、建、(大修)自住房抵押貸款的調查、審核、發放和回收工作;負責住房公積金個人貸款逾期催還和抵債資產的處置和管理。

四、財務核算科:

負責全市住房公積金的財務核算;負責編制住房公積金各類財務預、結算及財務報表;組織實施全市住房公積金增值收益使用計畫和住房公積金歸集、使用計畫;負責各類財務統計和會計檔案的收集、整理、歸檔工作;負責中心行政財務管理工作。

五、 稽核(監察)科:

負責對住房公積金的歸集、使用、核算進行稽核檢查;負責審計、監督各類財務開支、預算執行情況。

六、 科技科:

負責中心計算機網路系統、應用程式的管理和維護,保障網路系統、應用程式的運行暢通;負責中心計算機設備的採購、維護及有關對外的聯絡工作。

七、湘鄉市管理部:

湘鄉市管理部在湘潭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授權下,負責湘鄉市行政區域內職工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提取和個人購、建房貸款等業務。

八、湘潭縣管理部:

湘潭縣管理部在湘潭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授權下,負責湘潭縣行政區域內職工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提取和個人購、建房貸款等業務。

九、韶山市管理部:

韶山市管理部在湘潭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授權下,負責韶山市行政區域內職工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提取和個人購、建房貸款等業務。

中心領導

姓名: 顏軍

職務:中心黨組書記、主任

職責:主持中心全面工作

分管稽核科、紀檢監察工作和湘鄉市管理部

姓名:劉嘉

職務:黨組成員、副主任

職責:分管個人貸款科、綜合科、財務核算科和韶山市管理部

姓名:鄭凱

職務:中心黨組成員、副主任

職責:分管歸集支取科、政策法規科、科技科和湘潭縣管理部,協管紀檢監察工作

相關詞條

相關搜尋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