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見義勇為基金會

湖州市見義勇為基金會

2010年12月29日,湖州市見義勇為基金會成立。 今年年初,湖州市公安局決定重新成立"見義勇為基金會"。 經過湖州市人民政府批覆同意,湖州市財政撥款100萬元,成立湖州市見義勇為基金會籌委會。

基本信息

湖州市見義勇為基金會湖州市見義勇為基金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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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構簡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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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2月29日,湖州市見義勇為基金會成立。浙江省公安廳副廳長凌秋來,湖州市政府秘書長徐克強為基金會揭牌,湖州市委常委、市公安局長金伯中浙江省見義勇為基金會理事長孟祥初等出席成立大會。
會上,湖州市公安局有關領導向大會報告了湖州市見義勇為基金會籌建工作情況,宣讀了《浙江省民政廳關於準予成立湖州市見義勇為基金會的批覆》,與會人員表決通過了《湖州市見義勇為基金會章程(草案)》,選出了第一屆理事會理事。
湖州市委常委、市公安局長、市見義勇為基金會名譽理事長金伯中指出,近年來,湖州市見義勇為的感人事跡不斷湧現,見義勇為對維護社會穩定的重要作用也日趨凸顯,各級政府對見義勇為工作的建設也越來越重視。
金伯中要求,要大力倡導見義勇為,加強見義勇為工作領導,拓展基金籌集渠道,利用各種媒介宣傳見義勇為,在全社會營造見義勇為的良好氛圍。目前湖州市見義勇為基金的來源主要依靠政府撥款和社會募集。 湖州市見義勇為基金會的職責為,做好見義勇為者的救助、評烈、評殘、撫恤等工作,關心見義勇為人員的疾苦,解除見義勇為人員的後顧之憂等。 為充分發揮見義勇為基金會的作用,湖州市將不斷完善幫扶解困機制,如高度關注見義勇為群體的生活問題,在政策、資金、待遇上給予更多的傾斜和幫助;積極為見義勇為者提供法律援助和保護,嚴厲打擊報復見義勇為者的違法犯罪分子,切實保護見義勇為者及其家屬的安全;建立健全為見義勇為人員醫療、遺屬撫恤、子女上學就業等提供幫助和支持的長效機制,特別是對負傷的見義勇為者,醫療機構和有關單位要及時組織搶救、治療,等等。 1993年6月,湖州曾建立見義勇為基金會,1998年全國金融整頓時,因資金尚未達到設立基金會最低標準而被註銷。 今年年初,湖州市公安局決定重新成立"見義勇為基金會"。經過湖州市人民政府批覆同意,湖州市財政撥款100萬元,成立湖州市見義勇為基金會籌委會。社會各界積極回響,截至目前,籌委會募集資金已達1006.7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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