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口縣行政服務中心

6、負責“中心”的車輛調度、設施設備維護等工作。 8、負責和指導“中心”的衛生、安全保衛事務。 5、負責“中心”電腦、電腦系統及網站的維護工作。

機構簡介

湖口縣行政服務中心是縣委、縣政府把與民眾聯繫密切、具有行政審批權和公共服務職能的各部門集中起來方便民眾辦事的辦公場所。該中心創辦於2006年12月,辦公面積 800餘平方米,中心大廳裝配了電子顯示屏、電子觸控螢幕、計算機等現代化辦公設施。“中心”現有進駐部門、單位19家,工作人員45人,其中視窗40人,機關5人。承擔審批辦證項目131 項、收費項目77 項。

工作職責

1、辦理國內外投資者申請投資生產性、經營性項目等需報經各行政主管機關審批、核發的各項批准檔案、證、照。
2、受理各類投資政策、稅收政策及各種證照申領的諮詢、釋疑、資料發放等事項。
3、負責對全縣行政服務工作體系的建設與管理。
4、受縣政府委託的其他職責。

機構設定

湖口縣行政服務中心屬縣政府派出的正科級行政單位。是政府集中多個職能部門,以視窗服務方式受理,履行相關行政審批、審核、核准等職能和提供行政服務的綜合辦事機構。“中心”內設綜合科、業務科和督查科。“中心”的編制由縣政府在編制總額內調劑解決,其工作人員由組織、人事部門在全縣範圍內選拔,經全面審核後調入。
首批進駐“中心”的視窗服務單位共20個部門和單位,分二條線設定:一是工商註冊登記,包括工商局、公安局、衛生局質監局、安監局、林業局、農業局、文廣局、礦管局、運管所共10個部門和單位;二是建設項目審批,包括發改委(含人防辦)、物價局、經貿委(牆革辦)、國土局、水務局、建設局、環保局、房管局、氣象局、消防大隊共10個部門和單位。今後視“中心”運行情況,對“中心”成員單位予以補充和調整。視窗工作人員受部門委託具體負責進“中心”項目的受理、辦理和上報事項的代理工作。

內設機構主要職責

“中心”內設綜合科、業務科、督查科3個科室,主要職責分別是:
綜合科
1、承擔“中心”日常政務和有關事務的聯絡工作,聯繫落實內、外事務活動。
2、參與“中心”的公文處理工作,負責收發、機要、保密、文印、檔案管理等工作。
3、使用和管理“中心”的印章、介紹信。
4、負責對上級來文提出擬辦意見,處理同級各部門的來文。
5、負責日常會議的會務準備、材料整理、文稿起草等工作。
6、負責“中心”的車輛調度、設施設備維護等工作。
7、管理“中心”的人事、財務、工資、財產、福利。
8、負責和指導“中心”的衛生、安全保衛事務。
9、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業務科
1、負責指導各視窗的各項業務工作。
2、負責重大事項聯審(聯合踏勘)的組織協調和部門之間的業務銜接。參與“周例會”的會務工作。
3、協助有關部門對上報事項的上報手續辦理。
4、受理、整理各視窗的上報表格,做好統計、歸檔工作。
5、負責“中心”電腦、電腦系統及網站的維護工作。
6、參與“中心”服務內容、辦事程式、運行制度的修改和解釋工作,負責和管理“中心”的諮詢服務及“網上”諮詢服務。
7、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任務。
督查科
1、督促檢查“中心”“五件”管理、“五制”辦理的執行情況,做好收、退件的認定覆核和辦結時間的查驗工作,並按要求做好相應事項的統計、歸檔工作。
2、督促檢查“中心”各項工作制度、管理制度和執行情況。
3、督促落實“周例會”、“聯審會”確定事項和其他重大事項的辦理情況。
4、負責對視窗及視窗工作人員的考核工作。
5、負責“中心”的日常考勤。
6、負責對部門便民服務視窗的監督。
7、負責起草編寫“督查通知書”和“督查通報”,受理服務對象的投訴。
8、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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