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導分工
余 江:主持局務、局總支、河道局全面工作,兼管辦公室、防辦、計財及水保工作;
趙志榮:協助局長分管河道局工作,協調縣河砂方面工作;
楊 甦:協助局長分管農村水利、水利工程建設與管理以及安全生產等工作,並指導水建公司技術工作;
王 華:協助局長分管水政監察、水資源管理工作;
陳賢平:協助局長協管計財工作,負責紀檢監察、組宣群團、工委及掛勾幫扶工作。
主要職責
(一)負責《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土保持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擬訂全縣水務工作的發展戰略和中長期規劃,組織有關國民經濟總體規劃、城市規劃及重大建設項目的水資源和防洪除澇排水的論證,負責協調本縣範圍內的水務事項。
(二)統一管理全縣城鄉水資源(含空中水、地表水、地下水);在全縣範圍內對水資源實行地表水與地下水、水源地與輸水河道、水量與水質的統一規劃和統一調配;統一管理全縣水源地保護、河道整治和保護、供水、排水、污水處理工作;組織實施取水許可證制度和水資源費徵收制度;發布全縣水資源公報、水質年報、城市供水公報。
(三)按照國家資源與環境保護的有關法律法規和標準,擬訂水資源保護規劃;組織水功能區劃分和向飲水區等水域排污的控制;監測河道水域的水量、水質,審核水域排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總量的建議。
(四)負責全縣的水資源需求管理工作。擬訂節約用水政策,編制節約用水規劃,制定有關標準,組織、指導和監督節約用水工作。
(五)負責全縣水政監察和水行政執法;協調部門間和鄉(鎮、場)間的水事糾紛。
(六)組織編制、審查水行業基本建設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報告和初步設計;組織、指導水設施、水域及其岸線的管理與保護;組織指導轄區內河流、水域的治理開發;辦理跨界河流的水務協調;組織建設和管理具有控制性的或跨鄉(鎮、場)的重要水利工程;負責水利工程的安全監管。
(七)負責全縣各項水務工程的規劃、勘測、設計工作;指導全縣農村水利工作;組織協調全縣農田水利基本建設、鄉鎮供水和人畜飲水工作。
(八)根據國家對水資源實行統一管理的規定,負責對礦泉水、地熱水的開採辦理取水許可證,並確定開採限量。
(九)負責全縣水行業的科技教育、科技開發、科學研究、技術推廣和業務培訓;負責全縣水務系統的職工隊伍建設;負責本縣水行政科技政策的制度、水行業技術質量標準和水工程的規程、規範的監督實施。
(十)承擔縣防汛抗旱指揮部的日常工作,組織、協調、監督、指導全縣防洪排澇抗旱工作,對江河、湖泊、水庫、堤防和重要水利工程實施防汛調度;負責全縣防汛信息工作。
(十一)指導水利行業的水電管理,組織、協調農村電氣化工作。
(十二)承辦上級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水務局內設4個職能股(室):
(一)綜合股
協助局領導組織局機關的日常工作,協調各股(室)、站和下屬單位的關係;負責文秘、信息、會務、黨務、事務、保密、重大會議組織、檔案、信訪、安全保衛、辦公自動、來人接待和政務公開工作;負責局機關和下屬單位的機構編制、人事管理、勞動工資職稱職改評聘等工作,負責機關內部規章制度建設、監管機關國有資產和承辦全局幹部隊伍建設工作;負責局機關後勤及離退休幹部的管理服務工作;指導全縣水務系統勞動保護、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負責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計畫財務股
擬訂全縣水務中長期發展規劃;組織編制“十二·五”水利發展規劃,按照規劃要求,對水工程建設提出建議;負責局機關和下屬單位各項資金收付、核算及預、決算的編制、執行工作;組織承擔水務綜合統計和基建統計;對水利資金的使用進行監督和巨觀調節;指導全縣水務系統國有資產的監督管理和全縣水利行業的規劃、計畫、財務、統計工作。
(三)水政執法監督股
組織全縣水法律法規的宣傳、學習、貫徹實施;指導全縣水政監察和水行政執法工作,及時依法查處水事案件;承擔部門間、縣鄉(鎮、場)間水事糾紛協調的有關工作,承擔水務局行政訴訟、行政複議和普法教育工作;承辦河道采砂管理工作;承擔全縣水資源統一規劃、管理和保護工作;組織實施取水許可制度和水資源費徵收制度,擬訂縣鄉(鎮、場)間水量分配方案並組織實施;組織水功能區的劃分和向飲水區等水域排污的控制,監測江河湖庫的水質,審核水域納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總量的建議;承擔縣水土保持委員會辦公室的日常工作。負責水土保持預防、監督和綜合治理工作;擬訂水土保持工程措施防治規劃並組織實施;組織編制水土保持流域綜合治理項目規劃、儲備、申報工作;審批開發建設項目的水土保持方案並監督實施;組織擬訂水保技術規程、規範並監督執行;組織水土流失的動態監測並公告;對有關法律、法規的執行情況實施監督。
(四)工程建設管理股
組織編制全縣水利工程項目規劃、申報和實施;對全縣水工程建設進行行業管理,規範、指導全縣水務行業水工程的質量管理;組織對江河湖泊和水利工程的防洪安全管理;組織指導江河湖泊的綜合治理與開發;組織全縣重要水利工程的建設和驗收;負責水務行業勘測、設計、監理、諮詢、施工及招標代理機構的資格審查和申報工作;負責全縣江河湖庫等水域、岸線和各類已建水利水電工程的行業管理;擬訂管理和保護河道、水庫、湖泊等水域、岸線、水利工程的規章制度並監督實施;組織指導全縣水工程註冊登記、安全鑑定工作;指導水工程的監測、安全管理和維修養護工作;負責河道、涉河建設項目審查批報工作;研究提出全縣農村水利的政策和發展規劃;指導全縣農田水利基本建設和農村水利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指導鄉鎮供水、農村節約用水、農村人畜飲水和飲水安全工作;組織擬訂全縣中型灌區規劃;指導灌區續建配套與節水改造建設;對全縣農村小水電和機電排灌站進行行業管理並組織農村電氣化工作;指導全縣水利科技協作、交流和推廣工作。
縣防汛抗旱指揮部辦公室
承辦湖口縣防汛抗旱指揮部的日常工作;組織、指導全縣防汛抗旱工作;組織制定縣內主要江河湖泊的防禦洪水預案;組織編制全縣重要水工程渡汛方案,實施對全縣主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防汛抗旱調度;負責收集、報告洪澇、旱災情。督促檢查水毀工程修復。
工會按章程設立。
編制和職數
縣水務局機關行政編制9名,工勤人員編制1名。
領導職數:局長1名、副局長3名、總工程師1名。
其他科級職數:正科級1名(防汛抗旱指揮部辦公室主任)。
股級職數4名(1名股長由副科級領導兼任)。
其它事項
縣水務局下屬事業單位為:
湖口縣河道管理局(副科級)、湖口縣水政監察大隊、湖口縣水利技術指導站、湖口縣水利工程管理站、湖口縣防汛抗旱物資儲備中心、湖口縣泊洋湖綜合墾殖場、湖口縣馬跡嶺水庫管理站、湖口縣殷山水庫管理站。
單位地址
湖口縣三里大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