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職責
湖南省生態環境廳在原省環境保護廳原有職能的基礎上,增加應對氣候變化和減排、監督防止地下水污染、編制水功能區劃、排污口設定管理、流域水環境保護、監督指導農業面源污染治理等職責。整合後的主要職責是,擬訂並組織實施生態環境政策、規劃和標準,統一負責生態環境監測和執法工作,監督管理污染防治、核與輻射安全,組織開展環境保護督察等。省生態環境廳的成立,標誌著我省生態環境保護工作邁入一個新的階段,將對建立統一、權威、高效的生態環境監管體制,完善生態環境治理體系,提高生態環境治理能力,促進全面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發揮重要作用。
現任領導
湖南省環境保護廳黨組書記、廳長:鄧立佳
民進湖南省委主委、湖南省環境保護廳副廳長(正廳長級):潘碧靈
湖南省環境保護廳黨組成員、紀檢組長:王芳柏
湖南省環境保護廳黨組成員、副廳長:劉群
湖南省環境保護廳黨組成員、副廳長:姚斌
湖南省環境保護廳總工程師:張在峰
湖南省環境保護廳副巡視員:周舒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