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環保廳

湖南省環保廳是湖南省環保政府職能部門。

工作職責

1、負責建立健全全省環境保護基本制度。貫徹執行國家環境保護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擬訂全省環境保護法規、規章制度和環境保護技術政策並監督實施。組織編制全省環境功能區劃,組織擬訂地方環境保護標準,組織擬訂並監督實施重點區域、流域污染防治規劃和飲用水水

湖南省環保廳

本數據來源於百度地圖,最終結果以百度地圖數據為準。

源地環境保護規劃,組織實施環境友好型社會建設目標,參與制定全省主體功能區規劃。
2、負責重大環境問題的統籌協調和監督管理。牽頭協調重特大環境污染事故和生態破壞事件的調查處理,指導協調全省重特大突發環境事件的應急、預警工作,協調解決全省跨區域環境污染糾紛,統籌協調全省重點流域、區域污染防治工作,依法負責排污費的徵收、減緩免及稽查。
3、承擔落實全省減排目標的責任。組織實施全省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和排污許可證制度,提出實施總量控制的污染物名稱和控制指標,督查、督辦、核查全省污染物減排任務完成情況,實施環境保護目標責任制、總量減排考核並公布考核結果。
4、負責提出全省環境保護領域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 向、省級財政性資金安排的建議。參與指導和推動全省循環經濟與環保產業發展。參與應對氣候變化工作。
5、承擔從源頭上預防、控制環境污染和環境破壞的責 任。受省政府委託對重大經濟和技術政策、發展規劃以及重大經濟開發計畫進行環境影響評價,對涉及環境保護的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提出有關環境影響方面的建議,按國家和省里規定審核審批全省重大開發建設區域、規劃、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檔案。
6、負責全省環境污染防治的監督管理。制定水體、大氣、土壤、噪聲、光、惡臭、固體廢物、化學品、機動車等的污染防治管理制度並組織實施,負責污染源的限期治理工作,負責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的審批頒發和監督管理。會同有關部門監督管理飲用水水源地環境保護工作。組織指導全省城鎮和農村的環境綜合整治工作。
7、指導、協調、監督全省生態保護工作。擬訂全省生態保護規劃,組織評估生態環境質量狀況,監督對生態環境有影響的自然資源開發利用活動、重要生態環境建設和生態破壞恢復工作。指導、協調、監督各種類型的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森林公園的環境保護工作,協調和監督野生動植物保護、濕地環境保護、荒漠化防治工作。監督指導農村生態環境保護,監督生物技術環境安全,牽頭生物物種(含遺傳資源)工作,組織協調生物多樣性保護。
8、負責全省核事故應急管理工作以及核安全和輻射安全的監督管理。組織實施國家核與輻射安全政策、規劃、標準。監督管理核設施安全、放射源安全,監督管理核設施、核技術套用、電磁輻射、伴有放射性礦產資源開發利用中的污染防治。負責放射性同位素、射線裝置的生產、銷售、使用審批。對核材料的管制和民用核安全設備的設計、製造、安裝和無損檢驗活動實施監督管理。
9、負責全省環境監測和信息發布。組織實施環境質量監測和污染源監督性監測。組織對全省環境質量狀況進行調查評估、預測預警,組織建設和管理全省環境監測網和環境信息網,統一發布全省環境綜合性報告和重大環境信息。
10、開展環境保護科技工作,組織開展環境保護重大科學研究和技術工程示範,推動環境技術管理體系建設,組織省級環境保護科技成果的鑑定、交流與推廣。
11、開展環境保護對外合作交流,提出全省環境保護對外合作交流中有關問題的建議,開展對外環境保護信息交流工作,管理和組織協調環境保護國際條約履約活動,參與處理涉外環境保護事務。
12、組織、指導和協調全省環境保護宣傳教育工作,制定並組織實施全省環境保護宣傳教育綱要,開展生態文明建設和環境友好型社會建設的有關宣傳教育工作,推動社會公眾和社會組織參與環境保護。
13、承辦省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辦公室
規劃財務處
科技標準處
環境影響評價處
環境監測處
污染防治處
自然生態保護處
核與輻射管理處
法制宣傳處
人事教育處
機關黨委
紀檢監察
信息中心
省環境監察總隊

直屬機構

省環保廳機關後勤服務中心
省環保廳環境工程評估中心
省輻射環境監督站
省固體廢物管理站
長沙環境保護職業技術學院
省環境監測中心站
省環境保護科學研究院
省環保宣教中心
省洞庭湖環境監測站
省南嶽國家空氣品質背景站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