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現代物流職業技術學院是經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國家教育部備案的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
是全省乃至全國第一所以現代物流為主導專業的職業技術學院,被中國教育研究與評介中心評為全國最具有特色的高等職業院校。學校概況
學院位於我國歷史文化名城、湖南省會——長沙,學院由本部和分部組成。本部位於長沙市遠大二路泉塘,長沙高新技術開發區(國家級)內;分部位於長沙市韶山中路398號。學院建築面積達20萬平方米,在校學生6400多人。學院風景秀麗,既有鳥語花香,又見小橋流水,是湖南省園林式單位和長沙市花園式單位,是莘莘學子求學深造的理想園地。
開設專業
學院現有物流管理系、物流信息系、物流工程系、物流經貿系、公共管理系等5個教學系部,共23個專業,面向全國9個省、直轄市、自治區招生。
教學設施
學院教學設施先進、師資力量雄厚,擁有教職工300多人,專職教師200餘人,北京物資學院、華中科技大學、哈爾濱理工大學等高校16名專家學者為我院的客座教授。學院實訓設施完善、設備先進、現有實驗(實訓)室100多個,微機1500餘台。
辦學宗旨
學院管理科學、治學嚴謹、注重對學生思想、技能等綜合素質的培養。堅持讓學生“高高興興進校、扎紮實實學習、歡歡喜喜就業”的辦學宗旨。並且與白沙物流、一力物流、京陽物流、長翔公司、南方建材、湖南汽車城、恒基有限責任會計師事務所、南方明珠國際大酒店、中國城大酒店、神龍大酒店、湖南國際會展中心、廣東大長江集團、青島海爾集團、三湘美的、三一集團、長翔電子實業、長沙福潤實業、曙光LG、長豐獵豹集團等多家大中型企業建立了校企聯合辦學,或達成供需意向。學生進校簽訂就業協定書,一直受到學生、家長、用人單位的高度讚譽,歷屆畢業生就業率均達到90%以上。
教學方針
學院領導按照“團結、務實高效、廉潔”的方針,教職工遵循“修身、養性、教書、育人”的準則,學生遵守“文明、守紀、勤奮、向上”的校訓,齊心協力為打造全省乃至全國的知名學府而努力奮鬥。
學院章程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國職業教育法》為發展高等職業教育,實施科教興湘戰略,規範學院各項工作,促進學院建設和發展,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院堅持以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遵循《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的基本原則,面向社會,自主辦學,實施高等職業教育。
第三條 學院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堅持教育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服務,與生產勞動和社會實踐相結合,適應生產、建設、管理、服務第一線崗位需要,培養德、智、體、美等方面全面發展的社會主義現代化事業的建設者。
第二章 學院名稱、院址
第四條 學院名稱:湖南現代物流職業技術學院,英文名稱:Hunan Mordern Logistics Vocational College 縮寫HMTVC。
第五條 學院地址:本部:湖南省長沙市東郊泉塘。成教部:湖南長沙市天心區砂子塘。
第三章 辦學宗旨
第六條 學院根據國家與地方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需要,立足湖南,輻射全國,培養技能型、套用型高等職業技術人才,為現代物流領域提供人才支持和技術服務。
第七條 學院堅持以培養學生創新精神和實踐技能為重點,全面推進素質教育,努力辦出職教特色。
第八條 學院堅持產學研相結合,加強校企合作,積極開展技術開發和社會服務。
第九條 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努力開展與國內外高等職業院校之間的交流與合作。
第四章 招生對象與學制
第十條 學院招生對象以普通高中、職業高中、普通中專畢業生為主,學制三年;同時,建院初期招收部分國中畢業生,學制五年。經考試合格,由省教育廳頒發國家認可的高職大專畢業文憑。
第五章 辦學規模與學科門類
第十一條 學院第一個五年規劃為高職全日制在校學生規劃達到6000人。
第十二條 堅持以“市場需求為導向,職業崗位群為依據,技術含量為參數”的專業設定原則把物流管理、企業物流、物流信息與技術、電子商務與物流、計算機套用、財務會計等作為專業主體骨架,構建學科與專業結構協調發展的辦學格局。
第六章 教育形式
第十三條 以全日制專科層次的高等職業教育為主,兼顧現代物流領域在職人員短期培訓、城市社區教育、第三產業開發;實施多形式、多層次、多渠道辦學形式。
第七章 管理體制
第十四條 學院實行黨委領導下的院長負責制,黨委按照中國共產黨章程的有關規定,統一領導學院工作,支持院長獨立負責地行使職權。
第十五條 學院下設處、室、系等機構,機構設定及人員編制報上級有關部門確定。
第十六條 院長全面負責學院的教學、科研和其它行政工作,主持院長辦公會議或院務會議,行使以下職權。
(一)擬訂學院發展規劃,制定具體規章制度和年度工作計畫,並組織實施。
(二)組織教學活動、科學研究和思想品德教育。
(三)擬定內部組織機構設定方案,推薦副院長人選,任免內部組織機構的負責人。
(四)聘任與解聘教師以及內部其他工作人員,對學生進行學籍管理並實施獎勵處分。
(五)擬訂年度經費預算方案,保護和管理院產,維護學院的合法權益。
(六)制訂和實施學院的招生計畫。
(七)需由院長決定的其它事項。
第十七條 學院通過以教師主體的教職工代表大會等組織形式,依法保障教職工參與民主管理和監督,維護教職工的合法權益。
第十八條 學院設立學術委員會,審議學科、專業設定,教學、科研計畫方案,評定教學、科研成果等有關學術事項。
第十九條 學院教學組織機構實行院、系兩級管理。
第二十條 學院實行全員聘任制、分配與績效掛鈎
第二十一條 積極推進後勤物業管理社會化體制改革,建立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需求、符合學院特點的後勤服務體系和產業管理體制。
第八章 經費來源、財產管理和財務制度
第二十二條 學院經費來源以省財政撥款為主,其它多種渠道籌措為輔。
第二十三條 學院財產屬國家所有,並按國有資產管理制度進行管理,學院依法保證國有資產的安全與完整。學院興辦的院辦產業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第二十四條 學院按照國家頒發的高等學校財務制度規定,實行“統一領導、集中管理”的內部財務管理體制,建立、健全財務管理制度,加強資產管理,合理使用、嚴格管理教育經費,提高教育投資效益。
第九章 權力和義務
第二十五條 依照《高等教育法》,學院具有獨立的法人資格,院長為學院的法定代表人,學院在民事活動中享有民事權利,承擔民事責任。
第二十六條 學院以人才培養為中心,開展教學、科研和技術服務,保證教育教學質量達到國家的標準。
第二十七條 學院根據社會需求、辦學條件和教育部門核定的辦學規模製定招生計畫和方案;依法自主設定和調整學科、專業;根據學院確定的人才培養目標,自主制定教學計畫、選編教材、組織實施教育活動;根據自身條件,自主開展教學研究、技術開發和技術服務。
第二十八條 主動接受教育行政部門的監督和由其組織的辦學水平、教育教學質量評估。
第二十九條 學院根據實際需要,本著精簡、高效的原則,自主確定教學、科研、行政職能部門等內部組織機構的設定和人員配備,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評聘教師和其他專業技術人員的職務,調整工資及福利。
第三十條 學院保護教師及其他教育工作者的合法權益,採取措施改善教師及其他教育工作者的工作條件和生活條件,為教師參加培訓、開展科學研究、進行學術交流、技術開發服務提供便利條件。
第三十一條 學院自主組織和開展《高等教育法》規定的各項活動,享有和承擔《高等教育法》規定的權力和義務。
第十章 附 則
第三十二條 學院章程經院教職工代表大會審議通過,報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批准後生效。
第三十三條 學院章程需要修改時,由院長向院教職工代表大會提出。
第三十四條 學院根據章程有關條款制定相應的計畫、辦法和細則。凡學院制定的其他各項規章制度均應符合本章程。學院章程與國家的法律法規衝突時,應以國家法律法規為準。
第三十五條 本章程由院長負責解釋。
網路管理制度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促進我院教育信息交流、保護學院校園網路系統的安全、促進學院計算機網路的套用和發展、保證校園網路的正常運行和網路用戶的使用權益,根據《計算機信息網路國際網際網路安全保護管理辦法》的規定,制定本安全管理制度。
第二條 學院校園網是學校公共服務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校園網由校領導、辦公室直接領導,並由各系部負責管理,全面為教學、科研、學術交流、管理服務,網上資源專管共有。
第三條 本管理制度所稱的校園網路系統,是指由學院投資購買的由辦公室、信息系負責維護和管理的校園網路主、輔節點設備、配套的網路線纜設施及網路伺服器、工作站所構成的為校園網路套用及服務的硬體、軟體的集成系統。
第四條 校園網系統的安全運行和系統設備管理維護工作由辦公室、信息系負責,可以委託相關部門指定人員代為管理子節點設備。任何部門和個人,未經網路中心同意、不得擅自安裝、拆卸或改變網路設備。
第五條 任何系部、部門和個人、不得利用聯網計算機從事危害校園網及本地區域網路伺服器、工作站的活動,不得危害或侵入未授權的(包括CHINANET或其它網際網路在內的)伺服器、工作站。
第二章 安全維護運行
第六條 除校園網負責單位及相關部門的管理員外,其他系部(部門)或個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試圖登入進入校園網主、輔節點、伺服器等設備進行修改、設定、刪除等操作;任何系部、部門和個人不得以任何藉口盜竊、破壞網路設施,這些行為被視為對校園網安全運行的破壞行為。學院將對這些行為追究當事人的各種責任。
第七條 學校網站欄目的信息上網發布實行分級管理,每個欄目均需設立負責部門和信息員。各部門在辦公室有關人員的協同指導下,按照規定的格式編排本部門負責的欄目並組織上網信息。
第八條 網路用戶必須妥善管理訪問網路資源和用戶名稱和密碼,長期使用網路資源的用戶必須按照網路中心對各種資源的使用規定按時更換用戶密碼。凡因為管理不善導緻密碼泄露對網路安全造成嚴重危害的,應追究當事人責任。
第九條 網路使用者不得利用各種網路設備或軟體技術從事用戶帳戶及口令的偵聽、盜用活動,該活動被認為是對網路用戶權益的侵犯。
第十條 學院內從事施工、建設,不得危害計算機網路系統的安全。如果施工現場有校園網設備財產,必須在動工前徵求網路主管意見。
第十一條 嚴禁在校園網上使用來歷不明、引發病毒傳染的軟體;對於來歷不明的可能引起計算機病毒的軟體應先交由網路技術人員進行檢測,由技術人員使用公安部門推薦的防毒軟體檢查、防毒。
第十二條 校園網計算機上不得安裝和使用計算機遊戲軟體。嚴禁利用校園網進行賭博、聊天、玩遊戲等與教學無關的活動。
第十三條 校園網的所有工作人員和用戶必須接受並配合學院辦公室進行的監督檢查和採取的必要措施。
第十四條 校園網實行統一管理、分層負責制。辦公室、信息系對院管資源進行管理,各組、處、部門管理人員負責對本級資源進行管理,計算機系統管理員負責對各計算機系統的管理。
第十五條 嚴禁任何用戶擅自連入校園網,嚴禁任何非本院人員使用校園網,凡使用本院校園網的其他部門和個人要按有關規定進行登記,並簽署相應的信息安全責任書,自覺遵守《湖南現代物流職業技術學院校園網路管理制度》,並承擔一旦發生問題的相關責任。
第十六條 凡本院工作人員均有義務幫助審查校園網上網信息,杜絕涉及國家機密或國家禁止的信息上網。
第十七條 校園網工作人員和用戶在網路上發現有礙社會治安和不健康的信息有義務及時上報網路管理人員並自覺立即刪除。
第十八條 校園網要設定網路安全員,負責相應的網路安全和信息安全工作,並定期對網路用戶進行有關信息安全和網路安全教育。
第十九條 任何系部(部門)和個人不得利用校園網製作、複製、查閱和傳播下列信息:
1) 煽動抗拒、破壞憲法和法律、行政法規實施的;
2) 煽動顛覆國家政權,推翻社會主義制度的;
3) 煽動分裂國家、破壞國家統一的;
4) 煽動民族仇恨、民族岐視,破壞民族團結的;
5) 捏造或者歪曲事實,散布謠言,擾亂社會秩序的;
6) 宣揚封建迷信、淫穢、色情、賭博、暴力、兇殺、恐怖、教唆犯罪;
7) 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
8) 損害國家機關信譽的;
9) 其他違反憲法和法律、行政法規的。
第二十條 校園網及子網的系統軟體、套用軟體及信息數據要實施保密措施。信息資源保密等級可分為:⑴可向Internet公開的;⑵可向校內公開的;⑶可向有關係部或個人公開的;⑷僅限於本院內使用的;⑸僅限於個人使用的。
第二十一條 對所有聯網計算機及上網人員要及時、準確登記備案。多人共用計算機上網的計算機的使用要嚴格管理,部門負責人為網路安全負責人。學院公共機房一律不準對社會開放。機房管理人員必須做好機房上網的登記工作,機房上網登記表要保留1年備查。
第二十二條 校園網負責單位必須落實各項管理制度和技術規範,監控、封堵、清除網上有害信息。
第三章 違規責任與處罰
第二十三條 違反第五條及第二十一、第二十二條規定的行為一經查實,將向學院有關部門報告,視情節給予相應的行政紀律處分及經濟處罰;造成重大影響和損失的將向公安部門報告,由個人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第二十四條 違反第九條規定的偵聽、盜用行為一經查實,將提請學院給予行政處分,並在校園網上公布;對他人造成損失的,由本人當面向受害人道歉並加倍賠償受害人損失,關閉其擁有的各類服務帳號;行為惡劣、影響面大、造成他人重大損失的,將向公安部門報案。
第二十五條 違反第十二條、第十三條規定的行為一經查實,關閉其擁有的各類服務帳號;行為惡劣、影響面大、造成他人重大損失的,將向公安部門報案。
第二十六條 故意傳播或製造計算機病毒,造成危害校園網系統安全的按《中華人民共和國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保護條例》中第二十三條的規定予以處罰。
第四章 其 他
第二十七條 本管理制度歸辦公室網管領導小組解釋及監督實施,相應處罰由院委會實施。
第二十八條 本管理制度中所指出的校園網負責單位為辦公室。
第二十九條 本管理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實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