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簡介
湖南弘一智慧財產權代理有限公司成立於2009年,註冊資本200萬元,與湖南弘一律師事務所、株洲弘一破產清算有限公司等單位同屬於湖南弘一律師服務集團。公司下設行政事業部、市場行銷部、商標事務部、專利事務部、著作權事務部、成果轉化部、戰略規劃部、法律維權部八個部門,擁有一批精通法律、操作熟練﹑經驗豐富的專利代理人﹑商標代理人和智慧財產權律師。2009年12月,公司被長沙市知識產權局授予“中國(長沙)智慧財產權維權援助合作單位”稱號。
弘一文化
發展理念:內強素質、外樹品牌 服務理念:服務改變生活,態度決定成敗 服務宗旨:弘揚正義、一心為民 服務精神:專業、誠信、勤勉、尚法 服務目標:盡我們所能,追求客戶利益最大化 服務價值觀:發揮專長,回報社會
弘一品牌
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局備案商標代理機構
中國(長沙)智慧財產權維權援助中心合作單位
湖南省唯一一家WTO研究中心的實訓基地
湖南師範大學法學院實踐教學基地
大學生就業創業見習基地
長沙市最佳化經濟發展環境暨機關效能建設測評點
弘一商標
“弘一”商標由中文“弘一”和字母“HY”變體後所成圖形組成,含義有三:其一、“弘一”寓“弘揚正義,一心為民”、“弘揚真誠,團結一心”之義;其二、“HY”為“Hong Yi”的縮寫,其變體後所成圖形呈方形之態,且稜角分明,與法律人追求公平正義的職業形象不謀而合;其三、從外形看,字母“HY”變體後形成一座迷宮,其寓法律之博大精深、錯綜複雜,而律師就是帶領當事人走出法律迷宮的引路人。業務領域商標商標,是指能夠將不同的經營者所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務區別開來,並可為視覺所感知的顯著標記。商標一般由文字、圖形或者其組合構成。經國家核准註冊的商標為“註冊商標”,商標權人對“註冊商標”享有商標專用權,有效期限為10年,期滿後可以續展。
◎ 商標註冊諮詢、商標查詢
◎ 商標監測並出具監測報告
◎ 代理商標註冊、變更、續展、轉讓
◎ 代理企業進行商標談判,起草、簽訂商標轉讓、許可契約
◎ 擔任企業商標法律顧問
◎ 商標許可契約備案
◎ 著名商標申請
◎ 馳名商標認定
專利是受法律規範保護的發明創造,它是指一項發明創造向國家審批機關提出專利申請,經依法審查合格後向專利申請人授予的在規定的時間內對該項發明創造享有的專有權。我國法律規定專利分為發明專利、實用新型專利和外觀設計專利,發明專利的保護期限為20年,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專利保護期限為10年。
◎ 代理專利申請
◎ 代理髮明專利的實質審查程式
◎ 優先權證明、證書副本
◎ 複審、撤銷、無效請求
◎ 專利檢索報告
◎ 發明專利維持
◎ 加快程式
◎ 延長期限請求
◎ 著錄項目變更
◎ 恢復權利請求
◎ 代繳年費
著作權即著作權,是指文學、藝術、科學作品的作者對其作品享有的財產權和人身權。著作權自作品創作完成之日起產生,在我國實行自願登記原則,保護期限為50年。
◎ 各類著作權作品登記
◎ 出版境外音像製品契約登記
◎ 著作權質押契約登記
◎ 計算機軟體查詢、登記
◎ 異議程式
◎ 原程式封存保管
◎ 權利轉讓、許可、繼承
◎ 申請司法行政保護
◎ 網際網路智慧財產權糾紛
◎ 請求延期處理
◎ 補充登記
◎ 網站名稱登記
◎ 域名登記
公司不僅能夠為企業提供智慧財產權申請服務,還能夠為企業提供智慧財產權質押融資、創新基金申報等服務,使企業的智慧財產權成果轉化為現實的經濟利益。
◎ 智慧財產權質押融資
◎ 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基金
◎ 星火計畫、火炬計畫、市科技計畫
◎ 農業科技成果轉化資金
◎ 國家重大科技專項
◎ 國家重點高新技術企業
◎ 創業風險投資項目
◎ 現代中藥產業發展專項
代理專利權屬糾紛、專利侵權、商標侵權、商業秘密侵權、不正當競爭、著作權侵權、反傾銷等各類智慧財產權訴訟、仲裁及調解案件;代理智慧財產權侵權監測,進行侵權調查取證,並代理行政查處申請,代理侵權索賠。
配合企業資本運作,設計商標、專利等相關的無形資產作價、入股轉讓、許可方案,進行無形資產評估,代為參加談判、起草、審查、修改各項與智慧財產權相關的契約、公司章程、股東協定及專項智慧財產權許可協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