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湖南弘一律師事務所以“弘揚正義、一心為民”為立所宗旨,將“服務改變生活、態度決定成敗”作為服務理念,秉承“專業、誠信,勤勉、尚法”之服務精神,服務社會,回報社會。
該所作為“湖南師範大學法學院實踐教學基地”和“湖南省大學生創業就業見習基地”,具有強大的理論背景支持。現有執業律師中,具有博士或碩士學位的占80%以上,為發揮自身優勢,事務所先後成立了“湖南省中小企業法律風險防控研究中心”、“湖南省先模人物維權中心”和“湖南省WTO研究中心實訓基地”。2009年3月,創建全省第一家專業的企業法律風險防範網 ——“湖南企業法律風險防範網”,旨在幫助企業防範風險、促進發展,取得了非常好的社會效果。新華網、中央人民政府入口網站、湖南省政府入口網站、中國普法網、湖南日報等多家知名媒體都對該網站的開通進行了報導。
事務所高度重視黨建工作,一直以來,以“黨建”帶“所建”,以“所建”促“黨建”,各項工作規範有序,每年度工作考核中均獲通報表揚。2009年,在“應對金融危機,服務率先發展”專項法律服務活動和深入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活動中,成效顯著,分別在全省市州司法局長暨發揮職能服務“三保”現場經驗交流會上,和全市黨員律師學習實踐科學觀動員大會上作了專題發言,推介本所成功經驗,受到省、市司法行政和律師協會領導的高度評價。
弘一詮釋
弘
【釋義】弘,大也。――《爾雅》弘璧。――《書·顧命》 。式雖小子,而式弘大。――《詩·大雅·民勞》。誠取善之弘大。――清·劉開《問說》
一
【釋義】用心一世。——《荀子·勸學》。一德無暇(一心一意,沒有一點虛情假意);一心一計(一心一意)純一不雜。
弘一品牌
湖南省第一家與高校法學院聯合創辦的專業型律師事務所
湖南省第一家專業致力於非公有制經濟法律風險防範的律師事務所
湖南省第一家設立“先模人物維權中心”的律師事務所
湖南省唯一一家WTO研究中心的實踐教學基地
弘一榮譽
2009年03月 陳宏義主任受到夏國佳廳長親切接見
2009年04月 陳宏義主任擔選為第三屆市律協理事
2009年05月 陳宏義主任被推選為長沙市智慧財產權委員會主任
2009年06月 湖南省弘一律師事務所成為最佳化經濟發展環境律師服務中心成員
2009年11月 湖南省弘一律師事務所“大學生就業創業實習見習基地”正式掛牌
2009年11月 湖南省弘一律師事務所被評為湖南省專項法律服務“先進集體”
2009年12月 湖南省弘一律師事務所被評為長沙市十優律師事務所
2009年12月 陳宏義主任被評為長沙市十佳律師
2010年03月 湖南省弘一律師事務所被省司法廳評為“省律師行業深入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活動先進集體”
2010年04月 陳宏義主任當選為長沙市智慧財產權保護團成員
2010年06月 湖南省弘一律師事務所黨支部被中共長沙市司法局委員會評為“先進黨支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