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財政廳2010年上半年會計從業資格考試工作的通知

按照《湖北省2010年會計管理工作計畫》,全省2010年度會計從業資格考試分兩次舉行,上、下半年各組織一次。會計從業資格考試由省財政廳統一組織,各市(州)財政局負責本轄區的考務工作。

各市、州、直管市、林區財政局,各有關單位:
按照《湖北省2010年會計管理工作計畫》,全省2010年度會計從業資格考試分兩次舉行,上、下半年各組織一次。下半年將根據財政部印發的《會計從業資格考試大綱(修訂)》,組織修訂我省《會計從業資格考試教材》,擬試行無紙化考試,考試的組織形式、報名方式、考試時間等另行通知。為做好2010年度上半年的全省會計從業資格考試,根據財政部《會計從業資格管理辦法》,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報考條件

申請參加會計從業資格考試的人員,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遵守會計和其它財經法律、法規;
(二)具備良好的道德品質;
(三)具備會計專業基礎知識和技能。

二、組織形式

會計從業資格考試由省財政廳統一組織,各市(州)財政局負責本轄區的考務工作。各市(州)應根據所屬縣(市、區)報名情況,合理確定縣級考點設定方案,並於考試15日前報省財政廳備案。

三、考試報名

(一)2010年度上半年考試報名時間為4月6日—15日(報名期間雙休日照常工作)。
(二)考生應在規定的時間內到屬地會計資格考試管理機構報名。報名工作由各級會計資格考試管理機構統一組織,不委託代理報名或設立代理報名點。省直考點報名工作由省會計考辦統一組織,省會計學會負責辦理報名工作的具體事項。
為了方便高等院校在校學生報考,報名人數在200人以上的高等院校,由學校教學管理部門提出申請,屬地會計資格考試管理機構可以上門設立臨時報名點,在約定的時間內組織報名。
(三)符合報名條件的人員報名時需要填寫《湖北省會計從業資格考試報名表》和《湖北省會計從業資格管理信息卡》,並攜帶身份證和同底1寸免冠照片兩張。其中:符合免試《會計基礎》和《初級會計電算化》條件的考生,還需憑學歷或學位證原件和複印件(留存)進行免試資格審查。各級會計資格考試管理機構要認真審查免試科目條件。審查免試《會計基礎》和《初級會計電算化》條件時,可通過各級政府的教育網站核對畢業證書編號或相關信息。

四、考試安排

(一)考試科目
財經法規與會計職業道德》、《會計基礎》、《初級會計電算化》。
(二)考試時間
《財經法規與會計職業道德》:
6月5日上午8:30—10:00
《會計基礎》:
6月5日上午11:00—12:30
《初級會計電算化》:
6月6日、19日、20日、26日、27日,考試時間60分鐘,具體場次、時間由各市(州)會計資格考試管理機構根據本考區考點的計算機數量和參加考試人數的實際情況自行確定,並在管理系統初級電算化考試管理模組中予以正確設定,考生參加考試以准考證確定的時間為準。
(三)考務日程
1.各市州、直管市、林區會計資格考試管理機構在報名截止後15天內,將考生報名信息錄入會計人員綜合信息集成管理系統,並在管理系統中完成考區合併、考試統計和考場預測工作。
2.考試前10天開始向考生髮放准考證。
3.各市州、直管市、林區會計資格考試管理機構憑介紹信於考試前2天領取考試試卷。其中,恩施宜昌十堰神農架林區可於考試前3天領取考試試卷。各地要按規定做好試卷保管工作,嚴格保密制度,堅決杜絕泄密事件發生。
4.各市州、直管市、林區會計資格考試管理機構在考試結束後5天內完成錄入《財經法規與會計職業道德》、《會計基礎》考試答題信息卡和導入《初級會計電算化》考試信息,審核無誤後,在會計人員綜合信息集成管理系統中將全部考試信息上報省財政廳。
5.省財政廳於全科考試結束後30天內公布考試成績。考生可以通過湖北省財政廳政務入口網站或湖北省會計學會網查詢考試成績。
6.考試合格者自公布成績後的第20日起,可憑網上列印的考試成績單到屬地會計管理機構辦理《會計從業資格證書》。
(四)參考書目
考試參考書目:2008年6月財政部印發的《會計從業資格考試大綱》(經濟科學出版社出版),湖北省會計學會按財政部新大綱編寫的《湖北省會計從業資格考試系列輔導教材》(2009年修訂、湖北人民出版社出版)。

五、考試收費

收費標準按省物價局檔案(鄂價費[2005]64號)規定執行。即:《財經法規與會計職業道德》、《會計基礎》科目考試報名費為每科45元,《初級會計電算化》科目考試報名費為60元。其中:各市州、直管市、林區會計考試管理機構應在考前10日內按每人每科10元向省會計考辦繳納考務費(包含初級會計電算化科目)。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健全會計考試組織機構。要按照省財政廳的統一部署,認真組織,統籌安排,保證各項考務工作安全、有序進行。
(二)採取多種形式加大考試宣傳力度,切實做好考試報名服務工作。各報名點不得借報名之機,誤導、強行要求考生參加培訓或購買輔導用書;堅決杜絕不法中介機構借考試報名之機代理報名、強行要求考生參加培訓、銷售盜版教材以及違反政策搭車收費等損害考生利益的行為發生。
(三)按規定的程式編排考場、組織考試。考試期間,要加強考場巡視工作,嚴肅考場紀律,採取有效措施,堅決防止利用高科技手段等舞弊現象的發生。
(四)明確考試工作責任,加強考務工作人員法紀教育,嚴肅考試工作紀律,做好監考人員培訓,確保2010年度全省會計從業資格考試順利進行。
二〇一〇年三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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