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北區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

簡介

重慶市渝北區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一、職責調整
(一)取消已由國家、市、區依法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二)將產業損害調查的職責劃給區對外貿易經濟委員會。
(三)將典當行業監督管理、牽頭協調整頓和規範市場經濟秩序的職責劃給區商業委員會。
(四)劃入原區經濟委員會、原區中小企業局(煤炭行業管理和煤礦安全監管除外)的職責。
(五)劃入原區科學技術委員會承擔的信息產業發展的組織、規劃和協調職責。
(六)劃入原區商業委員會承擔的民用爆破器材監管職責。
(七)加強指導相關行業加強安全生產管理的職責。
(八)推進信息化和工業化融合,發揮信息化對經濟、社會和現代化建設的帶動作用,加快高新技術與傳統工業改造結合,促進本區工業由大變強。
二、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有關工業和信息化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研究擬定工業和信息化的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
(二)根據市工業和信息化發展戰略,擬訂區工業和信息化的發展規劃,組織實施相關行業技術規範和標準,推進產業結構調整和最佳化升級,推進信息化和工業化融合。
(三)負責提出工業、信息化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含利用外資和境外投資)、用於工業和信息化的財政性建設資金安排建議;負責國家、市政府規定許可權審核、審批、核准、備案工業和信息化固定資產投資項目;規劃和組織重大工業和信息化建設項目,對重大工業和信息化項目實施監督管理。
(四)監測分析工業和信息產業經濟運行態勢,統計並發布相關信息,進行預警預測和信息引導,協調解決行業運行發展中的有關問題並提出政策建議,負責工業應急管理和產業安全有關工作。
(五)負責擬訂年度工業調控目標並貫徹落實;負責電、氣、運和重要物資平衡調度的協調工作;指導鹽的行業管理。
(六)擬訂工業技術進步和高新技術產業發展的規劃、政策,組織實施相關標準,指導行業技術創新和技術進步,以先進適用技術改造提升傳統產業;負責工業行業質量管理和品牌戰略的推進;組織實施國家、市有關科技重大專項,推進相關科研成果產業化,推動軟體業、信息業和新興產業發展。
(七)承擔振興裝備製造業組織協調的責任,組織擬訂技術裝備發展和自主創新規劃、政策,依託國家和市重點工程建設,協調有關重大專項的實施,推進重大技術裝備的國產化,指導引進重大技術裝備的消化創新。
(八)貫徹實施節約能源、清潔生產、循環經濟、電力、天然氣等法律法規,負責電力、天然氣、節能、清潔生產、循環經濟等行業的行政管理和行政執法;研究能源發展、能源節約和新能源開發問題,擬訂能源發展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指導協調農村能源發展工作;協調能源發展和改革中的重大問題,促進區域能源戰略合作;負責固定資產投資的節能評估和審查;監測能源消耗,擬訂並組織實施能源節約和資源綜合利用、清潔生產促進政策和規劃,組織協調相關重大示範工程和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的推廣套用;負責區級財政供給的公共機構能耗統計和節能工作;指導工業企業清潔生產,參與組織協調工業環境保護。
(九)推進工業體制改革和管理創新,提高行業綜合素質和核心競爭力,指導園區加強安全生產管理。引導和規範生產性服務業發展,推進生產性服務業重點領域發展和重大項目建設,指導和促進創意產業發展,培育和監管信用服務市場。
(十)促進工業經濟發展、結構調整和產業企業布局調整;指導和管理本區工業園區規劃和建設,促進開發園區特色工業發展;負責全區都市工業園(樓宇)的建設工作。
(十一)負責民用爆破器材的監督管理。
(十二)負責汽車、機車、裝備、原材料、電子信息、消費品等工業系統行業管理;研究擬訂並組織實施行業中長期規劃、年度計畫,貫徹執行相關行業技術規範。
(十三)統籌推進信息化工作,負責組織制定相關政策並協調信息化建設中的重大問題;牽頭協調電信、廣播電視和計算機網路融合工作;指導協調信息資源的開發利用、企業信息化、電子政務發展和電子商務推廣以及社會各領域的信息化套用推進工作;負責社會公共信息資源共享的協調管理;組織協調跨部門、跨行業、跨領域的信息化套用。
(十四)負責信息基礎設施建設的規劃、協調和管理,組織指導相關部門制定通信管線、公共通信網、專用信息網的規劃並承擔相應的管理工作;協調電信市場涉及社會公共利益的重大事宜;負責跨行業、跨部門面向社會服務網路的互聯互通;統籌規劃公用通信網,推進電信普遍服務,保障重要通信。
(十五)承擔相關信息安全管理的責任。負責協調維護信息安全和信息安全保障體系建設,指導監督政府部門、重點行業的重要信息系統與基礎信息網路的安全保障工作,協調處理信息安全重大事件。
(十六)統一配置和管理無線電頻率資源,依法監督和管理無線電台(站),協調處理軍地間無線電管理事宜;負責無線電監測、檢測、干擾查處,協調處理電磁干擾事宜,維護空間電波秩序,依法組織實施無線電管制。
(十七)負責工業和信息化領域的人才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工業企業培訓體系的建設和管理。
(十八)貫徹實施中小企業、鄉鎮企業、非公經濟(以下簡稱“三類”經濟)有關法律法規,制定發展戰略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區“三類”經濟的統計、綜合目標考核工作;負責全區“三類”經濟的創業、產業扶持工作;指導和組織“三類”經濟加強國際國內交流合作。
(十九)承辦區政府交辦的其它工作。
三、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重慶市渝北區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設6個內設機構:
(一)黨政辦公室
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機關日常運轉、協調工作;負責黨務群團、紀檢監察、組織、人事、機構編制、目標管理、宣傳、教育培訓、信息、政務公開、督查督辦、安全保密、信訪、綜合治理、應急管理、財務、國有資產管理、統計、計畫生育、後勤服務等工作。負責規章制度、計畫、總結等重要檔案起草,組織重大調研;組織實施全區減輕企業負擔工作;承辦市國防科工委的有關事項。
(二)經濟運行科
監測全區國民經濟運行態勢,分析預測全區工業經濟運行趨勢,及時發現並組織協調解決經濟運行中的重大問題;定期檢查經濟運行實施效果並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發布;負責工業資金的協調及企業資金運行效果的監測監控;扶持培育重點骨幹龍頭企業;負責提出區級財政專項資金的安排建議並監督檢查使用情況;編制並組織實施近期經濟運行和重點骨幹龍頭企業調控目標;負責運輸、生產物資等調度,運用多種調控手段加強巨觀調控;負責消費品工業(含食品、服裝等)系統行業管理,制定並組織實施消費品工業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推動工業品銷售網路的建立,促進工業品銷售,負責工業協作配套工作;負責應急物資儲備管理及提出應急物資的生產組織和救援藥品及物資調度工作。
(三)規劃投資科
負責編制和組織實施全區工業發展戰略規劃,負責推進新型工業化,發展戰略性新興產業,配合相關科室制定並審查產業發展及專項規劃;組織實施戰略性、前瞻性課題研究,提出戰略思路和措施;承擔理論性、綜合性材料與工作報告等起草以及重要文稿的審核工作。參與本區國民經濟運行和產業發展的重大問題研究;組織研究分析產業發展情況,擬定工業各行業地方性產業政策,提出產業發展方向,監督產業政策落實情況;提出最佳化產業結構、企業組織結構和產業轉移的政策建議;負責三峽庫區產業結構調整工作;指導鹽的行業管理;負責編制本區工業和信息化重點技術改造項目計畫,跟蹤實施重大投資項目;負責工業投資項目的審批、核准、備案和管理;負責財政專項資金支持的項目申報、監管和驗收工作;指導工業企業、金融機構及社會資金的投向;會同有關部門指導工業投資項目招投標工作;負責對重大技術改造項目實施監督管理;協調實施品牌戰略和產品質量管理;制定和組織實施工業領域的技術創新、高技術的發展戰略、規劃和政策措施;負責本區產業技術創新體系建設,指導行業技術創新和技術進步;協調推進國家和本市區高新技術產業化重點項目、新產品認定、企業技術中心認定、重大技術裝備研發、傳統產業改造提升等工作;組織申報國家、市有關科技重大專項並促進項目實施;推進產學研合作和相關科研成果產業化工作;協調推進工業向園區集中工作;指導推進本區園區產業定位、發展評價和功能轉型等工作;負責園區的統計、考核及開發效果評價;協調園區有關優惠政策的落實;指導園區項目安全建設和企業安全生產監管,協調有關部門做好園區的安全檢查和監管工作;貫徹實施國家利用內外資有關政策,指導工業招商引資工作;負責生產企業進出口、利用外資和工業外資項目的綜合管理工作;組織企業開展國際化經營和境外投資;參與生產企業進出口政策落實協調工作;負責工業系統外事工作;負責汽摩、機電裝備、生產性服務業(含創意產業等)行業管理,制定並組織實施汽摩、機電裝備和生產性服務行業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負責對口支援工作;負責全區民用爆破器材監管。
(四)信息化科
研究擬定信息化的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負責電子信息、材料產業的行業管理,制定並組織實施本區電子信息產業和材料產業的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組織實施信息化和相關行業技術規範和標準,推進產業結構調整和最佳化升級,推進信息化和工業化融合;規劃和組織重大信息化建設項目,對重大信息化項目實施監督管理;負責信息基礎設施建設的規劃、協調和管理,組織指導相關部門制定通信管線、公共通信網、專用信息網的規劃並承擔相應的管理工作;協調電信市場涉及社會公共利益的重大事宜;負責跨行業、跨部門面向社會服務網路的互聯互通;負責本區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的組織協調和信用制度的建設,培育和監管信用服務市場;指導工業行業建立信用擔保體系,推進企業融資擔保工作;統籌規劃公用通信網,推進電信普遍服務,保障重要通信;負責協調維護信息安全和信息安全保障體系建設;負責信息化領域的人才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推動軟體業、信息服務業和新興產業發展;負責本區工業經濟信息網管理和建設;收集和發布國內外經濟信息,指導本區工業經濟信息工作。
(五)企業指導科
制定並組織實施三類經濟發展戰略和規劃;負責全區三類經濟的創業和產業扶持工作;負責全區三類經濟統計和綜合目標考核;負責指導和組織三類經濟加強國際國內交流合作;負責醫藥化工和主導產業外的其它工業行業的行業管理;制定並組織實施醫藥化工行業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巨觀管理和指導區內各種經濟成份的工業企業,指導加強現代企業管理,規範企業行為;研究提出並組織實施本區工業企業改革改制;指導企業建立現代企業制度;指導企業進行產業資源整合重組或實施跨行業、跨地區重組,組建工業集團;配合有關部門實施就業和再就業工作,協調有關部門妥善做好企業勞動和社會保障工作;負責企業上市前期基礎工作;負責工業企業聯合會等行業協會、中介組織的指導和管理工作;負責全區企業家的培訓和企業人才、產業工人培訓和輸送工作;指導本區各類所有制企業依法治企工作,負責法律顧問管理;負責全區都市工業園(樓宇)的發展、指導、服務、申報工作。
(六)環境與資源綜合利用科
負責能源工業、環保產業系統行業管理,研究能源發展、能源節約和新能源開發問題,制定並組織實施能源和環保產業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指導協調農村能源發展工作;協調能源發展和改革中的重大問題,促進區域能源戰略合作;負責電力、天然氣、循環經濟、清潔生產、節能等行政管理和行政執法;負責本區電、氣等重點資源的平衡協調和調度;負責固定資產投資的節能評估和審查;監測能源消耗;擬定並組織實施能源節約和資源綜合利用、循環經濟、清潔生產促進政策和規劃,組織協調相關重大示範工程和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的推廣套用;負責設備管理,淘汰落後產能;負責區級財政供給的公共機構能耗統計,指導公共機構節能,負責公共機構節能考核工作;指導工業企業清潔生產,參與組織協調工業環境保護;負責牽頭組織環境污染、安全隱患企業搬遷工作。
黨的組織、紀檢(監察)、群團組織等按有關規定設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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