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重慶市渝北區房屋管理局
主要職責
內設機構
一、職責調整
(一)劃入由原區建設委員會承擔的經濟適用房管理等住房保障職責。
(二)取消已由國家、市、區依法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三)加強房地產業管理和調控,完善住房保障體系,著力解決城鎮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問題。
二、主要職責
(一)
(二)負責房屋權屬確認和登記發證的統一管理。組織實施房籍調查和動態監測;負責房屋確權和登記資料的匯總移交管理工作。依法負責房籍測繪管理。
(三)承擔房地產區域調控和管理責任。擬訂房地產業的行業發展規劃和產業政策、區域調控政策並組織實施;會同有關部門組織編制住房建設計畫和年度計畫,並指導實施。
(四)負責規範房地產市場秩序。擬定房屋產權管理、房屋租賃、房屋面積管理、房地產估價與經紀管理、物業管理、房屋徵收拆遷的規章制度並監督執行;依法管理物業服務企業資質;擬訂房地產市場監管政策,查處房地產領域違法行為。負責房產中介服務行業的指導和監管工作。
(五)負責城鎮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工作。擬訂經濟適用房管理等住房保障相關政策並指導實施;編制住房保障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監督實施;
(六)承擔推進住房制度改革的責任。擬訂適合區情的住房政革政策,指導住房制度改革工作;研究提出住房建設重大問題的政策建議。負責指導公有房屋改革和管理。
(七)主管城市房屋拆遷工作。
(八)負責房屋專項維修基金、住房使用安全、房屋安全鑑定和白蟻防治行業的行政管理工作。
(九)承辦區政府交辦的其它工作。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重慶市渝北區房屋管理局設5個內設構:
(一)黨政辦公室
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機關事務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信息、保密、信訪、應急、新聞宣傳、政務公開、政務督查督辦、法制教育、綜合治理、責任目標考核等工作;負責黨務、組織、人事、機構編制工作。負責房屋管理專項收入征管、年度經濟計畫的編制工作;承擔部門預算、財務決算、統計及機關財務工作;承擔對所屬單位財務收支、經濟活動的審計監督工作;承擔所屬單位財務及國有資產監管的工作。
(二)權籍市場科
負責擬訂全區房地產業發展規劃、區域調控政策並組織實施;會同有關部門組織編制全區住房建設規劃、年度計畫並指導實施;承擔城鄉房屋確權、登記和發證管理工作;承擔房地產市場的分析和監督管理工作;承擔房屋的轉讓、租賃等交易契約登記備案管理工作;擬訂房地產市場監管政策,查處房地產領域違法行為;組織實施房籍調查和動態監測;承擔房地產中介服務行業的指導和監管工作。
(三)住房保障科(區住房制度改革辦公室)
組織編制廉租住房、經濟適用住房、集資合作住房、公共租賃住房等保障性住房專項規劃、年度建設計畫並指導、監督實施;負責保障性住房項目管理;會同有關部門做好廉租住房項目和資金安排並監督實施;指導全區公有房屋改革和管理工作。
(四)物業管理科
負責擬訂物業管理有關規定和實施意見;指導、監督物業管理,組織調處物業管理矛盾糾紛;依法監管物業管理項目招投標工作;指導、監督商品房物業維修資金的管理;參與和指導居住小區的綜合整治工作。
(五)安全與拆遷科
負責編制全區城市房屋拆遷規劃和年度計畫;依法審查城市房屋拆遷補償安置方案;依法查處城市房屋拆遷活動中的違法行為;承辦房屋拆遷補償安置行政裁決;承擔科技工作和對外科學技術合作交流;負責解危和危房改造工程項目管理工作;負責直管公房住用安全、房屋安全檢測鑑定和白蟻防治行業的行政管理工作;牽頭組織全區房屋災害防治等工作。負責辦理各類行政審批事項。
黨的組織、紀檢(監察)、群團組織等按有關規定設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