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5月5日,東協和中日韓(簡稱“10+3”)財長會議在日本京都國際會議會館舉行,會議集中討論了東亞區域巨觀經濟形勢和加強東亞財金合作議題。為增強地區金融穩定,“10+3”財長會議於2000年5月在泰國清邁達成“清邁倡議”。根據“清邁倡議”,相關國家可分別向“共同外匯儲備基金”投入一定金額的外匯儲備資金,這樣,當某個國家面臨外匯資金短缺困難時,其他國家可以幫助其緩解危機。
簡介
2000年5月,剛經受金融危機的東協的10個成員國以及中日韓3國(即“10+3”)的財長在泰國清邁共同簽署了建立區域性貨幣互換網路的協定,即《清邁倡議》。
“清邁倡議”是2000年5月在泰國清邁召開的第二次10+3財長會議上達成的,即將東協內部原有的貨幣互換機制擴展到中日韓三國,在10+3範圍內逐步建立雙邊貨幣互換網路,以便在有關國家出現短期資金困難時進行援助,防範金融危機的發生。
此次特別財長會議的一個重要成果就是將籌建中的區域外匯儲備庫規模從800億美元擴大至1200億美元,並努力在2009年5月印度尼西亞巴厘島召開10+3財長會議前就各國出資具體比例、借款條件等達成一致。
《清邁倡議》主要包括兩個部分:首先,擴大了東協互換協定(ASA)的數量與金額;其次,建立了中日韓與東協國家的雙邊互換協定。之後,東亞“10+3”貨幣互換機製取得了實質性進展。迄今,《清邁協定》是亞洲貨幣金融合作所取得的最為重要的制度性成果,它對於防範金融危機、推動進一步的區域貨幣合作具有深遠的意義。
目的
根據《清邁倡議》達成的協定事項,相關國家分別向“共同外匯儲備基金”投入一定金額的外匯儲備資金,當某個國家面臨外匯資金短缺困難時,其他國家可以幫助其緩解危機。 在“清邁倡議”框架下,“10+3”各國之間已簽訂16個貨幣互換雙邊協定,涉及800多億美元的外匯儲備。今年2月23日,“東協+3”特別財長會議決定將清邁倡議(CMI)共同儲備基金增至1200億美元,為預防金融危機的發生作出共同努力。這是相當於除了韓中日和新加坡等4國之外,其餘9國外匯儲備總額一半以上的額數,可見當某國面臨外匯資金短缺困難時,這筆基金將大為有助於緩解其危機情況。《清邁倡議》最終目的是建立亞洲版的國際貨幣基金組織(IMF),也就是建立亞洲貨幣基金組織(AMF)。
目前狀況
在2000年5月於泰國清邁舉行的10+3財長會議上,各方一致通過了關於建立貨幣互換協定網路的《清邁倡議》。決定擴大東協原有貨幣互換網路的資金規模,並號召東協國家及中、日、韓在自願的基礎上,根據共同達成的基本原則建立雙邊貨幣互換協定,以便在一國發生外匯流動性短缺或出現國際收支問題時,由其他成員集體提供應急外匯資金,以穩定地區金融市場。中國人民銀行在《清邁倡議》框架下先後與6國的中央銀行簽署了雙邊貨幣互換協定。
2008年5月4日,各國財長同意,為籌建中的共同外匯儲備基金出資至少800億美元,以幫助參與國抵禦可能發生的金融危機。中日韓3國分擔80%的出資額,東協國家負擔20%。同時,各方承諾進一步加快工作進度,以便就包括借款的具體條件以及借款協定條款的具體內容等所有要素達成共識。
“清邁倡議”將東協內部原有貨幣互換機制擴展到中、日、韓三國,在“10+3”之間逐步建立雙邊貨幣互換機制,有關國家出現短期資金困難時可以向與之簽有協定的另一國尋求資金援助,防範金融危機發生。
一旦“10+3”共同外匯儲備基金投入運行,原來“清邁倡議”下的貨幣互換體制將由雙邊擴展到多邊。由於出資方增多,每個國家可減少為防範風險預留的外匯儲備,但如有需要能夠在更短時間內得到更多援助。
在“清邁倡議”框架下,“10+3”各國之間目前已簽訂16個貨幣互換雙邊協定,涉及800多億美元的外匯儲備。“清邁倡議”問世以來,有關協定設定的最高貸款額度至今仍未使用。“10+3”各國目前的外匯儲備總計約3.4萬億美元。
重要意義
《清邁倡議》是亞洲金融合作的最重要的制度性成果,對防範金融危機、推動進一步的區域貨幣合作具有深遠意義。
推進“清邁倡議”多邊化在亞洲有重要意義,建立具有法律約束的外匯儲備庫,在正常情況下由各國自己管理,一旦出現危機和風險,就由各國共同管理應對危機。各方對此態度積極,有關管理、監督、運行、規模等機制上的細節問題已責成副手們進行研究。
亞行為中國的基礎設施建設、教育、環境等提供了資金支持,並為中國的改革開放和經濟建設提出不少建議,中國的發展也受到亞行的欣賞。
2004年中國成為亞行的捐助國,是亞行的第3個股東,對亞行的工作也給予了幫助和支持,雙方合作是雙向、互利、共贏關係,希望雙方今後在節能和環保方面進一步加強合作。
中國奉行睦鄰友好合作政策,希望周邊的國家也得到發展,期待亞行在促進中國與亞洲重要區域合作方面發揮橋樑作用。
新舉措
2009年2月22日,東協和中國、日本和韓國(東協+3)特別財長會議在泰國普吉聯合公布了《亞洲經濟金融穩定行動計畫》(簡稱《行動計畫》)。這是繼2008年5月推出800億美元的共同儲備基金之後,東協+3成員國為強化清邁倡議採取的又一項重要的舉措。根據《行動計畫》,清邁倡議多邊機制(CMIM)將共同儲備基金擴大到1200億美元。與此同時,為保證共同儲備基金有效管理和使用,提議建立獨立的區域監控實體。在上述兩項措施實施之後,共同儲備基金啟動與國際貨幣基金組織的條件性貸款的掛鈎比例將從目前的80%進一步降低。
在全球金融危機不斷深化的背景下,東協+3國家採取聯合行動,對緩解金融危機對亞洲區域金融穩定性的破壞性衝擊具有重大意義。一方面,由於歐美金融機構大範圍減記、破產,去槓桿化,以及國際投資者風險偏好調整的不確定性,國際資本在亞洲地區的流動具有高度的易變性。更重要的是,這場危機造成發達經濟體全面的經濟衰退,對亞洲國家實體經濟衝擊十分嚴重。在亞洲各國政府獨立採取措施應對外部衝擊的同時,能否在區域層次提高自我救助能力,這是亞洲國家應對全球金融危機的第二道防線。另一方面,國際金融機構在應對危機和維護全球金融穩定性中的作用越來越缺乏有效性,特別在應對這場由美國引發的危機中其功能基本喪失。國際金融體系面臨重大的改革。而《行動計畫》的實施表明了亞洲國家採取積極的應對態度,這不僅是亞洲地區金融危機自救的需要,也在區域層面確保全球金融的穩定,是國際金融體系改革的重要組成部分。
亞洲各國充裕外匯儲備使《行動計畫》的實施成為可能。巨額的外匯儲備已經為亞洲各國貨幣政策在穩定國內巨觀經濟中帶來嚴峻的挑戰。而龐大的外匯儲備事實上又通過各種途徑回流到美國市場。《行動計畫》允許各國將外匯儲備中一部分專款專用的,這為各國外匯儲備管理提供了一種適當的形式。
更重要的是,自2000年清邁倡議正式啟動至今,沒有任何一個成員國啟用過互換基金。既便在本次金融危機中,遭受嚴重衝擊的韓國在危難之際還是避開現有的清邁倡議而尋求與中國簽訂新的雙邊救助協定。這表明清邁倡議作為亞洲唯一的準制度化的金融合作機制,其存在更主要的是具有象徵意義。基金額度不足,監控實體缺失,以及與國際貨幣基金組織80%的掛鈎安排,都成為清邁倡議有效實施的障礙。這也是促成東協+3各國財長們在關鍵時期對推進清邁倡議多邊化,在上述三個重要環節再度達成共識的重要原因。
《行動計畫》的推出為清邁倡議多邊機制的制度化建設做準備,從中長期看,也為更高層次的政策協調和貨幣合作建立平台。然而,在國際金融形勢不穩定加劇的情況下,《行動計畫》能否有效保障區域金融穩定,取決於如下幾個關鍵因素。
一是,是否真正落實建立監控實體的構想。監控機制是金融穩定計畫實施環節中重要組成部份。如果沒有一個由專家組成的獨立於各國的常設實體,清邁倡議成員國將無法對金融衝擊的嚴重性和金融危機爆發的可能性進行及時的預警,無法將援助計畫付諸實施,更無法對受援國提供應對危機的政策建議。既便現有救助基金再充裕,由於監控實體的缺失,成員國也無法以有效的方式實施救助計畫。儘管《行動計畫》為建立這一實體達成了共識,但是要使之變為現實,仍需要成員國更大的努力。
二是,能否在多邊清邁倡議下建立符合成員國經濟現狀和特點的貸款條件,以避免基金使用中可能發生的道德風險。這是減少清邁倡議對國際貨幣基金高度依賴的核心步驟,也是對包括中國和日本在內的主要出資國權益的制度保障。
三是,能否在基金啟動的多邊共同決策機制中反映各國對基金的貢獻程度。基金共同啟動機制是清邁倡議多邊化重要的實施環節,而其中基金啟動投票權的確定一直是一個敏感的議題。投票權的確定對清邁倡議的有效實施至關重要。
四是,能否在多框線架下培育本地貨幣的使用。美元在全球金融體系中的霸主地位成為造成這場金融危機的原因之一。對亞洲國家來說,減少對美元的依賴,增加本區域貨幣在外匯儲備、貿易和投資等各種交易中的使用,有助於減少匯率風險。就《行動計畫》的下一步跟進措施來看,必須增加人民幣等本地貨幣在共同儲備基金使用中的比例,改變目前的互換資金仍然主要以美元支付的狀況,以清邁倡議的實施促進本幣使用,這是亞洲區域金融穩定性的根本保障。
五是,能否處理好與國際貨幣基金組織的關係。由於清邁倡議缺乏本地區有效的經濟監控作保障,救助基金的啟動不得不與國際貨幣基金的貸款條件性在一定比例上掛鈎。然而隨著清邁倡議不斷推進,其區域性貨幣基金的性質越來越顯著,與基金組織掛鈎的比例將不斷減低。《行動計畫》已經發出了這一明確的信號。隨著清邁倡議的推進,亞洲在危機救助方面對基金組織的依賴程度會相應減少。如何協調與現有基金組織的關係是亞洲區域貨幣基金能否順利發展的關鍵。
六是,如何發揮中國的作用。這場金融危機使世界對中國在國際金融體系中的作用更加注目,人民幣國際化呼聲高漲。與此同時,中國周邊國家對中國在應對金融危機的“穩定器”作用有更高的希望。中國在發揮金融穩定器作用中實際上扮演雙重角色:在全球體系中的最大的開發中國家;在亞洲區域中起穩定作用的大國。從貨幣一體化角度看,這種全球角色和區域角色在一定階段是可以並行發展的。但是到了一定階段,對於一個主權國家來說,高度的區域貨幣一體化要求放棄貨幣主權,這與主權貨幣的國際化之間形成取捨關係。現階段,中國大陸已與韓國、馬來西亞和香港分別簽署雙邊救助互換協定。與此同時,東協+3框架下的清邁倡議多邊機制也進一步增資。前者被認為是推進人民幣國際化的契機,而後者為進一步的區域貨幣合作搭建平台。如何以區域貨幣合作促進人民幣國際化,這是中國面臨的一個戰略性課題。
多邊化
東協與中日韓(10+3)特別財長會議於剛剛過去的周末在泰國普吉島結束,這次會議是在國際金融形勢惡化並對經濟發展產生嚴重影響背景下召開的一次特別會議。各方在會議上發表的《亞洲經濟金融穩定行動計畫》中,承諾要加快“清邁倡議”多邊化進程,儘早建成區域外匯儲備庫,以增強本地區的危機自救能力,反映了各方在危急時刻攜起手來共度時艱的決心。
“清邁倡議”多邊化是當前10+3財經合作機制中的一個工作重點,建設區域外匯儲備庫則是“清邁倡議”多邊化的一種具體形式,即各方承諾從各自外匯儲備中拿出一部分資金,幫助某一成員解決危急時期面臨的流動性困難問題。
“清邁倡議”是2000年5月在泰國清邁召開的第二次10+3財長會議上達成的,即將東協內部原有的貨幣互換機制擴展到中日韓三國,在10+3範圍內逐步建立雙邊貨幣互換網路,以便在有關國家出現短期資金困難時進行援助,防範金融危機的發生。此次特別財長會議的一個重要成果就是將籌建中的區域外匯儲備庫規模從800億美元擴大至1200億美元,並努力在2009年5月印度尼西亞巴厘島召開10+3財長會議前就各國出資具體比例、借款條件等達成一致。
東亞財金合作
2000年5月在泰國清邁召開的第二次10+3財長會議達成了“清邁倡議”,即將東協內部原有的貨幣互換機制擴展到中、日、韓三國,在10+3之間逐步建立雙邊貨幣互換網路,以便在有關國家出現短期資金困難時進行援助,防範金融危機的發生。會議決定每年定期舉行10+3財長會議,討論地區經濟形勢和財金合作的問題。當然,東亞所作的努力是國際努力的一部分。東亞金融安排也是對國際貨幣基金組織等國際金融組織和機構作用的補充。
2001年5月9日在美國夏威夷舉行的第四次10+3財長會議主要討論的內容涉及地區經濟和金融形勢、加強東亞地區財金合作、加強10+3國家的經濟政策磋商和對話、“清邁倡議”的進展和10+3領導人會議後續行動等問題,會後發表了《聯合聲明》。此次會上,財長們對以“清邁倡議”為標誌的東亞財金合作的最新進展表示歡迎,強調該機制是對現存的國際多邊資金援助機制的補充。自2000年5月“清邁倡議”達成後,東協原有的貨幣互換機制已經擴大到東協所有成員,資金規模擴大到10億美元。10+3成員已就“清邁倡議”基本原則框架達成一致,一些國家雙邊貨幣互換協定談判已經取得實質性進展。去年,據日本方面宣布,日本同韓國達成了20億美元的美元與韓元的互換協定;日本同馬來西亞達成了10億美元的美元與林吉特的互換協定;日本同泰國達成了30億美元的美元與泰銖互換協定。日本同其他國家的雙邊貨幣互換協定談判也在進行中。
東亞各國的經濟基礎都較好,市場潛力巨大,目前亞洲區內貿易僅占GDP的30%,遠低於歐盟的60%,因此,拓展亞洲區內市場、加強合作具有巨大的潛力。東亞合作奉行開放的地區主義,在開拓本地區發展潛力的同時,也為世界其他地區提供新的發展機會。
“清邁倡議”的簽署是東亞財金合作的標誌性成果,它體現了10+3各方在金融危機之後尋求通過合作努力、增強防範危機能力的共同願望。在“清邁倡議”的框架下,雙邊貨幣互換協定和回購協定的談判取得了積極進展,地區經濟與貿易合作也在有序展開。迄今為止,區域內各成員共簽署了六個貨幣互換協定,其中包括日本—韓國、日本—馬來西亞、日本—泰國、日本—菲律賓、中國—日本、中國—泰國之間的協定,金額總計170億美元。中國—韓國、韓國—泰國的貨幣互換的談判即將完成。韓國—馬來西亞、韓國—菲律賓的貨幣互換協定也取得了很大進展。同時,印尼—日本、日本—新加坡、中國—馬來西亞、中國—菲律賓的貨幣互換談判也已啟動。
“清邁倡議”的簽署是東亞財金合作的標誌性成果,中國採取了積極的姿態推動“清邁倡議”的落實。據有關人士透露,目前,中國已與日本、泰國簽署了貨幣互換協定,中國與韓國的貨幣互換談判即將完成,中國與馬來西亞和菲律賓兩國的貨幣談判也已啟動。今年10月,北京將舉辦短期資本流動管理高級研討會,以推動有關的研究工作。在人力資源培訓方面,過去的兩年中,中國政府分別在北京和上海為10+3財政和央行的官員舉辦了四期研討班,收到了良好效果和各成員的歡迎。我們將在2003—2004年繼續為10+3成員舉辦相關培訓,計畫再舉辦四期研討班。
隨著入世後中國經濟的持續發展和全方位擴大開放,將為世界各國特別是地緣相近的亞洲國家提供更好的投資環境和更多的商業機會,同時也為中國企業家走出國門,到包括東協等周邊國家在內的世界各國投資興業,創造更有利的條件。可以預見的是,中國—東協自由貿易區的逐步建立,將進一步鞏固和擴大中國與東協的互利合作,更有效地推動亞洲地區的總體經濟合作。
政策建議
一是清邁倡議(CMI)。我們相信,清邁倡議是一個很好的機制,為金融合作進一步機制化提供了基礎。我們建議清邁倡議要擴大規模、擴展功能、實現多邊化。就此,我們還提出了一些具體的建議。
首先,清邁倡議中的雙邊互換機制應該轉變成多邊的備用信貸,而且信貸規模應予以增加。其次,應該研究自動提款和國際貨幣基金(IMF)條款脫鉤的條件,以加速建立完善的決策機制,更及時有效地防範金融危機。另外,應該考慮建立一個統一的互換管理機制。在當前階段,應該在10+3框架下討論將備用信貸的資金轉化為東亞儲備合作基金的可能性。再次,我們建議加強清邁倡議在信息交流、政策協調與資本流動監管方面的功能。可以將10+3財長會議擴充為財長和央行行長會議,同時,成立各種工作組,研究如何改進資本流動監管和早期預警機制。一旦更有效的機製成立後,清邁倡議將成為一個為防範危機提供事前預防、事中應對與事後救助的有效合作機制。
二是亞洲債券市場(AMB)。要發展亞洲債券市場,就要努力加強有關經濟體的能力建設和制度建設,推進債券市場的地區一體化。能力建設的主要措施應包括:成立指導內部債券市場發展的有效主導機構;完善內部機制為地區合作提供更堅實的基礎;建立債券交易市場和高效的信息交流系統;建立完善債券市場所需要的擔保和評級等制度,營造有利於債券市場進一步發展的信用環境、稅收環境和法律環境等。
三是官方合作和民間合作的互動。正如中國財政部李勇副部長所說的,區域合作不能只靠政府,而需要官學商各界的共同參與。在促進官方積極合作的同時,民間合作也需要大力加強,真正形成一種全方位的立體合作態勢。我們建議成立一個“東亞貨幣合作促進機構",以加強金融服務業的基礎設施和能力建設、統一技術和監管標準,並促進本地區金融部門的合作。官方及官方合作機制應為民間金融和貨幣合作創造便利。一方面,各國應採取更自由的金融政策,實行有利於提高效率與穩定的監管準則;另一方面應該消除對區內金融交易的政策限制,尤其要鼓勵私營部門之間的合作。
四是亞洲貨幣單位和亞洲貨幣單位指數。在這個問題上,我們尚未達成一致意見,但是很多學者都認為亞洲貨幣單位會大大促進地區經濟和貿易合作,穩定區內各國貨幣,總體上可以使區內各國受益。有些學者認為,東亞地區貨幣合作的條件尚未成熟,建立一個統一的地區貨幣還為時過早。儘管有這些不一致的意見,我們達成了一個基本的共識:為推進地區發展,以務實的態度對亞洲貨幣單位指數進行深入研究是十分必要的。這樣做不僅可以提供堅實的學術支撐,同時也可以提出切實可行的政策建議。此外,會議還建議應該就亞洲貨幣單位開展研究並作出規劃,並由“10+3"指定一個專門機構負責該項研究。“亞洲貨幣單位"是個長期目標,須採取漸進的方式予以實現。從短期來看,仍宜將“亞洲貨幣單位"定位於東亞各國貨幣匯率平均變動水平的指示器。同時,我們還應就未來的東亞區域貨幣和金融合作進行廣泛的對話、開展具有戰略性和前瞻性的研究工作。
自從2005年召開東亞峰會以來,東亞地區合作的進程又面臨一個關鍵時期。一方面,東亞經濟體已經恢復了活力,保持了高於世界平均水平兩個多百分點的增長率,外匯儲備充裕,經濟實力增強。尤其是經過近10年的合作,許多機製得以建立,東亞作為世界最具活力的地區仍保持了良好的發展勢頭。貿易和投資領域的合作已經成為推動地區合作的強勁動力。同時,中日兩國關係改善,而且就朝鮮半島核問題召開的六方會談取得進展,都使得東亞地區的整體環境更加有利於地區合作和共同體建設。另一方面,東亞地區的新問題也隨著地區發展進程不斷出現,既檢驗著東亞地區合作模式的有效性,也考驗著東亞各國的政治意願和共同體意識。一體化如何獲得更強勁的動力,真正將東亞地區建設成為一個和平、繁榮、進步的地區,仍然是東亞各國需要認真思考的重要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