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波街道
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區清波街道,轄區面積2.2平方公里,人口4.8萬,是上城區打造旅遊休閒商務區的“首善區”,因此,被列為提高市民旅遊待客素質的“實驗區”。先後榮獲全國和諧社區建設自主創新先進街道、全國先進社區服務中心等稱號。
基本信息
基本概況
清波街道位於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區西南角,東起中河高架橋,南倚吳山風景區,西臨西湖,北接西湖大道,轄區面積2.2平方公里,人口4.8萬,下轄清河坊、定安路、勞動路、清波門、柳翠井巷5個社區。清波街道地處杭州市中心城區,南宋皇城,擁有清河坊、南山路、吳山等旅遊勝地,又是上城區打造旅遊休閒商務區的“首善區”,因此,被列為提高市民旅遊待客素質的“實驗區”。轄區駐有中共上城區委、上城區人民政府、浙江省軍區領導機關、中國美術學院等。境內擁有得天獨奪厚的自然景觀和人文景觀。名勝古蹟有柳浪聞鶯公園、吳山天風、杭州碑林、于謙故居、胡慶余堂中藥博物館、潘天壽紀念館、浙江省革命烈紀念館等,轄區在歷史上曾是行政中心,南宋至清的臨安府,杭州路,杭州府署,太廟,元朝的江浙中書省,明清的浙江布政司署地址均設在境內。杭州新修建成的吳山城隍閣,吳山文化廣場,清河坊歷史街區等也在轄區之中。街道提出以打造“幸福清波”為總抓手,夯實基層基礎,關注民生保障,提升環境品位,促進社會和諧,努力實現“經濟保領先、城管爭第一、社區創一流、民生更幸福、黨建出精品”五大工作目標。街道從創新工作機制和搭建廣闊平台兩方面入手,推進街道民生工作。使街道轄區內70%以上的人群享受到了和諧社區建設帶來的好處,民眾滿意率達到95%以上。清波街道先後榮獲全國和諧社區建設自主創新先進街道、全國先進社區服務中心等稱號。
全街道面積2.2平方千米,人口3.66萬人。代碼330102001,居委會駐清波街28號,郵編310002。轄5個社區。
清波門社區:面積0.56平方千米,人口7687人,代碼~050,居委會駐清波新村21號,郵編310002。
柳翠井巷社區:面積0.22平方千米,人口5010人,代碼~056,居委會駐光復路24號,郵編310002。
勞動路社區:面積0.47平方千米,人口9956人,代碼~052,居委會駐勞動路28號吳山名苑4幢,郵編310002。
清河坊社區:面積0.59平方千米,人口6549人,代碼~055,居委會駐高銀街113號,郵編310002。
定安路社區:面積0.36平方千米,人口7388人,代碼~053,居委會駐後市街125號,郵編310002。社會服務
在開展和諧社區建設的過程中,街道從創新工作機制和搭建廣闊平台兩方面入手,推進街道民生工作。在創新工作機制方面,一是構建“五站式”為老服務新模式,從老年人“醫、食、住、行”入手,推行“選單式服務”,使清波地區老人安享幸福晚年;二是構建幫扶救助“四聯動”工作機制,為保障弱勢群體基本生活奠定基礎;三是構建“三三”就業工作機制,做好民生就業保障工作。在此基礎上,街道充分整合多方力量搭建廣闊平台,以幫扶救助“四聯動”工作機制為依託,搭建起“零貧困家庭”和“愛心聯盟”兩大扶貧幫困平台;以清波姐妹編織社為依託,為下崗失業婦女搭建了一個展示技藝和產品的平台,解決了她們再就業的難題。志願者服務推出品牌。以“3.5”雷鋒學習日為載體,開展多形式志願者活動,推出新的品牌服務。96345志願者到定安路社區開展活動,品牌志願者服務大大提升服務質量。浙江大學兩名留學生與惠民苑社區困難家庭結對幫扶,提供志願服務。這一活動不僅有助於志願者活動樹立形象和品牌,同時,無國界的志願者活動也成為社區文化交流一個好平台。通過一系列項目的開展,使街道轄區內70%以上的人群享受到了和諧社區建設帶來的好處,民眾滿意率達到95%以上。因此,街道榮獲全國和諧社區建設自主創新先進街道稱號。經濟發展
清波街道高度重視轄區經濟發展,重點圍繞培育和服務高端產業,最佳化招商引資結構,抓重點、抓服務,抓特色,在突圍解困中實現“經濟保增長”的目標,街道稅收大幅度增加,招商引資工作成績斐然。該街道成功引進企業99家,其中新辦企業75家、成熟企業(外區遷入企業)11家、增資13家。新引進企業中創意產業18家,高端產業15家,高新企業5家,現代服務業4家。引進內資19.4605億元,占年度計畫的121.6%,其中市外資金14.8565億元,完成年度計畫的118.9%。加強對樓宇的包裝策劃、項目儲備、大力引進一些國際、國內有影響力的跨國公司分支機構和國內知名企業集團總部及金融保險、法律會計、廣告中介、信息服務等現代服務業企業入駐,貫徹“小街道、大作為,小資源、大招商”的發展理念,引進了南華期貨、信泰人壽、稠州銀行等大企業,招商管理規範程度較高。通過有針對性的引導形成一批區域性金融樓、研發樓、現代物流樓等特色商務樓宇,著力打造“總部樓宇”。同時結合區域樓宇經濟發展現狀,研究制訂促進樓宇經濟發展的實施細則,科學設定對樓宇開發商、業主、物業公司和入駐企業的扶持力度,及對樓宇業主一些的獎勵和鼓勵政策。主辦實事
清波街道始終以解決實際問題、為民辦實事作為推進學習型黨組織建設的出發點和落腳點,切實把所學理論知識運用到實際工作中,為黨員搭建謀事、幹事的“大舞台”,不斷提升為民服務水平。如街道圍繞“人文建設年”開展了一系列活動,用居民喜聞樂見的方式進行素質提升教育,不斷提高民眾人文涵養。同時,注重把加強學習同轉變經濟發展方式、推動社區發展、破解民生難題結合起來,共為轄區企業解決各類問題近百件,落實涉及環境改善、危舊房改善、大學生就業等實事項目30餘件。進一步推進危舊房改善和庭院改善工作。完成雲居山、紫陽山危舊房改善工程,面積一千四百多平方,現已全面開工。已完成新民村庭院改善試點工程總計15052.08平方米;三月份,作為08年上城區首個庭院改善點,柳翠井巷已開工,後市街23號等7處庭院改善工程也將在月底全面開工,總面積8616.91平方,受益居民217戶。城管工作以打造“杭州市最清潔街道”為抓手,爭取城市管理各項工作全市領先、全區第一。民生保障更注重和諧發展,完善各項機制和體系:完善幫扶救助體系、完善“五站式”為老服務模式等。街道愛心銀行為轄區內的困難家庭救助了18.03922萬元。街道幫扶救助站都是懷著盡最大的努力,有61戶被例入“零貧困”家庭,救助金額12.26萬元,區托底2.3662萬元”。“零貧困”家庭的成功脫困。推進危舊房改善和庭院改善,維護地區社會秩序穩定。黨建工作更注重夯實基礎,強化黨建促進各項地區組織化建設,努力實現“一社一精品”目標。文化建設
清波街道圍繞建設“幸福清波”總目標,充分挖掘地區深厚文化,緊扣“提升文化軟實力,推動文化大發展大繁榮”的主題,以公益性文化事業和文化產業發展為基準點,紮實推進核心價值、優秀傳統文化傳承、文化遺存保護、民眾文化和文化創意產業等五方面工作,提高居民民眾文化生活品質,為地區經濟社會發展提供了堅實的思想保證、精神動力和文化條件。街道充分整合地區文化活動場所資源,積極打造文化活動展覽展示平台。充分利用街道文化活動中心展廳,推出了各類文化藝術作品展覽,先後舉辦“迎春藝術名家大師精品展”、“中國美術學院學生作品展”等公益性展覽15場,為地區居民帶來豐富的精神文化享受。開展幸福清波“修身養性”品質文化游。創新區域人文旅遊資源共享項目,推出了由孔廟、于謙祠等景點組成的“吳山天風、修心之旅”人文體驗線及“吳山清風、修身之旅”廉政文化體驗線,並製作旅遊線路宣傳手冊,定期組織廣大居民等前往兩條線路開展“修身養性”之旅。充分利用清波優美的自然資源和豐厚的人文歷史資源,在春節、元宵等節日期間,組織開展“幸福清波——我們的節日”民眾性系列文化活動和節慶活動,引導人們認同、尊重、繼承和弘揚傳統文化,增強愛國情感。歷史沿革
1954年8月,設立街道辦事處,定名為花牌樓街道辦事處,實施區政府派出機關的職能。1960年4月成立上城公社清波分社。1961年6月恢復街道辦事處,1968年9月建立清波街道革命委員會。1979年11月,撤消清波街道革命委員會,恢復清波街道辦事處。具體設定:1954年8月成立花牌樓街道辦事處,設主任1人,副主任1人,辦事員3人(其中婦女幹部1人)。下設人民調解委員會、優撫救濟委員會、文化教育委員會、愛國衛生委員會、護稅工作組、糧油工作組。1960年4月成立了上城人民公社清波分社,設定行政辦公室、工業科、商業科、福利科、文衛科。設主任1人,副主任5人,幹部職工50餘人。1961年10月分社黨委改為公社黨委。1968年11月成立清波街道革命委員會,設定政工、辦事、生產三個組,有黨委、革委會、政工組、辦事組、生產組、知青辦、團委、婦聯、人武部、愛衛會、計畫生育委員會等。1979年11月取消街道革委會,恢復街道辦事處,設主任1人,副主任3人。1984年,街道辦事處進行了機構改革,實行黨政分工、政企分開。街道辦事處設主任1 人,副主任3人,下設黨委辦、行政辦、居民工作科(負責指導居民工作、計畫生育、婦女工作、民事調解等)、城市管理科(負責愛國衛生、消毒防疫、市政、綠化、市容管理等)、生產生活服務科(負責民政企業、勞動服務、商業)另配備民政助理員、司法助理員。1989年,根據上城區頒發的關於街道黨工委和街道辦事處工作兩個暫行規定,街道機構設定為兩室四科,即:黨工委辦公室、行政辦公室,民政工作科、城市管理科、司法工作科、經濟管理科。工會、共青團、婦聯、科協、老齡委等群體團體、根據各自的章程在街道建立基層組織。根據《上城區街道派駐機關的管理辦法》,對派駐機構設立的工商所、財稅所、房管所(站)、環衛站、物價監督站、衛生消毒站、市容管理隊、綠化養護隊、土地監督小分隊、窨井陰缸維修隊,實行區街雙重領導。1997年,根據上城區“三定”工作意見,街道機構設定為6 個職能室科,即:黨工委辦公室、行政辦公室、經濟管理科、城市管理科、民政科(計生辦)、綜治辦公室(司法科)。2002年,根據上城區機構改革方案,街道機構設定為6 個職能室科,即:黨政辦公室、經濟管理科、城市管理科、民政科、計畫生育科、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科(司法辦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