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軟體行業協會

深圳軟體行業協會成立於1988年,由中國軟體總公司深圳分公司、深圳華達電腦有限公司等多家軟體公司發起成立。現任會長為鄧愛國。深圳軟體產業開始於20世紀80年代初期,經過幾年的發展,到80年代末已有多家專門從事軟體開發和銷售的軟體公司。為了進一步促進深圳軟體產業的發展和壯大,一些從事軟體開發和銷售的軟體公司根據自願原則成立了深圳軟體行業協會。

基本信息

協會簡介

深圳軟體行業協會是全國最早成立少數幾個軟體行業協會之一。
深圳軟體行業協會的成立,促進了深圳軟體產業的發展。深圳軟體產業從無到有,從小到大,從弱到強,伴隨著深圳特區的發展而發展,並為深圳特區的繁榮和持續發展做出了自己突出的貢獻。
深圳軟體行業協會現有會員近300多家,由計算機軟體開發、生產、系統集成、軟體銷售、軟體科研教育、軟體套用等企業和事業單位組成。
深圳軟體行業協會是信息產業部首批授權的三家(上海、天津、深圳)軟體企業認定機構之一。

業務範圍

深圳軟體行業協會業務範圍:
1、協助政府制定本行業中、長期發展綱要、規劃;
2、開展行業調查,掌握行業動態,為維護行業的合法權益,及時向政府有關部門反映和提出改善投資環境的意見或建議;
3、對軟體企業認定進行初審。
4、軟體產品登記。
5、為會員單位提供生產經營和發展規劃諮詢服務,促進深圳軟體業朝規模經濟、高效益和爭創名牌的方向發展;
6、組織行業內部以及國際技術、經濟交流活動,促進本行業的技術進步和外向型發展。組織企業開拓國內外市場,開展雙邊或多邊的交流與合作,不斷提高企業的競爭能力;
7、推動深港兩地以及與澳門、台灣和國內外同行間的交往,加速深圳軟體業與國際市場接軌;
8、開展各種信息諮詢和人才培訓等項服務;
9、組織制定和推行本行業產品的技術質量標準,推動企業積極採用國際標準;
10、組織制定本行業行規行約,使本行業企業在一個自律有序的、良好的市場經濟環境中發展;
11、向會員單位提供本行業的科技、經濟信息;
12、組織專家為會員單位進行經營管理、產品生產、技術發展等方向的診斷、指導、總結經驗等服務。

發展歷程

1.1983年
中航電腦公司從香港承接了一個軟體開發任務,創匯1千美元,鄧小平同志聞訊前往參觀。
2.1984年
華達中文系統首批出口100套到台灣,創匯3萬美元,隨後推廣到香港、新加坡等地。
3.1986年
深圳市市長李灝同志親自召集了深圳軟體工作座談會,明確提出“軟體產業應成為深圳一個很大的行業;政府要全面支持,並朝國際化方向努力”。
4.1988年
李灝為軟體產業題詞:“電腦軟體是個有前途的大行業,應當認真重視,加快發展”,並親自批准深圳成立軟體行業協會。
5.2000年
深圳軟體行業協會得到信息產業部的授權,為全國第一批“雙軟認定”機構,在深圳正式開展雙軟認定工作。
6.2001年
深圳市人民政府為貫徹落實18號文,推動我市軟體產業的發展,結合我市實際,制定了《關於鼓勵軟體產業發展的若干政策》。信息產業部啟動軟體產業統計工作,市信息辦委託軟體協會承擔統計工作。
7.2002年
深圳10家軟體企業被認定為國家規劃布局內重點軟體企業。
協會會刊《深圳軟體》創刊,在政府相關部門、兄弟協會、協會會員單位中發行。
8.2003年
深圳市被國家認定為軟體出口產業基地。深圳20家軟體企業被認定為國家規劃布局內重點軟體企業。金證在上海交易所上市。
9.2004年
深圳9家軟體企業被認定為國家規劃布局內重點軟體企業。大族雷射在深交所中小板上市。騰訊在香港創業板上市。
協會與國家知識產權局合作,為深圳市軟體企業提供著作權登記服務。
10.2005年
深圳市軟體行業協會被評為全國先進軟體行業協會。華為技術經中國軟體行業協會認定為軟體企業,7家企業入圍2005年全國軟體百強,9家軟體企業被認定為國家規劃布局內重點軟體企業。金蝶國際在香港主機板上市。
11.2006年
深圳市軟體行業協會被評為全國先進軟體行業協會。7家企業入圍2006年全國軟體百強,7家軟體企業被認定為國家規劃布局內重點軟體企業。金蝶軟體被評為中國十大創新軟體企業。騰訊馬化騰、大族雷射高雲峰獲深圳市企業家類市長獎。深商風雲人物評選中,華為的任正非獲卓越獎,金蝶的徐少春、騰訊的馬化騰獲新銳獎。同洲電子在深交所上市。邁瑞在美國紐約證交所成功上市。
12.2007年
中國軟體行業協會召開第五屆全國代表大會,鄧愛國繼續當選為中國軟體行業協會副理事長,深圳市軟體行業協會會長徐少春同時當選為副理事長。深圳市軟體行業協會被評為全國先進軟體行業協會。
9家企業入圍2007年全國軟體百強,9家軟體企業被認定為國家規劃布局內重點軟體企業。金蝶、金證被評為中國十大創新軟體企業。全市四個市長獎全部為軟體企業獲得:金蝶軟體徐少春、宇龍郭德英、研祥陳志列、朗科鄧國順。科陸電子在中小企業板上市。遠望谷、證通電子在中小企業板上市
13.2008年
深圳市軟體行業協會被評為全國先進軟體行業協會。
在協會的積極努力下,深圳市國家稅務局制定了《深圳市軟體產品增值稅即征即退工作指引》,進一步明確了軟體產品增值稅即征即退的操作辦法,特別是明確了嵌入式軟體產品增值稅即征即退的操作辦法。
9家企業入圍2008年全國軟體百強,14家軟體企業被認定為國家規劃布局內重點軟體企業。金蝶軟體被評為中國十大創新軟體企業。特爾佳、奧特迅在中小企業板上市
14.2009年
軟體產業收入突破1500億,軟體出口突破100億美元,深圳認定的軟體企業突破2500家,軟體產品登記突破10000個。
深圳市軟體行業協會被深圳市民政局評為4A級協會,全年協助軟體企業退稅超過30個億。
8家企業入圍2009年全國軟體百強,17家軟體企業被認定為國家規劃布局內重點軟體企業。拓邦電子鍵橋通訊在中小企業版上市
15.2010年
《深圳軟體行業簡報》創刊,及時傳達協會工作情況、深圳及國內外軟體行業動態。協會官方網站“深圳軟體之窗”全新改版上線。
《深圳軟體》季刊累計發行32期,目前發行量1800本/期。
《深圳軟體行業簡報》累計發行5期,目前發行量1800本/期。
深圳軟體行業協會2010年軟體著作權等計量2791件,榮獲中華著作權代理中心“2010年度最佳合作夥伴”。
9月份,民生銀行為協會中小企業會員授信額度2億元,到年底,累計為33家會員單位發放7000萬元貸款。
天源迪科、賽為智慧型、國民技術、銀之傑等10家企業在創業板和中小企業板上市。

協會領導

會長:徐少春
金蝶國際軟體集團有限公司董事會主席兼首席架構師、集團創辦人。徐先生享受國務院頒發的政府特殊專家津貼,為中國高級經濟師。徐先生畢業於東南大學計算機專業,並取得財政部財政科學研究所會計學碩士學位及中歐國際商學院工商管理碩士(EMBA)學位。徐先生自一九九一年創辦集團以來,一直致力於企業軟體事業,不僅對企業戰略與運營管理有深刻體悟,還憑藉其超前的技術敏感性以及對全球管理軟體產業趨勢的準確把握,帶領集團實現了中國管理軟體三次技術革命。
徐先生曾擔任中國全國青年聯合會第九屆委員會委員及深圳市第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委員。徐先生與時俱進的創新理念與技術變革引領著中國軟體產業的發展,並因其卓越成就而屢獲殊榮。 2006年,徐先生當選“年度10大IT風雲人物”,同時金蝶集團榮登“中國最有價值商標500強排行榜”並於2005年成功轉為香港聯合交易所主機板掛牌上市。徐先生曾獲得第四屆“中國青年科技創新傑出獎”, 1998年度“廣東省傑出青年科技標兵”“第七屆深圳市十大傑出青年”、“深圳市青年科技專家”、“深圳市青年科技帶頭人”、“第六屆廣東省深圳市青年科技專家”、“第六屆廣東省優秀青年企業家”、“第一屆中國軟體行業傑出青年”等等獎勵,2001年獲得“中國軟體十大傑出青年”、“2001年度十位聚人氣企業家”、“21世紀封面人物”、“2002 年度影響中國 IT 產業的十大人物”、“2003年度中國IT財富人物三年成就獎”以及“2003 年推動中國信息化進程突出貢獻獎”等榮譽稱號。2003年8月,由聯合國機構主辦的“世界本土企業家高峰會議”上,徐先生成為唯一一位獲得“世界本土企業家”大獎的中國企業家。
理事長:鄧愛國
中國軟體行業協會副理事長,深圳市軟體行業協會名譽會長。
1957年至1962年就讀武漢大學數學系,1960年3月加入中國共產黨。
1962年分配至國防科委十五所,1965年承擔了“154工程”(外彈道測量安全系統)的實時控制軟體開發任務,任主持設計師,完成了該系統中的關鍵任務,保證了飛彈和我國第一顆人造地球衛星的發射。
1972年調到國防科委第十研究院,繼續從事工程項目的研製工作,以後擔任十院信息系統研究所付所長。
八十年代初,信息系統所決定到特區來開創軟體事業,1983年底在深圳蛇口華達電子公司成立電腦部擔任電腦部經理,僅用八個月時間就開發成功了“華達中文系統”,並很快銷往香港、新加坡、台灣等地,其中台灣一個訂單就賣了8萬美元,為深圳的軟體出口開闢了道路。連續四年,華達電腦部創造了800萬的效益,受到市領導李灝同志表揚,“華達中文系統”也被評為深圳市科技成果一等獎。
1987年,經市政府批准,華達電腦部由市政府參股1/3,改名為深圳華達電腦軟體公司,擔任付董事長兼總經理,公司不斷開發新的產品,開拓國際市場,每年利稅均達150萬元以上。1991年被評為深圳市第一批高科技企業,成為深圳軟體行業的骨幹企業,華達的中文軟體在新加坡銷量占第一位,1989年和1991年華達中文軟體在新加坡展銷時,先後受到了李光耀總理和吳作棟總理的接見。九十年代初,華達積極開展多媒體電腦產品的開發,加速追趕世界先進技術水平,為全國最大的多媒體電腦公司——中國深圳遠望城多媒體電腦公司的建立奠定了技術基礎和人才基礎。
從1991年起一直擔任深圳市軟體行業協會會長。
從1993年起擔任全國多媒體技術委員會理事(全國共六人)。
1993年6月以國防科委為主體的深圳遠望城多媒體電腦有限公司成立,擔任副董事長兼總經理。
1995年9月,全國多媒體用戶協會成立,當選為副理事長。
2002年擔任第四屆中國軟體行業協會副理事長。2005年當選第五屆深圳市軟體行業協會理事長。
2007年擔任第五屆中國軟體行業協會副理事長。2008年當選第六深圳市軟體行業協會理事長。
生平事跡先後收入《中國企業家大全》、《中國工程師大全》、《深圳企業家辭典》、《英國劍橋名人卷記中心(IBC)》,1999年8月載入江澤民題詞的大型文獻《中華魂·中國百業領導英才大典》。
副會長、副理事長兼秘書長:裘昌淼
2007年06月03日 15:44
1970年畢業於哈爾濱軍事工程學院。
1983年11月—1985年10月,赴美國進修並參與大型工程軟體包的開發工作。
1970—1980年,在原電子部國營4310廠工作。
1980—1998年,在天津市計算機套用技術研究所工作。
1988年6月—1998年3月,受委託到深圳組建萬通軟體公司並出任總經理。
1998年4月—1999年4月,籌建並出任正恆安信息工程監理公司副總經理兼總工程師。
1999年5月到深圳清華大學研究院工作,2000年起出任深圳市清華天安信息技術公司常務副總經理。
1995年當選為深圳市軟體行業協會副會長,2002年6月起任專職的副會長,2003年8月起任副會長兼秘書長。
曾長期從事軟體技術工作和軟體企業的管理工作,主持和組織完成了幾十個軟體開發項目,發表過多篇論文,且多次獲獎,其中:1981年主持開發的《微型機手錶綜合測試系統》獲天津市技術改造一等獎、天津市科技成果二等獎和國家電子工業部科技成果二等獎。這是天津市第一個通過市級鑑定、達到實用水平的計算機套用項目;1990年在國內率先推出了軟體開發工具—用戶軟體生成器。此成果1990年通過深圳市市級鑑定,1991年獲廣東省科技進步獎和廣東省優秀新產品獎,並被列入1991年國家級重點新產品,這是深圳市第一個被列為國家級重點新產品的軟體產品。
到協會工作後,對軟體產業有比較深刻的研究。如2003年主筆完成了深圳市軟科學研究項目《深圳市軟體產業發展戰略和政策支撐體系研究》的研究工作等,受到了好評。

協會章程

深圳軟體行業協會章程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本協會名稱“深圳軟體行業協會”,英文名稱為“Shenzhen Software Industry Association”。縮寫為SSIA。
第二條 深圳軟體行業協會是由在深圳登記註冊的從事計算機軟體開 發生產、系統集成、商貿、科研教育、套用等企、事業單位,不論經濟成分、行政隸屬關係自願結成的地方性行業組織。本協會是非盈利性組織。
第三條 本會的宗旨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法規和國家 政策以及社會道德風尚許可的範圍內,維護深圳軟體企業的合法權益,促進深圳軟體業的發展;並在政府與企業間發揮橋樑紐帶作用;協助政府開展巨觀管理,並受政府委託行使部分行業管理職能。
第四條 本會接受業務主管單位深圳市經濟發展局和社團登記機關深 圳市民政局的業務指導和監督管理。
第五條 本會辦公地址:廣東省深圳市八卦六街533棟四樓。
業務範圍
 第六條 本會的業務範圍是:
(一)協助政府制定本行業中、長期發展綱要、規劃;
(二)開展行業調查,掌握行業動態,為維護行業的合法權益,及時向政府有關部門反映和提出改善投資環境的意見或建議;
(三)為會員單位提供生產經營和發展規劃諮詢服務,促進深圳軟體業朝規模經濟、高效益和爭創名牌的方向發展;
(四)組織行業內部以及國際技術、經濟交流活動,促進本行業的技術進步和外向型發展。組織企業開拓國內外市場,開展雙邊或多邊的交流與合作,不斷提高企業的競爭能力;
(五)推動深港兩地以及與澳門、台灣和國內外同行間的交往,加速深圳軟體業與國際市場接軌;
(六)開展各種信息諮詢和人才培訓等項服務;
(七)組織制定和推行本行業產品的技術質量標準,推動企業積極採用國際標準;
(八)組織制定本行業行規行約,使本行業企業在一個自律有序的、良好的市場經濟環境中發展;
(九)向會員單位提供本行業的科技、經濟信息;
(十)組織專家為會員單位進行經營管理、產品生產、技術發展等方向的診斷、指導、總結經驗等服務。
第三章 會員
 第七條 在深圳登記註冊的、從事計算機軟體開發生產、系統集成、商貿、科研教育、套用等企、事業單位、不論經濟成分和行政隸屬關係,只要承認並遵守本章程的,都可申請加入本會,成為會員。
第八條 申請加入本會的會員,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擁護本會章程;
(二)有加入本會的意願;
(三)在本會的業務領域內具有一定的影響。
第十條 會員入會的程式是:
(一)提交入會申請書;
(二)經協會理事會討論通過;
(三)由理事會或理事會授權的機構發給會員登記證。
第十條 本會會員享有以下權利:
(一)本會的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二)可參加本會組織的有關活動;
(三)在同等條件下,可優先獲得本會提供的各項服務,免費或優惠獲得本會提供的信息資源;
(四)對本會工作的批評建議和監督;
(五)入會自願、退會自由;
(六)會員的合法權益受到侵犯時,可要求本會協助維護或提供必要的幫助;
(七)可利用本會的刊物傳播企業信息或利用協會的關係開展業務聯絡。
第十一條 會員履行下列義務:
(一)遵守本會章程,執行本會決議;
(二)維護本會的合法權益和信譽;
(三)積極參加和配合本會組織的有關活動,完成本會交辦的工作;
(四)按規定交納會費;
(五)及時向本會提供有關信息和動態,主動反映行業發展中的情況和提供有關資料;
(六)根據協會工作需要,委派兼職或專職工作人員。
第十二條 會員退會應書面通知本會,並交出會員證。會員如果一年不交納會費或不參加本會的活動的,視為自動退會。
第十三條 會員如有嚴重違反本章程的行為,經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 表決通過,予以除名。
第四章 組織機構和負責人產生、罷免
 第十四條 本會的最高權力機構是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會 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的職權是:
(一)制定和修改協會章程;
(二)選舉和罷免理事;
(三)聽取、審議理事會的工作報告和財務報告;
(四)決定終止事項;
(五)選舉產生新的領導機構;
(六)決定本會的其他重大事項。
第十五條 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須有三會之二以上的會員(或 會員代表)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會員(或會員代表)半數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十六條 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每四年舉行一次。因特殊情 況提前或延期換屆的,須由理事會表決通過,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並經過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批准同意。但延期換屆延長期不超過一年。
第十七條 理事會是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的執行機構,在閉 會期間領導本會開展日常工作,對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負責。
第十八條 理事會職權是:
(一)執行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的決議。
(二)選舉和罷免會長、副會長、秘書長。
(三)籌備召開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
(四)向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報告工作和財務狀況;
(五)決定會員的吸收或除名;
(六)決定設立辦事機構、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和實體機構;
(七)決定副秘書長、各機構主要負責人的聘任;
(八)領導本會各機構開展工作;
(九)制定內部管理制度;
(十)理事會選舉會長一人,副會長若干人,常務理事若干人,秘書長一人組成常務理事會主持理事會工作。常務理事會設立秘書處,為協會常設辦事機構,負責處理日常事務工作,秘書處至少設一名專職人員。
(十一)決定其他重大事項。
第十九條 理事會須有三分之二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 到會理事三分之二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二十條 理事會每年至少召開一次會議;情況特殊的,也可採取通 訊形式召開。
第二十一條 本會設立常務理事會,常務理事會由理事會選舉產生, 在理事會閉會期間行使第十八條(一)、(二)、(五)、(六)、(七)、(八)、(九)款的職權,對理事會負責(常務理事人數不超過理事人數的二分之一)。
第二十二條 常務理事會須有三分之二以上常務理事出席方能召開, 其決議須經到會常務理事三分之二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二十三條 常務理事會至少半年召開一次,由會長或副會長召集;情況特殊時也可以採取通訊形式召開。
第二十四條 本會會長、副會長、秘書長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堅持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政治素質好;
(二)在本會業務領域內有較大影響;
(三)會長、副會長、秘書長最高任職年齡不超過七十周歲。
(四)身體健康,能堅持正常工作;
(五)未受過剝奪政治權利的刑事處罰的;
(六)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第二十五條 本會會長、副會長、秘書長如超過任職年齡,須經理事 會表決通過,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並經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批准同意後,方可任職。
第二十六條 本會會長、副會長、秘書長任期四年。(會長、副會長、 秘書長任期最長不得超過兩屆)因特殊情況需延長任期的,須經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三分之二以上會員(或會員代表)表決通過,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並經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批准後方可任職。
第二十七條 本會會長為本會法定代表人(社團法定代表人一般應由 會長擔任。如因特殊情況需由副會長或秘書長擔任法定代表人,應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並經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批准同意後,方可擔任,並在章程中寫明)。
第二十八條 本會會長行使下列職權:
(一)召集和主持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
(二)檢查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決議的落實情況;
(三)代表本會簽署有關重要檔案。
第二十九條 本會秘書長行使下列職權:
(一)主持秘書處開展日常工作,組織實施年度工作計畫;
(二)協調各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實體機構開展工作;
(三)提名副秘書長以及各辦事機構、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和實體機構主要負責人,提交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決定;
(四)決定辦事機構、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和實體機構專職工作人員的聘用;
(五)處理其他日常事物。
第五章 資產管理、使用原則
 第三十條 本會經費來源:
(一)會費;
(二)捐贈;
(三)政府資助;
(四)在核准的業務範圍內開展活動或服務的收入;
(五)利息;
(六)其他合法收入。
第三十一條 本會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收取會員會費。
第三十二條 本會經費必須用於本章程規定的業務範圍和事業的發 展,不得在會員中分配。
第三十三條 本會建立嚴格的財務管理制度,保證會計資料合法、真 實、準確、完整。
第三十四條 本會配備具有專業資格的兼職會計人員,會計不得兼任 出納。會計人員必須進行會計核算,實行會計監督。會計人員調動工作或離職時,必須與接管人員辦清交接手續。
第三十五條 本會的資產管理必須執行國家規定的財務管理制度,接 受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和財政部門的監督。資產來源於國家撥款或者社會捐贈、資助的,必須接受審計機關的監督,並將有關情況以適當方式向社會公布。
第三十六條 本會換屆或更換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須接受社團登記管理 機關和業務主管單位組織的財務審計。
第三十七條 本會的資產,任何單位、個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三十八條 本會招聘的專職工作人員的工資和保險、福利待遇,參 照國家對事業單位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程式
 第三十九條 對本會章程的修改,須經理事會表決通過後報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審議。
第四十條 對本會修改的章程,須在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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