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羅湖區統戰部

(三)負責僑務工作。 (六)負責僑聯工作。 (九)負責海外聯誼工作。

主要職責:
(一)負責貫徹落實黨的統一戰線方針政策。堅持和完善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發揮黨外人士參政議政和民主監督作用。
(二)負責做好黨外人士的培訓選拔、安排使用工作。做好轄區各民主黨派基層組織、無黨派代表人士和黨外知識分子等方面的聯絡工作。加強調查研究,及時反映黨外人士的意見和要求。
(三)負責僑務工作。認真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僑務方針政策,做好僑房政策的落實,調查處理華僑、華人和港澳同胞的來信來訪,依法維護他們的合法權益。
(四)負責台灣事務工作。認真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台灣同胞投資保護法》,為台灣同胞到羅湖投資興業牽線搭橋,為他們探親訪友提供服務;組織對台經貿文化交流活動等,為和平統一祖國服務。
(五)負責民族宗教工作。認真貫徹執行《廣東省散居少數民族權益保障條例》、《廣東省宗教事務管理條例》、《深圳經濟特區宗教事務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及時了解和掌握民族工作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努力搞好我區民族大團結工作;加強對轄區宗教事務的管理,積極引導宗教工作與社會主義特區建設和發展相適應。
(六)負責僑聯工作。認真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歸僑僑眷權益保護法》及其《實施辦法》;指導基層僑聯開展活動,鼓勵歸僑僑眷直接參與經濟建設,興辦經濟實體;為歸僑僑眷提供各種諮詢等服務。
(七)負責黨外知識分子工作。加強調查研究,及時反映情況、掌握政策、協調關係、舉薦人才。
(八)負責聯繫非公有制經濟代表人士工作。堅持“團結、幫助、引導、教育”的方針,引導他們愛國、敬業、守法。
(九)負責海外聯誼工作。保持與海外和港澳台愛國社團及“三胞”代表人士的聯繫;舉辦各項聯誼活動和華裔青少年夏令營活動;開展對外交流與合作,協助有關部門穿針引線,為羅湖經濟建設服務。
(十)承辦區委、區政府和上級業務部門(市委統戰部、市僑辦、市台辦、市民宗局、市僑聯、市海聯)等交辦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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