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羅湖區政府採購中心

(二)實施各項政府採購的法律、法規,制定實施相應的規章制度。 (三)接受政府採購監管部門的監管以及紀檢、監察、審計部門對政府採購活動的監督。 (五)接受市政府採購中心的業務指導。

深圳市羅湖區政府採購中心主要職能:
(一)根據區本級各行政事業單位採購業務委託,或根據採購業務需要,組織實施集中採購事務。
(二)實施各項政府採購的法律、法規,制定實施相應的規章制度。
(三)接受政府採購監管部門的監管以及紀檢、監察、審計部門對政府採購活動的監督。
(四)委託招標代理機構進行招標採購,並對招標代理機構受理的採購項目依法進行監督。
(五)接受市政府採購中心的業務指導。
(六)辦理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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