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福田區文化產業發展辦公室

職能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文化產業發展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
(二)參與擬定我區文化產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大力推進文化產業發展各項工作。
(三)加強對全區文化產業的指導、協調和服務,包括制定、執行文化產業政策,管理文化產業基地,推進文化產業重大項目,管理文化產業發展專項資金、協調建設文化產品的交易、信息平台等,為文化產業發展創造良好的社會環境。
(四)建立完善與企業對話溝通制度,提供高效優質服務。
(五)承辦區委、區政府和上級有關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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