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工商行政管理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組織實施本行行政區域內的工商行政管理工作。
依法組織管理各類企業(包括外商投資企業)和從事經營活動的單位,個人的註冊,核定註冊單位名稱,審定、批准、頒發有關證照並實行監督管理。
依法組織監督市場競爭行為,監督管理直銷活動,查處壟斷、不正當競爭、走私販私、傳銷和變相傳銷等經濟違法行為。
依法組織監督市場交易行為,組織監督流通領域商品質量,組織查處假冒偽劣等違法行為,保護經營者、消費者合法權益。
依法對各類市場經營秩序實施規範管理和監督。
依法組織監管經濟人、經紀機構。
依法組織實施契約行政監管,組織管理動產抵押物登記,組織監管拍賣行為,查處契約欺詐等違法行為。
依法組織監管廣告發布與廣告經營活動。
依法對商標進行監督管理,保護註冊商標專用權,組織查處商標侵權行為。
依法組織監督管理個體工商戶、個人合夥和私營企業的經營行為。
承辦本級政府和上級工商管理行政機關交辦的其它事項。
單位領導
黨組書記、局長:王建華主持全面工作。
黨組成員、副局長:段斌分管人事教育股、財務股、法制股、經濟檢查大隊、四通分局、安嶺中心工商所工作
黨組成員、副局長:李柏勝分管註冊登記股、監督管理股、消費者權益保護股、專業工商所、王店工商所
黨組成員、紀檢組長:王偉分管紀檢監察室、白樓工商所、鄭集工商所工作。
黨組成員、經檢大隊隊長:張俊分管消費者協會、個體私營經濟協會、城關工商所工作。
副主任科員:高嵩分管“3.15”投訴中心、馮塘工商所、新站工商所工作。
副主任科員:王安源分管辦公室、大連工商所、豆門工商所工作。
內設機構
淮陽縣工商行政管理局機關內設8個股、室:人事教育股、財務股、辦公室、監督管理股、消費者權益保護股、註冊登記股、法制股、監察室;1個“3.15”投訴中心;1個經濟檢查大隊;2個事業單位:消費者協會、個體私營經濟協會。
人事教育股
負責系統組織人事、機構編制和勞動工資管理,根據幹部管理許可權,負責考察、任免、調配和管理本系統幹部,負責系統的幹部管理和勞動工資等工作,負責事業單位幹部職工組織人事管理和系統人事檔案管理工作以及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負責本系統思想政治教育和精神文明建設及基層工商所建設工作;負責工商行政管理政策宣傳和新聞報導工作;組織實施本系統幹部培訓與素質教育、外事管理和評先表彰工作。
財務股
編制全縣工商系統財務收支計畫及年度預、決算;負責系統經費管理;組織系統行政性收費和罰沒款的收繳;負責系統收費項目及標準的申報,負責系統票據管理;監督管理系統國有資產。
辦公室
承擔綜合性調研和協調各股(室)的調研工作;負責系統的文秘、信息、檔案、信訪、機要、保密、安全保衛、車輛管理、後勤設備、後勤服務和會議組織以及基本建設項目的立項審批及監督管理等工作。
監督管理股
參與擬定市場監督管理和規範市場秩序的規範性檔案;組織監督管理、規範各類市場的交易行為和經營秩序;負責各類商品交易會、展銷會、訂貨會和櫃檯租賃等各種交易行為的監督管理;負責糧食市場的監督管理;組織查處各類市場的違法違章行為;組織對市場進行專項治理;參與擬定契約監督管理的規範性檔案;組織實施契約行政管理;組織查處利用契約進行的違法行為;組織管理動產抵押登記;組織監管拍賣和招投標行為;辦理經濟契約鑑定及契約爭議行政調解。
消費者權益保護股
組織實施保護消費者權益的法律法規及具體措施、辦法;負責流通領域商品質量監督管理工作;負責流通環節食品安全監管管理工作;組織、指導、查處各類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案件; 組織、指導、查處摻假及制售假冒偽劣商品的違法行為;
註冊登記股
負責全縣企業、個體工商戶登記註冊情況的統計。負責管轄範圍內的各類企業登記註冊行為的監督檢查;組織實施和指導各類企業、個體工商戶的年檢、驗照工作;研究制訂各類企業、個體工商戶監督管理的措施和辦法
法制股
參與協助工商行政管理法規、規章草案和調查研究工作;組織開展工商行政執法監督和行政處罰的聽證工作;負責行政處罰案件審核工作;承辦行政案件的複議工作;組織、指導、協調應訴工作和賠償工作;組織法制宣傳、培訓工作;組織、指導行政執法責任制工作。
監察室
負責對全系統幹部職工進行黨紀、政紀教育,提高全體人員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的自覺性;監督黨員、幹部、職工認真執行黨紀、政紀,查處違紀行為;做好民眾來信來訪工作。
“3.15”投訴中心
受理分流、轉辦、督辦、消費者申訴舉報工作;宣傳、貫徹、落實12315維權聯絡站“五進”工作;宣傳、貫徹《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負責組織協調、查處職責範圍內的消費者申訴舉報;負責解答消費者有關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規的諮詢;負責組織實施12315行政執法建設。
經濟檢查大隊
監督檢查市場經營主體的交易行為,組織查處市場交易中的壟斷、不正當競爭行為,組織查處市場監管中發現的經銷摻假及假冒產品行為;組織查處流通領域走私販私行為和其它各類經濟違法行為;負責查處轄區內發生的各類重大、複雜、典型案件;指導、支持基層工商所開展對各類重大經營違法違章案件的查處工作;
消費者協會
向消費者提供消費信息和諮詢服務;參與有關行政部門對商品和服務的監督、檢查;就有關消費者合法權益的問題向有關行政部門反映、查詢、提出建議;受理消費者的投訴,並對投訴事項進行調查、調解。
個體私營經濟協會
宣傳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引導個體私營經濟的發展;維護會員的合法權益。反映會員的合理意見和要求;位會員提供法律諮詢、技術培訓、職稱評定、資金融通、信息交流、市場行銷、商務考察等服務,幫助會員解決生產經營中的困難;開展調查研究,向政府和有關部門反映個體私營經濟發展的狀況,提供政策和立法建議;協助政府和有關部門對個體工商戶和私營企業的管理工作。
辦事需知
個體工商戶設立登記提交材料規範
1、申請人簽署的個體工商戶設立登記申請書;
2、申請人身份證明;
3、經營場所證明;
4、委託代理人證明
5、國家法律、法規規定提交的其他檔案;
從事法律、行政法規規定須報經有關部門審批的業務的,應提交有關部門的審批檔案。
說明
1、申請人是指擬投資設立個體工商戶的自然人。申請人委託代理人的,應提交申請人的委託書和代理人的身份證明或資格證明(申請人為經營者本人的無須提交委託代理人證明)。
2、申請人提交的檔案、證明應當是原件,不能提交原件的,其原印件應當註明“與原件一致”並由申請人簽字。
3、申請人應當使用鋼筆、毛筆或簽字筆工整地填寫表格或簽字。
4、申請人身份證明是指申請人的居民身份證或戶籍證明。
5、經營場所證明:申請人自有經營場所的,應提交房管部門出具體產權證明;租用他人的場所,應當提交租賃協定和房管部門的產權證明。以上沒有房管部門產權證明的,提交其他產權證明。在農村,沒有房管部門頒發的產權證明的,可提交村委會出具的證明,但應確認權屬關係和是否符合安全生產條件。
6、申請人在填寫個體工商戶設立登記申請書中“組成形式”欄時,選擇個人經營的,在“個人經營”一欄內劃“√”。選擇家庭經營的,家庭成員應當在“家庭經營”一欄內簽字。
7、申請書中“住所”是指申請人的現住址。申請人在填寫申請書中“住所”、“經營場所”欄時,應填寫所在市、縣、鄉(鎮)及村、街道門牌號碼;經營場所無門牌號碼的,應另附經營場所方位示意圖(A4紙)。
8、領取執照人為申請人。
9、個體工商戶設立登記,或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四年有效期屆滿後申請重新登記,適用本規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