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加強教師隊伍建設的意見

各縣(區)人民政府,市各委、辦、局,市各直屬單位: 教師是教育事業的第一資源和核心要素。切實加強教師隊伍建設,對於實現教育事業科學發展、跨越發展,對於實施科教興市和人才強市戰略都具有重大而深遠的意義。基於我市中國小教師隊伍結構和整體素質與促進教育均衡發展、基本實現教育現代化的目標要求不相適應,與人民民眾日益增長的教育需求還存在差距的實際狀況,現就2009-2011年間進一步加強我市中國小教師隊伍建設提出如下意見:

一、進一步明確教師隊伍建設的指導思想和目標任務

(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貫徹落實黨的十七大、十七屆三中全會以及《省政府關於進一步加強師資隊伍建設的意見》(蘇政發〔2007〕125號)精神,以激發廣大教師教書育人的積極性為出發點,以加強教師教育和崗位培訓為重點,創新機制,最佳化結構,提高質量,努力建設一支結構合理、師德高尚、學識底蘊較為深厚、具有現代教育教學素養的師資隊伍,為推動我市教育事業又好又快發展,促進教育公平與均衡,辦好人民滿意的教育提供智力支持和人才保障。

(二)總體目標

1.教師隊伍結構合理。幼稚園、國小、國中、高中教育的師資隊伍學段、區域、學科結構趨於合理,中等職業教育專業課教師中“雙師型”教師的比例達50%以上。

2.教師學歷層次普遍提高。幼稚園、國小教師中具有專科及以上學歷的比例分別達50%、70%以上,國中教師中具有本科及以上學歷的比例達60%以上,高中、中等職業學校教師中具有研究生學歷或碩士學位的比例達5%以上。

3.教師隊伍素質明顯增強。廣大教師具有高尚的師德品行、先進的教育思想、較高的教學水平,適應教育基本現代化的需要。

4.名師隊伍建設成果顯著。實施“百千萬名師培養工程”,培養100名左右特級教師,1000名左右學科帶頭人和10000名左右骨幹教師後備人才,名師的引領、示範、輻射作用凸顯。

5.教師的合法權益得到有效保障,教書育人的積極性、主動性普遍提高。

二、健全師德激勵機制,進一步提高教師職業道德水平

(一)加強師德師風教育。深入貫徹《中國小教師職業道德規範》(以下簡稱《師德規範》),緊密圍繞全面實施素質教育、全面加強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設的目標要求,以愛國守法、愛崗敬業、關愛學生、教書育人、為人師表、終身學習為重點,持續開展形式多樣的師德教育活動,積極引導廣大教師樹立崇高的職業理想,全面提高師德素養,做人民滿意的教師。健全師德激勵機制,定期開展師德模範評選活動,樹立師德典型,發揮模範教師的榜樣作用,營造師德師風建設的良好氛圍。引導和鼓勵廣大教師到農村、偏遠地區為教育事業發展建功立業,對長期在農村任教並做出突出貢獻的教師,由政府給予表彰。

(二)規範教師從教行為。堅持依法治教、從嚴治教,嚴格按照《教育法》、《教師法》、《師德規範》要求,規範教師思想行為和職業行為。對違反《師德規範》的教師,予以批評教育,情節嚴重的,予以嚴肅處理。

(三)完善師德監督考評制度。建立學生、家長和社會參與的監督體系,市、縣(區)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要設立“師德師風舉報電話”,嚴格執行教師職業道德“一票否決制”,把師德表現作為教師工作業績考核、職務評聘和評先評優的重要依據,將師德建設作為學校辦學水平的重要指標。

三、建立教師招聘和交流機制,促進義務教育師資均衡配置

(一)建立教師公開招聘制度。堅持凡進必考、擇優聘用原則,全面推行中國小新任教師公開招聘制度。縣(區)教育行政部門負責編制本轄區所屬中國小新教師招聘計畫和方案,報同級人事行政部門核准。公開招考新教師的考試科目、內容和方法要符合教育教學規律與教師職業特點,把熱愛教育事業的優秀人才選拔到教師隊伍中來。嚴禁錄用未取得相應教師資格的人員擔任教師。

(二)建立義務教育師資校際交流制度。各縣(區)要結合義務教育學校實施績效工資政策,積極探索並逐步完善縣(區)域內義務教育師資校際交流制度,合理配置教師資源,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縣(區)教育行政部門要根據本地實際,組織教師在城鎮學校和農村學校、優質學校和薄弱學校之間合理流動。原則上在同一所學校工作滿10年的教師都要進行交流,每年交流人數要達到應交流人數的10%以上。建立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學校校長任期制度,5年為一個任期。在同一所學校任校長滿兩個任期的必須交流。非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參照執行。加強對縣(區)域內義務教育師資校際交流工作的管理。縣級教育行政部門要根據“政策引導、因地制宜、城鄉互動、優弱相濟、穩步推進”的原則,制訂具體的教師校際交流實施意見,明確校際交流的基本原則、條件、程式和辦法等。教師校際交流實施意見要向社會公開,保障廣大教師的知情權和監督權;加大宣傳力度,積極引導廣大教師參與校際交流工作。

(三)完善“以縣為主”的教師管理體制。根據《義務教育法》關於義務教育“以縣為主”管理的要求,進一步完善教師管理體制,推動義務教育教師資源均衡配置。各縣(區)教育行政部門負責本地區教師資源配置、培養培訓、資格認定、職務評聘和考核等工作,促進教育均衡發展。縣(區)人事行政部門對本地公辦學校教師隊伍建設實施巨觀指導和監督。

(四)建立健全教育人才市場。繼續採取切實措施,大力推進全員聘任制。為了與社會人才大市場接軌,促進教育系統各類人才的人盡其才、合理有序地流動,市、縣(區)要建立健全教育人才市場,起到教育人才蓄水池的作用,以緩解和調節師資供求矛盾。教育人才市場要形成縱橫相連的網路,互通信息,為教育人才的儲備、流動、使用提供便捷的渠道,充分發揮出“學校補充師資、畢業生尋求就業”的平台作用。

四、完善農村教師補充機制,最佳化農村教師隊伍結構

(一)科學合理核定農村中國小教職工編制。根據高中、國中、國小不同教育層次和不同地域的情況,按照學生數額的一定比例核定農村中國小教職工編制。鑒於農村中國小學生數驟減,小班化教學勢在必行的實際,各縣(區)在核定編制時還應考慮班級數等因素。對年老體弱、不能勝任正常教學的教師,經本人申請,所在單位同意,主管部門批准,安排提前離崗退養,享受同類在職人員的基本工資待遇。完善編制管理,堅決清理並歸還被占用的教職工編制,對各類在編在冊不在崗人員要限期歸隊或解除其與學校的關係。

(二)積極引進優秀大學畢業生到農村任教。根據我市農村學校師資隊伍年齡、學科結構不合理,每年因到齡退休等原因自然減員的比例達4%的實際,要本著最佳化結構、提升素質的原則,每年按照一定的比例補充新任教師,積極引進優秀大學畢業生到農村任教。一是根據農村教育發展需要,對緊缺學科師資的補充實行靈活、特殊的政策。二是積極實施農村學校教育碩士培養工程,充分利用國家農村教育碩士項目的優惠政策,積極鼓勵引進的優秀應屆師範畢業生報考農村教育碩士。

(三)推進城鎮教師支援農村教育工作

1.實施對口交流,抓好結對幫扶工作。積極實施“三百工程”和“千校萬師支教工程”,百所薄弱學校得到優質學校的幫扶,每年選派200名左右城鎮優秀教師赴農村支教,100名左右農村教師到優質學校掛職進修。把城鎮中國小教師具備1年以上的支教經歷作為教師中、高級職務評聘的必備條件。

2.廣泛開展多種形式的短期支教活動。在做好長期穩定的對口支援工作的同時,各地要因地制宜地拓寬支教渠道,發動各方面力量積極參與,開展形式多樣、靈活有效的短期支教活動。積極挖掘優質資源開展智力支教。市、縣(區)教育行政部門要牽頭組織“特級教師巡迴講學”、“學科帶頭人送教下鄉”等系列活動,發揮專家學者、學科帶頭人和骨幹教師的引領輻射作用;要健全和完善支援學校與受援學校之間的校際教研和聯片教研製度,加強農村中國小的校本教研、校本培訓和校本課程資源的開發,提高農村教師的業務素質和教學水平;要結合農村中國小現代遠程教育工程的實施,積極開發優秀教師示範課課件和教學光碟,將城鎮優質教育資源送到農村中國小,實現優質教育資源共享。

五、完善教師培訓機制,全面提升教師教育教學能力

(一)大力開展教師培訓,提高培訓的針對性和實效性。加強教育教學研究工作,圍繞當前基礎教育課程改革存在的重難點問題,對課程與教學管理、課堂教學改革、評價與考試改革、學生學習質量分析與指導、農村學校教育教學質量提升等帶有全局性的教育教學問題進行深入研究,將研究成果引入培訓課程,使培訓課程和內容更加符合中國小需求和教師專業發展需要,增強培訓的針對性和實效性。

1.新任教師崗前培訓。新任教師的培訓不少於100課時,以促進新任教師鞏固專業思想,掌握教學常規,儘快勝任教育教學工作。考核合格後,從下一年度起參加崗位培訓。

2.在職教師崗位培訓。全市教師按類別、學科、職稱層次等有針對性地參加專業培訓,以進一步提高教育教學能力。創新培訓模式,堅持因地制宜、以校為本、注重實效的原則,大力開展校本培訓;建立教師校本培訓考核檢查制度,切實落實學校在承擔校本培訓中的責任;充分發揮教師繼續教育遠程培訓網路等遠程教育平台的作用,促進集中培訓、遠程培訓和校本培訓的有機結合,提高培訓效益。到2011年,每位在崗教師要完成180課時的學習任務。實行班主任、少先隊輔導員崗位培訓,增強其責任感和使命感。開展現代教育技術能力培訓。結合“校校通工程”組織全市中國小教師參加以信息技術與學科教學有效整合為主要內容的現代教育技術技能培訓。培訓時間不少於50學時。

3.完善校長任職培訓、提高培訓和校長高級研修制度。新任校長任職培訓時間不少於50學時,在職校長每4年應接受不少於200學時的提高培訓,定期舉辦中國小校長高級研修班。結合我市教育工作實際,切實貫徹理論聯繫實際、學以致用和講究實效的原則,積極進行校長培訓工作的改革,全面推進我市中國小校長培訓工作,培養和造就一批具有現代教育理論素養、先進辦學思想、較強組織管理能力的學校管理專家。

4.學歷培訓。要激勵教師通過自學考試、成人高考等途徑進一步提高學歷層次,增加必要的知識儲備。積極鼓勵在職教師攻讀教育碩士。

(二)加強培訓體系與基地建設,統籌協調培訓力量。進一步最佳化教師培訓機構的資源配置,明確任務職責,加強培訓能力建設,提高為廣大教師學習進修服務的水平。積極參與省級教師教育網路聯盟計畫,構建覆蓋全市的中國小教師繼續教育遠程培訓網路。不斷完善省、市、縣三級培訓網路。整合縣(區)級教師培訓、教育科研、電化教育等力量,加強縣(區)域內教師和校長培訓的組織管理和協調服務。

(三)完善繼續教育制度,加大教師繼續教育管理和經費投入力度。健全中國小教師繼續教育工作體系,建立教師終身學習與職業發展的激勵機制,繼續實施教師繼續教育證書制度,促進教師自覺學習。把接受繼續教育情況作為教師年度考核、職務評聘的一項重要內容。各級財政部門要切實按農村中國小校年度公用經費預算總額的5%安排教師培訓經費,其他各級各類學校按照不低於教職工年度工資總額1.5%的標準安排教師繼續教育經費,並列入財政預算。民辦學校舉辦者也要按不低於本校教職工年度工資總額的1.5%安排教師繼續教育經費。加強教師培訓經費的管理,實行專款專用,提高經費使用效益。

六、建立教師專業成長培養機制,大力實施“百千萬名師培養工程”

(一)制定教師專業成長培養方案。市、縣(區)兩級教育師資管理部門要制定與國家、省級教育部門接軌的、系統而有層次的教師專業成長培養方案。學校要積極幫助教師制定職業生涯規劃,促進教師專業化發展。

(二)大力實施“百千萬名師培養工程”。在全市範圍內選拔培養100名左右特級教師,1000名左右學科帶頭人和10000左右骨幹教師後備人才,採取集中培訓、掛職學習、高級研修等靈活多樣的方式加以培養,努力培養和打造一批師德高尚、理念先進、成果顯著、深受廣大師生擁護的國家和省、市級名師,充分發揮名師在師資隊伍建設和提高教育教學質量等方面的引領和示範作用。各縣(區)也要積極實施名師、名校長培養工程,促進全市中國小教師和校長隊伍整體素質的提升。

(三)建立名師、名校長工作室。鼓勵名師和名校長建立網上工作室,並及時更新、管理。特級教師和享受市政府特殊津貼的優秀教師須在市級教育網站上建立工作室,縣(區)名師須在縣級教育網站上建立工作室。名師、名校長工作室的建立、管理和功能發揮情況作為對其進行考核的重要條件。

七、建立教師合法權益保障機制,充分調動教師工作積極性

(一)落實教師工資福利待遇。健全公辦中國小教師工資縣級財政統發機制,將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學校在編教職工工資經費納入政府財政預算,按時足額發放,確保教師的平均工資水平不低於當地公務員的平均工資水平。進一步落實醫療、住房等社會保障政策,定期為教師體檢,各縣(區)應按規定的比例和標準為中國小教師足額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市教育行政部門要會同勞動保障、住房、財政等部門對中國小教師基本醫療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落實情況進行督查。在落實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學校教師績效工資的同時,市、縣(區)財政部門要考慮平衡其與非義務教育階段教師工資收入的政策,以維護教師隊伍的穩定。

(二)建立優秀教師激勵機制。要定期開展優秀教師的評比表彰活動,在評選各級勞動模範時應充分考慮教師群體所占的比例。市、縣(區)教育行政部門要制定關於獎勵優秀教師的政策,把他們的報酬與他們的實際貢獻掛起鉤來。要強化分配製度的激勵功能,在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上要拉開優秀教師與普通教師、一線教師與後勤人員之間的分配檔次,以穩定優秀教師隊伍。

(三)改善農村教師待遇。縣(區)域內義務教育階段農村教師待遇不低於城鎮教師。適當提高農村學校(含教學點)中、高級教師崗位的結構比例和農村教師在各級各類評先表彰中的比例。各縣(區)要對農村公辦學校在編教師通過在職學習取得高一層次學歷的給予一定的資金獎勵。充分發揮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的激勵與導向作用,向骨幹教師傾斜的同時,應該向偏遠的農村學校教師傾斜。

(四)保障民辦學校教師合法權益。貫徹落實《民辦教育促進法》,依法保障民辦學校教師在業務培訓、職務聘任等方面享有與公辦學校教師同等權利。民辦學校應依照《勞動契約法》的有關規定,與聘用的教職工訂立書面契約,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並按契約規定及時兌現教職工的工資、福利待遇,為教職工足額繳納養老、失業、工傷、醫療等保險費用。民辦學校應參照同類公辦學校專業技術職務崗位結構標準,對具備相應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教師實施聘任。民辦學校應當按照《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的規定,為在職教職工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教育行政部門要會同有關部門加強對民辦學校教師合法權益落實情況的督查。

(五)完善教師參與學校民主管理制度。進一步健全學校教職工代表大會制度,保障教職工參與學校民主管理、民主監督的權利和對學校重大事項決策的知情權、參與權。切實推行校務公開制度,執行重大問題議事規則,學校改革與發展的重大決策、學校的財務收支情況、福利待遇以及涉及教職工權益的其他事項,要及時向教職工公布。

八、強化責任落實機制,確保教師隊伍建設取得實效

要將教師隊伍建設作為教育工作的重點來抓。要根據本意見的要求,結合本地實際,在深入調查研究的基礎上,制定加強教師隊伍建設規劃和相關工作措施,大力營造教師隊伍建設的政策環境和社會環境,紮實推進教師隊伍建設。教育行政部門要把教師隊伍建設放在重中之重的地位,切實抓好各項工作措施的落實。要堅持依法治校、從嚴治教,切實建立教師管理責任體系,健全教師管理規章制度,明晰職責,落實責任。財政部門要充分發揮公共財政的保障職能,按照教育法律和國家有關規定,為教師隊伍建設提供必要的資金支持。編制、人事等部門要在編制和人事政策上給予保障,形成政府統籌、部門分工協作、齊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校長是學校管理的第一責任人,要全面承擔起教師隊伍建設管理的職責,進一步建立健全教師管理制度,加強教師職業道德建設,不斷規範教師從教行為。市教育督導室要把落實本意見納入對各縣(區)政府、市直屬中國小校年度教育工作督導評估的重要內容,督導結果作為領導幹部政績考核、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據。宣傳部門、新聞媒體要大力宣傳教育工作所取得的新成績,宣傳優秀教師、優秀教育工作者、師德模範的先進事跡,進一步提高教師的社會地位,在全社會營造更加理解教育、支持教育、尊重教師、關心教師的良好氛圍。

二○○九年八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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