淫穢標準

淫穢標準

淫穢標準是“淫穢色情信息標準”的簡稱,主要是對色情或低俗的標準。

定義

對於低俗的定義,不同的文化、不同的國度,往往有不同的標準,也就是說標準有差異。

在中國,對青少年構成毒害的,以及危害社會公德或者民族優秀文化傳統的。這些內容符合這三個方面,通常可以界定為低俗。它不完全是一個法律的範疇,但是,相關的限制,在有的法規當中有相應的表述,更多的是一種道德規範,但又不完全是道德規範。

危害

淫穢色情信息缺乏藝術價值或者科學價值的文字、圖片、音頻、視頻等信息內容,對普通人,特別是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有毒害嚴重。

國際通用標準

淫穢標準 淫穢標準

中國為了整治網際網路的淫穢信息泛濫現象,展開了一場整治網際網路文化低俗之風運動,在中國的<網際網路文化服務管理暫行規定>中,規定網際網路不得提供危害社會公德或者民族優秀文化傳統的內容,做出了原則性的表述。在中國社會生活當中,有兩個準則,一個是法律準則,一個是道德準則。中國的日常生活,主要是靠道德準則來約束。

整治網際網路低俗之風專項行動一開始,就公布了13個方面的內容標準:

(1)表現或隱晦表現性行為、令人產生性聯想、具有挑逗性或者侮辱性的內容;

(2)對人體性部位的直接暴露和描寫;

(3) 對性行為、性描寫、性方式的描述或者帶有性暗示、性挑逗的語言;

(4)對性部位描述、暴露,或者只用很小遮蓋物的內容;

(5)全身或者隱私部位未著衣物,僅用肢體掩蓋隱私部位的內容;

(6)帶有侵犯個人隱私性質的走光、偷拍、露點等內容;

(7)以挑逗性標題吸引點擊的;

(8)相關部門禁止傳播的色情、低俗小說,音視頻內容,包括一些電影的刪節片段;

(9)一夜情、換妻、SM等不正當交友信息;

(10)情色動漫;

(11)宣揚血腥暴力、惡意謾罵、侮辱他人等內容;

(12)非法“性藥品”廣告和性病治療廣告。

(13)未經他人允許或利用“人肉搜尋”惡意傳播他人隱私信息。

各方觀點

在對淫穢色情信息進行限制時,無論是司法還是立法都普遍運用了“淫穢”的標準。這個標準容易產生誤導,導致道德執法的情形,侵犯了人們的道德自主權利和平等的權利。究其實質,這個標準代替了憲法的判斷,是法官和立法者對立憲者權力的僭越。因此,對淫穢色情信息進行規範需要回歸憲法判斷本身,才能為建立科學的網際網路綠化奠定合憲性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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