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點
①風險轉嫁和承擔是在國際範圍內進行的
②大面積分散危險的機率必須以國際”的概念為基礎
③保險費收取和賠償基金的組成均以外國貨幣作為計算單位
④保險規章、費率和經營方法必須同國際保險市場的慣例相適應
分類
①財產保險,包括:國際貨物運輸保險、遠洋船舶保險、涉外船舶建造保險、涉外貨櫃保險、海洋石油開發保險、涉外建築和安裝工程保險、國際航空保險、汽車保險、郵包保險、火災保險、盜竊保險、營業中斷保險、機器損壞保險、進出口家禽家畜死亡保險
②責任保險,包括:公眾責任保險、僱主責任保險、產品責任保險、職業責任保險、展覽會責任保險、修船責任保險、保賠保險
③保證保險,包括:履約保證保險、付款保證保險、忠誠保證保險、出口信用保險、投資保險(又稱政治風險)
④人身保險,包括:人身意外傷害保險、疾病保險、人壽(死亡)保險、人壽(生存)保險、人壽(兩全)保險
作用
①貫徹國家對外開放政策,促進對外經濟貿易和各種對外交往的發展
②提供各種損失保障,增強外來投資者的信心
③在國際範圍內分散危險,穩定國家外匯收支,減少國際商品交換的物質損失,為國家積累和節約非貿易保險外匯資金
發展
中國人民保險公司已同世界上 120多個國家和地區的1000多家保險公司發生再保險交往關係。在世界主要港口和城市設立了400多個理賠、檢驗代理人,就地處理賠案。
承保對象
涉外財產保險的承保對象一般包括中外合資、合作或外商獨資企業、三來一補、租賃業務、外匯貸款業務、外國駐華使領館及外商機構和人員等。承保財產包括建築物、機器設備、原材料、商品、辦公用品、個人衣服、行李、家具等各種物質財產。有些財產須事先與保險公司特別約定,保險方能生效,如金銀飾品、古董、古書畫、高級藝術晶、郵票等。這類財產由於沒有固定的市價,價值難以估定。由於涉外財產保險的賠償是以保險對象損失當時的市價為依據,因此,投保雙方只有對這類財產的金額特別約定後,保險公司才承擔保險責任。
責任範圍
在涉外財產保險中,保險公司對下列原因所致的保險財產損失負賠償責任:
(1)火災、雷電、爆炸、水管爆裂;
(2)暴風雨、颶風、颱風、龍捲風、洪水、海嘯、雹災、山崩、地震、火山爆發、地面下陷、下沉;
(3)飛機墜毀、飛機部件或飛行物體墜落。
上述保險責任範圍內的三類風險是指保險單條款中列明的風險,倘有未列入保險責任範圍內的任何風險,保險公司則不予負責。因此,涉外財產保險是一種列明風險的保險。
除外責任
涉外財產保險的除外責任主要有:(1)戰爭;(2)核污染;(3)電氣原因造成電器設備本身的損失;(4)物質自身變化引起的損失;(5)被保險人或其代表的故意行為或重大過失引起的損失;(6)當局命令消毀的財產;(7)間接損失;(8)露天財產損失等。除外責任總的原則是:凡保險責任範圍以外的原因引起的損失均作除外。
保險金額
涉外財產保險的保險金額,由被保險人自行估定一個最符合實際的市場價。被保險人對財產的估價方法常用的有三種:
(1)原價值,即建造或購買時的財產價值。
(2)重置價,僅適用於建築物和機器設備。即在原價值的基礎上加一些附屬費用,諸如稅金等,以及一定比例的通貨膨脹因素和自然升值因素等。
(3)淨價值,在原價值的基礎上扣除一定比例的折舊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