涇縣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根據中共宣城市委辦公室、宣城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涇縣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辦〔2009〕98號)精神,設定涇縣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掛涇縣物價局牌子,為縣政府組成部門。

主要職責

1. 研究提出並組織實施全縣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統籌協調經濟社會發展;分析研究經濟形勢,提出總量平衡、發展速度、結構調整的目標以及綜合運用各種經濟手段和政策的建議。

2. 負責監測巨觀經濟和社會發展態勢,承擔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的責任;研究巨觀經濟運行中的重要問題並提出巨觀調控政策建議;組織協調信用體系建設。

3. 承擔指導推進和綜合協調經濟體制改革的責任,研究經濟體制改革和對外開放的重要問題;組織擬訂綜合性經濟體制改革方案,協調有關專項經濟體制改革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搞好重要專項經濟體制改革之間的銜接,指導經濟體制改革試點工作。

4. 承擔規劃重大建設項目和生產力布局的責任,擬訂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總規模和投資結構的調控目標、政策和措施;綜合編制全縣財政預算內固定資產年度投資計畫,安排財政性建設資金、政府性各種專項建設基金;指導監督政策性貸款、國外貸款建設資金的使用方向;按規定許可權審批、核准、備案重大建設項目、重大外資項目、境外投資項目;鼓勵和引導民間投資;安排縣重點建設項目計畫,積極爭取上級資金;按照分工參與組織重大建設項目稽查。

5. 推進經濟結構戰略性調整。組織擬訂綜合性產業政策;負責協調各產業發展的重大問題並銜接平衡相關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做好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計畫的銜接平衡;協調農業和農村經濟社會發展的重大問題;組織擬訂高技術產業發展戰略、規劃和政策措施;綜合分析財政、金融、產業、價格政策的執行效果,提出相關政策建議;編制縣國民經濟動員規劃、計畫和預案,組織開展國民經濟動員有關工作。

6. 研究提出利用外資和境外投資發展戰略、總量平衡和結構最佳化的目標和政策建議;編制利用國際金融組織貸款、國外政府貸款和商業貸款計畫,負責全口徑外債的管理和監測工作;組織協調和推進跨區域經濟技術合作交流工作。

7.擬訂縣域發展戰略、規劃和政策措施,負責落實國家中部地區崛起政策的有關工作;研究提出城鎮化發展戰略和有關政策建議,指導經濟強鎮建設有關工作;按規定負責聯繫開發區的有關工作;制定並組織實施扶助貧困地區經濟開發計畫和以工代賑規劃、計畫;組織、協調、處理庫區移民後期扶持工作。

8. 研究提出全縣社會事業發展戰略和全縣社會事業發展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負責教育、文化、衛生等社會事業與國民經濟發展的銜接平衡;研究提出促進就業、完善社會保障與經濟協調發展的政策,協調社會事業發展和改革中的重大問題及政策。

9. 會同有關部門擬訂服務業發展戰略和政策措施,組織編制服務業、重點區域性批發市場、重點要素市場的發展規劃,指導市場體系建設;研究提出現代物流業發展的戰略和規劃;承擔重要商品總量平衡和巨觀調控的責任,研究提出重要商品儲備的建議。

10. 推進全縣可持續發展戰略,負責節能減排的綜合協調工作,組織擬訂發展循環經濟、建設節約型社會的政策並協調實施;參與編制生態建設、環境保護規劃、協調生態建設、能源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的重大問題,綜合協調環保產業和清潔生產促進有關工作;組織擬訂應對氣候變化的規劃和政策;提出國土資源整治、開發利用和保護的政策建議。

11. 貫徹執行國家和省有關發展改革方面的政策法律;研究有關法律法規和重大方針、政策執行情況並提出政策建議。

12. 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辦公室

負責會議組織、文電管理、秘書事務、政務公開、檔案、保密、信息、信訪、督查督辦等機關日常政務,以及機關財務、資產管理、安全保衛等行政事務工作;監督和指導直屬單位財務和國有資產管理工作;負責機關電子政務的組織實施;制定機關各項管理制度;組織、參與起草有關法規、規章和規範性檔案;對有關經濟法規和規章的執行情況進行調查研究;負責有關行政複議、行政訴訟和機關法律事務工作;負責機關人事教育和幹部培訓工作;負責機關退休人員的服務管理工作;承擔機關和直屬單位機構編制、人事管理工作。

綜合規劃股

綜合規劃股(縣經濟動員辦公室)

研究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提出國民經濟和社會中長期發展、總量平衡、結構調整的目標和政策的建議;編制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中長期規劃,組織和協調經濟社會發展專項規劃、區域規劃。研究縣內外經濟發展形勢,進行巨觀經濟的預測、預警,提出政策建議和對策措施;組織研究並提出年度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包括年度總量平衡、發展速度、結構調整的目標和政策,提出促進經濟成長、增加就業、穩定物價等預期目標,以及運用各種經濟手段和政策建議。協調社會事業發展和改革的重大問題;匯總編制全縣人口、文化、教育、衛生、體育、廣播影視、旅遊、政法、民政等各項社會事業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編制社會事業專項投資計畫,申報爭取上級社會發展專項資金和補助性資金;會同有關部門編制中國小招生指導性計畫。研究就業、居民收入分配和社會保障情況,提出相關政策建議,協調解決重大問題。

擬訂縣域發展戰略、規劃和政策措施,負責落實國家中部地區崛起政策的有關工作;研究提出城鎮化發展戰略和有關政策建議,指導經濟強鎮建設有關工作。

負責重要商品總量平衡和巨觀調控;編制重要農產品進出口總量計畫,監督計畫執行情況;編制重要商品的儲備計畫,指導國家糧食、棉花等儲備,協調與監督國家、省、市和縣級重要物資訂貨、儲備、輪換和投放;擬訂現代物流業發展的戰略,組織編制現代物流業發展規劃,協調流通體制改革中的重大問題;研究提出服務業發展戰略、規劃和政策的建議,指導和綜合協調服務業的發展,銜接平衡服務業和其他產業發展;管理服務業發展引導資金。

承擔國防經濟動員辦公室工作。

固定資產投資股

固定資產投資股(行政審批股、工交能源股)

負責受理和辦理行政管理職能範圍內的行政審批事項;解答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辦理行政許可程式及有關政策規定的諮詢等;主動協調委內各業務股室行政審批工作,並根據工作需要組織召集行政審批例會;嚴格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把好受理、初審、審核和審批關;加強與縣直各部門的業務聯繫與溝通,確保審批渠道暢通;認真做好行政審批檔案、資料的傳遞和歸檔管理工作。

監測分析全縣固定資產投資的運行情況,研究提出固定資產投資總規模、結構和資金來源,提出調控政策和措施;綜合管理全縣重大建設項目;逐步負責研究和安排縣財政建設性資金,指導、監督政策性貸款的使用方向和縣級公益項目建設;負責研究和制定民間投資政策;研究提出全縣城鎮化建設投資政策和重大項目規劃;承擔“861”行動計畫重點建設項目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綜合管理基本建設和房地產開發項目,參與全縣重點項目招投標指導協調工作;參與重點項目的竣工驗收和後評價工作。

研究縣內外資本動態,監測分析全縣利用外資的狀況,提出利用外資戰略。負責全口徑外債的總量控制、結構最佳化和監測工作;提出利用外資規劃,提出利用國際金融組織、外國政府貸款規劃和備選項目;提出對境外投資的戰略、總量、結構、用匯的規劃和政策。制訂區域聯合和經濟協作規劃,承辦國內合作有關事宜。

協調國土整治、開發、利用和保護政策,銜接平衡國土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與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參與編制和下達土地利用年度計畫;

綜合分析經濟社會與資源環境協調發展的重大問題,會同有關部門推進可持續發展戰略的實施;組織擬訂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循環經濟發展的規劃和政策並協調實施;參與編制環境保護規劃和重點流域污染治理規劃;協調環保產業和清潔生產促進有關工作;組織協調重大節能減排示範工程和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的推廣套用。

研究擬訂煤炭、電力、石油、天然氣等能源發展規劃,提出相關體制改革的建議;提出能源發展戰略、布局和能源節約與發展新能源的建議;實施對煤炭、電力、石油、天然氣等能源的管理,銜接平衡能源重點企業發展規劃和生產建設計畫,審核和上報能源建設重大項目;編制和實施年度電力計畫,協調電網建設等重大問題。

統籌交通運輸發展、規劃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計畫的銜接平衡,綜合分析交通運輸運行狀況,協調有關重大問題;研究交通運輸發展狀況,提出交通運輸發展戰略、規劃和體制改革建議;負責各種交通運輸方式的綜合平衡和重大問題協調;銜接項目布局,審核交通運輸建設重大項目。

對工業現代化實施巨觀指導;申報和爭取工業國債項目資金和工業發展“三高(高成長性、高加工度、高附加值)項目資金;參與研究重點工業行業規劃,提出相關體制改革建議;研究高技術產業及產業技術的發展動向,提出高技術產業發展和產業技術進步的戰略、規劃、政策、重點領域和相關建設項目;組織申報和爭取省高技術產業化項目和資金。

研究貫徹國家、省、市財政金融政策,分析經濟和社會發展資金需求狀況,提出地方投資融資戰略和政策建議。參與金融市場的規範化、法制化管理;聯繫銀行、保險、證券等機構,協調有關工作,承擔地方企業債券發行的審核、報批和監管工作;牽頭推進產業投資基金和創業投資的發展及制度建設;承擔信用體系建設有關工作。

農村經濟股

農村經濟股(縣庫區移民工作辦公室)

監測和分析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情況,提出有關的政策建議;研究農業和農村經濟的重大問題,提出發展戰略、政策和農村經濟體制改革建議;組織編制全縣農業、林業、水利、氣象、水產、畜牧等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爭取和安排農業和農村重大建設項目;研究提出全社會水利建設固定資產投資總規模。指導編制“以工代賑”計畫,負責監督項目的實施,參與扶貧開發工作。編制全縣和區域性農業資源開發利用保護規劃。

貫徹執行國家水庫移民政策法規,負責全縣大中型水庫移民後期扶持工作,負責移民人口(全縣現有移民2473人,涉及11個鄉鎮)扶持規劃、年度計畫和項目的管理工作;做好水庫移民的協調、服務、統計和信訪工作。

領導職責

姓名職務工作職責
桂祖凌 黨組書記、主任主持全面工作,分管人事、財務、招商引資和國動委經動辦公室。分管辦公室
李建祥黨組副書記、副主任主管項目建設工作,分管規劃、計畫工作。分管固定資產投資股、項目辦
開曉陸黨組成員、副主任分管農業和農村項目建設、以工代賑、庫區移民工作。分管農村經濟股
左來新黨組成員、副主任分管社會發展、服務業項目建設,協管國動委經動辦、規劃、設計工作。分管綜合規劃股
鄭宏偉黨組成員、紀檢組長負責紀檢監察工作,分管機關黨建、老幹部、綜治、信訪、文明創建、工會、擁軍優屬、計畫生育工作,協管招商引資工作。協管辦公室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