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述
概念
浸出法是一種制油工藝。其理論依據是萃取原理,它於1843年起源於法國,是一種安全衛生、科學先進的制油工藝。現在工業已開發國家用浸出法生產的油酯總產量的90%以上。浸出法制油的優點是粕餅中含殘油少、出油率高、加工成本低、經濟效益高,而且粕的質量高,用於飼料行業飼養效果好。
國家專門為油料加工安排生產的專用溶劑油,以其自身成分特點,能夠保證其與油脂徹底分離脫除。而且國家規定了嚴格的植物油生產質量標準,保證了食用油的安全衛生。消費者購買的只要是標明符合國家質量標準的油脂產品,就可以放心食用。
歷史與現狀
浸出法制油最早出現在19世紀中期的歐洲,20世紀初已經成規模地在制油工業中得到套用。20世紀四五十年代,隨著技術的進步和設備的成熟,浸出法在歐美國家已經成為主流的制油工藝。比如在1957~1958年,美國收穫的大豆油料中,有93.2%都是採用浸出法制油。我國在1949年之前,只有一些零星的外資浸出油廠分布在沿海地區。1955年,我國自主建設的第一家浸出油廠在吉林投產,開啟了我國大規模浸出法制油的歷史。經過半個世紀的發展,到2005年,浸出油的產量是油脂總產量的80%,在歐美已開發國家,這個數字已超過90%。
生產工藝
浸出法是利用油脂和有機溶劑相互溶解的性質,將油料破碎壓成胚片或者膨化後,用有機溶劑(一般情況下是正己烷)和油料胚片在名叫浸出器的設備內接觸,將油料中的油脂萃取溶解出來。然後通過加熱汽提的方法,脫除油脂中溶劑。通過這種方法,可以將油料殘渣中的殘油降低至1%率以內。以大豆為例,浸出法比壓榨法的出油率要高50%。
特點
安全性
食品科學與工程專業人士指出,對大部分油料來說,不管是壓榨還是浸出,得到的毛油因為含有磷脂、游離脂肪酸、農藥殘留等,不能直接食用,都必須經過脫膠、脫酸、脫色和蒸餾脫臭等精煉工序後,才能得到可供我們食用的油。因此,食用油是否安全,不在於前段製取採用壓榨還是浸出工藝,主要是由後續的精煉工藝決定的。
浸出油廠用的正己烷都必須是食品級的,食品級的正己烷經過重金屬脫除處理,鉛、砷等有害金屬殘留都低於10ppb(億分之一),這么低的殘留不會對生產的油有危害。
我國國標規定食用油外包裝上必須標明製取工藝,這是為了給消費者以知情權,並不意味著兩種製取工藝在食品安全上有差異。
不同工藝的套用範圍
現代油脂加工廠中,對於一些低含油的油料,比如大豆,採用的是直接浸出工藝;對於一些高含油的油料,比如菜籽、花生,則採用先壓榨後浸出的工藝;純粹的壓榨法制油目前僅保留在某些可產生特殊風味的油脂加工中,如橄欖油、芝麻油等。
各方觀點
食品科學與工程專業人士裘文杰撰文指出,無論是壓榨工藝還是浸出工藝生產出來的油,只要符合我國食用油質量標準和衛生標準的,就都是安全的食用油。
中國植物油行業協會秘書長王俊籽認為,壓榨油由於能夠保持原有營養,油的品質比較純;而浸出油則很難滿足人們追求食品天然、環保的消費心理。
國家食物與營養學會理事、全國食品質量與安全專業教學指導委員會委員農紹莊教授表示,兩種油各有利弊,食用油的好壞關鍵看是生產過程中的操作是否規範。只要符合國家標準就可安全食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