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領土的劃定
1. 鄰海基線:量算領海的寬度要有一條起點線。這條起點線在海洋法中被稱為“領海基線”。按照《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的規定,一般有3種確定沿海國領海基線的方法:一種是正常基線法,一種是直線基線法,還有一種是混合基線法。正常基線是指沿海國官方承認的大比例尺海圖所標明的沿岸低潮線。直線基線是指在海岸線極為曲折,或者近岸海域中有一系列島嶼情況下,可在海岸或近岸島嶼上選擇一些適當點,採用連線各適當點的辦法,形成直線基線。混合基線則是交替採用正常基線和直線基線來確定本國的領海基線。
2. 大陸架:大陸架是大陸向海洋的自然延伸,通常被認為是陸地的一部分。又叫“陸棚”或“大陸淺灘”。它是指環繞大陸的淺海地帶。大陸架自海岸線(一般取低潮線)起,向海洋方面延伸,直到海底坡度顯著增加的大陸坡折處為止。陸架坡折處的水深在20~550米間,平均為130米,也有把200米等深線作為陸架下限的。大陸架平均坡度為0~0.7,寬度不等,在數公里至1500公裡間。
3. 專屬經濟區:專屬經濟區是指從測算領海基線量起200海里、在領海之外並鄰接領海的一個區域。這一區域內沿海國對其自然資源享有主權權利和其他管轄權,而其他國家享有航行、飛越自由等,但這種自由應適當顧及沿海國的權利和義務,並應遵守沿海國按照《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的規定和其他國際法規則所制定的法律和規章。
我國的海洋領土
中國的大陸海岸線長18000多公里,沿海有許多優良港灣,便於船舶避風和停靠。中國島嶼大約有5000多個,絕大部分分布在長江口以南的海域。中國最大的群島是舟山群島,它位於浙江省東面的海域。中國南海有四個群島,即東沙群島、西沙群島、中沙群島、南沙群島。中國所瀕臨的海洋,從北到南,依次為渤海、黃海、東海、南海。
1958年9月4日《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關於領海的聲明》宣稱,中國領土除大陸外還包括沿海島嶼和同大陸及其沿海島嶼隔有公海的台灣及其周圍各島、澎湖列島、東沙群島、西沙群島、中沙群島、南沙群島以及其他屬於中國的島嶼。中國領海寬度為12海里,並採用直線基線,在基線以內的水域,包括渤海灣、瓊州海峽在內都是中國的內海。在基線以內的島嶼,包括東引島、高登島、馬祖列島、白犬列島、烏岴島、大小金門島、大擔島、二擔島、東椗島在內,都是中國的內海島嶼。
我國的海洋領土爭議 我國與菲律賓、日本等國家在黃岩島、中業島、釣魚島等海洋領土問題上有爭議。海洋領土的爭議實質是各國對海洋資源等國家利益的爭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