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在日本,每10對已婚夫婦中,就有一對有不生育問題。日本女性一般都是晚婚晚育,不過年齡大了卵子的狀況也在變差,受孕的機會就少了。有的人則是因為生病導致不孕不育。而許多這樣的夫妻則有一個共同的想法,不能有自己的孩子,至少也要是日本人的卵子,要求捐卵者是日本人。
地點
日本年輕女性喜歡到韓國首爾、泰國曼谷等地旅行,但原來這兩個地點更是日女“賣卵”勝地。每年有超過100位日本女性遠渡重洋到國外,把卵子“提供”給無法生育的日本夫婦,每人可獲得60萬至70萬日元(約合人民幣4.9至5.8萬元)報酬,順便在當地觀光。日本夫婦也會去美國接受亞洲女性捐贈的卵子,不過類似的服務費用大約是500萬日元。
捐卵者要提供大量個人信息,包括照片以及身高、體重、畢業高校、性格特徵等。
法律禁止
儘管日本向來對創新型醫療技術持歡迎態度,但卵子捐贈在日本實際上是被禁止的,不允許在國內接受第三方提供卵子,在日本可使用捐贈的精子進行人工生殖。
明治大學家庭法教授石井說,這樣規定有兩個原因,一是安全,一是倫理。排卵藥會有一些負作用,比如卵巢腫大等。
在此背景下,東京和曼谷出現至少4家這種“日本卵子中介”,專門把願意提供卵子的女性送到韓國和泰國采卵,再提供給日本國內無法生育的夫婦。2005年,韓國通過了生物倫理學法案,禁止出售卵子,只許免費捐贈。不過在實際操作中,出售卵子的情況還是很普遍的。
議員獲捐卵子生子
2011年1月,現年50歲的日本國會議員、生育維權的知名人士野田聖子使用一名美國人所捐贈的卵子,產下一名男嬰。野田38歲出任日本郵政大臣,過了40歲才結婚。結婚後一直未能懷孕。雖然經過了多次的未孕治療,但是始終不見效果。去年5月,野田在美國使用同居男友的精子以及捐贈者的卵子,實行了體外受精。懷孕後,她公開宣布了自己接受第三者卵子的訊息。野田在國會內成立了一個議員聯盟,積極推進修改相關法律,以便讓更多不孕的夫婦能夠在日本國內接受第三者卵子提供,滿足他們擁有孩子的權利。
案例
一名30歲出頭的日本女性在一趟秘密的“韓國游”回國之後,連續幾天下腹部漲痛,肚子漲大像懷孕似的。儘管如此,她還是感到很滿意,因為覺得畢竟以某種方式為日本作出了貢獻。這位女性說,她和東京的一間公司簽約捐卵。登記6個月之後,她收到公司的電話,於是跟老闆請假出國旅遊。
到達首爾後,她住在一間專供遊人的公寓裡,有人負責交通費和餐飲費。每天上午都有人陪她去醫院注射催卵藥,她還要簽一個檔案,聲明是“免費為朋友捐卵”。到了下午她就自由了,經常去逛逛博物館或看電影。快要取卵的時候,打催卵針的數量突然多起來,她也開始變得昏昏欲睡的。後來,得知自己被取走了10多個卵子時,她還感到很高興。回到日本後,她的賬戶上多了70萬日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