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原縣工商局

海原縣工商局是政府主管市場監管和行政執法的職能部門。全局內設七個科室六所一隊兩個協會,有幹部職工112人。在職83人中,平均年齡38歲,大專以上學歷人員占71%。

單位簡介

海原縣工商局是政府主管市場監管和行政執法的職能部門。全局內設七個科室六所一隊兩個協會,有幹部職工112人。在職83人中,平均年齡38歲,大專以上學歷人員占71%。
近年來,我局以強化市場監管執法、服務地方經濟發展為主線,以人為本,學習創新,務實發展,樹立了學習型、文明型、服務型、效能型工商的新形象。1992年、2000年、2004年三度被國家人事部、工商總局評為全國工商系統“先進集體”。自1995年7月至今連續11年保持自治區級文明單位”榮譽稱號。2002年至今先後被固原市、中衛工商局評為先進集體”。2003年被自治區工商局評為全區工商系統“先進集體”,並連續多年被縣委、縣人民政府評為綜合考評工作“先進集體”。2004年4月繼榮獲自治區職工職業道德建設十佳單位稱號後,5月又被自治區總工會授予自治區五一勞動獎狀,2005年,2008年兩度被中央文明委表彰為全國精神文明建設工作先進單位,2008年被自治區文明委評為自治區級文明單位。

主要職責

工商局是政府主管市場監管和行政執法的職能部門根據《自治區人民政府關於工商體制改革的通知》精神,海原縣工商局為中衛市工商局直屬機構,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實施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執行國家和自治區工商行政管理的方針、政策;負責市場監督管理和行政執法的有關工作。
(二)承擔依法查處取締無照經營的責任。負責轄區各類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和從事經營活動的單位、個人等市場主體的登記註冊和監督管理。
(三)承擔依法規範和維護各類市場經營秩序的責任。負責監督管理市場交易行為和網路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行為。
(四)承擔監督管理流通領域商品質量和流通環節食品安全的責任。組織開展有關服務領域消費維權工作,按職責查處假冒偽劣等違法行為,指導消費者諮詢、申訴、舉報受理及處理工作,保護經營者、消費者合法權益。
(五)承擔查處違法直銷和傳銷案件的責任。依法監督管理直銷企業和直銷員及其直銷活動。
(六)負責壟斷協定、濫用市場支配地位、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競爭方面的反壟斷執法工作(價格壟斷行為除外)。查處不正當競爭、商業賄賂、走私販私等經濟違法行為;
(七)監督管理經紀人、經紀機構及經紀活動。
(八)實施契約行政監督管理;負責辦理動產抵押物登記;負責依法查處契約欺詐等違法行為。
(九)負責廣告活動的監督管理工作。
(十)依法保護商標專用權和查處商標侵權行為。
(十一)組織企業、個體工商戶、商品交易市場實施信用分類監督管理。
(十二)負責轄區個體工商戶、私營企業經營行為的服務和監督管理。
(十三) 承辦自治區工商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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