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時間
2013年4月3日,高邑縣縣召開劉秀文化研究會成立大會
領導機構
名譽會長:李錫海 中共高邑縣委書記
會 長:陳金鎖 原高邑縣政協主席
副會長:張之光 縣委副書記、組織部長
王惠武 縣委常委、農工委書記、統戰部長
蘇 瑞 縣委常委、宣傳部長
張會革 縣委常委、縣委辦主任
魏書江 縣人民政府副縣長
翟貴金 縣政協副主席
程志剛 縣人民政府副縣長
張文周 縣政協常委、華域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董事長
秘 書 長:張會革(兼) 縣委常委、縣委辦主任
副秘書長:蘇西彥 縣政府辦主任
李建朋 縣文廣新局局長
張建朝 縣住建局長
龐甲辰 縣財政局局長
李慧勇 縣文聯主席
段新立 縣文聯主任科員
顧 問
崔占福 全國政協文史委副主任
李潤田 中央警衛局副局長
黃軍銜 國務院新聞辦第七局副局長
蔡子諤 河北省老教授書畫院院長
李雲慶 市委督查室主任
高改善 原市文化局副局長
何興旺 縣政協主席
楊東坡 河北一鳴文化傳播有限公司董事長
底國棟 工大公司董事長
劉瑞領 億博基業集團董事長
會員單位
縣委辦、政府辦、宣傳部、文明辦、縣文聯、婦 聯、財政局、黨史辦、文廣新局、民政局、 廣播電視台、教育局、住建局、檔案局、《今鄗新聞》編輯部
會 員
陳金鎖 原縣政協主席
張之光 縣委副書記、組織部長
王惠武 縣委常委、農工委書記、統戰部長
蘇 瑞 縣委常委、宣傳部長
張會革 縣委常委、縣委辦主任
魏書江 縣人民政府副縣長
程志剛 縣人民政府副縣長
翟貴金 縣政協副主席
李勇強 縣委辦副主任
蘇西彥 縣政府辦主任
劉貴田 宣傳部常務副部長
李建朋 縣文廣新局局長
單瑞現 縣委宣傳部副部長、文明辦主任
龐甲辰 縣財政局局長
張建朝 縣住建局長
李慧勇 縣文聯主席
段新立 縣文聯主任科員
張文周 縣政協常委
李勇強縣委辦副主任
劉貴田 縣委宣傳部常務副部長
耿俊田 原市信訪局長
雷文治 著名作家
張瑞昌 空軍裝備部站長
李二崗 縣直工委書記
宋玉寧 縣委宣傳部主任科員
王曉敏 縣教育局長
薛慶文縣民政局長
李志芹 縣婦聯主席
單占義 縣廣播電視台台長
肖振獻 縣地稅局局長
高春需 縣黨史辦主任
任現計 縣檔案局長
趙利鋒 宣傳部主任科員、《今鄗新聞》總編
郭學鋒 縣政協學宣委副主任
李 澤 教育局紀委書記
李立卓 央視下屬企業編劇
趙雲林 原縣文教局書記
籍志英 原縣商務局長
單紀蘭 原縣文聯主席
王景樹 原縣檔案局局長
趙振國 原縣黨史辦副主任
王成學 原縣政協學宣委主任
高明海 原縣質監局書記
郭貴申 原縣統計局局長
趙乃琛 原縣文聯幹部
馮新志 原縣文聯幹部
冀三辰 原縣文保所所長
石全興 原縣愛衛辦副主任
馮紀奎原縣進修校副校長
趙麗平 縣工商局監察室主任
劉宗甫 業餘作家
牛建林 縣地稅局幹部
李煥國 縣政協常委、三中教師
石現科 縣政協常委、永昌鋅業公司經理
張恆敏 高邑糖尿病醫院院長
李勝林 孫家莊國小教師
陳溢洪 縣地稅局幹部
牛明亮 業餘作者
眭雲娜 業餘作者
靳士民 原縣計生局幹部
劉仲岐 原縣政協辦公室主任
李文虎 原縣移動公司辦公室主任
趙書敏 高邑縣樂群合作社理事長
陳雲中 縣政協常委
賈煥江 業餘作者
李明計 業餘作者
李聚兵 原縣人大科長
張瑞琴 業餘作者
研究會章程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高邑縣劉秀文化研究會(以下簡稱本協會)是由從事劉秀文化研究的個人自願結成的學術性、非營利性社會團體。
第二條 本協會自覺遵守憲法、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遵守社會道德風尚。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和黨的十七屆六中全會、十八大精神,堅持黨的基本路線,堅持為社會主義服務、為人民服務的方向和“百花齊放,百家爭鳴”的方針, 團結組織熱心於劉秀文化研究的專家學者以及愛好者,深入開展全方位、多層次研究,宣傳劉秀文化研究成果,開發利用劉秀文化資源,弘揚中華民族優秀傳統文化,組織開展劉秀文化研究創作活動,促進文化交流,繁榮文化事業,致力於文化振興,為高邑縣經濟社會全面發展提供強大的智力支持。
第二章 業務範圍
第三條 本協會的業務範圍:
(一)團結和組織全體會員,積極從事劉秀文化研究,為探索開發漢文化資源提供科學的論證。
(二)廣泛徵集有關劉秀傳說故事、文史資料和書刊音像作品,為研究工作積累和提供資料。
(三)舉辦和開展有關活動,加強同各級有關學術團體、專家學者、文藝工作者和一切熱心於劉秀文化研究人士的聯繫與合作,進行學術探討與創作交流,傳播劉秀文化研究成果。
(四)指導本會各專業委員的研究創作
(五)舉辦“劉秀文化論壇”,為劉秀文化交流建立平台,及時總結經驗,形成文化研究成果,推動劉秀文化研究深入開展。
(六)組織編輯出版有關劉秀文化研究與創作的書刊和音像製品,推出一批有影響的精品力作。
第三章 會 員
第四條 申請加入本協會的會員,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遵守本協會的章程;
(二)願意承擔本協會規定的義務;
(三)熱愛劉秀文化研究工作,積極參加本協會組織的各項活動。
第五條 會員入會的程式:
(一)本人入會申請書;
(二)提交本協會會議討論通過;
(三)經批准後,由協會頒發會員證。
第六條 會員享有下列權利:
(一)本協會的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二)獲得本協會服務的優先權;
(三)對本協會工作的批評建議權和監督權;
(四)入會自願,退會自由。
第七條 會員履行下列義務:
(一)執行本協會的決議;
(二)維護本協會合法權益;
(三)完成本協會交辦的工作;
(四)向本協會反映情況,提出合理化建議。
第八條 會員退會應書面通知本協會,並交回會員證。
第九條 會員如有嚴重違法或違反本章程的行為,予以除名。
第四章 組織機構和負責人的產生與罷免
第十條 本協會的最高權力機構是會員大會,會員大會的職權是: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選舉和罷免常務機構;
(三)審議並通過常務機構的工作報告和財務報告;
(四)討論決定常務機構提出的重要事件;
(五)決定本會終止事宜;
(六)決定其他重大事宜。
第十一條 會員代表大會每屆五年。因特殊情況需提前或延期換屆的,須經協會常務機構表決通過。延期換屆最長不超過一年。
第十二條本協會設常務機構成員由會長、副會長、秘書長和副秘書長組成。
第十三條協會常務機構是會員代表大會的執行機構,在閉會期間領導本協會開展日常工作,對會員代表大會負責。
第十四條常務機構的職責:
(一)執行會員代表大會的決議;
(二)選舉和罷免會長、副會長、秘書長和副秘書長;
(三)籌備召開會員代表大會;
(四)向會員代表大會報告工作和財務情況;
(五)決定會員的吸收或除名,決定聘請協會名譽會長、顧問及授予協會名譽會長職務;
(六)領導和監督檢查協會工作;
(七)制定內部管理制度;
(八)審查、批准協會的財務收支情況;
(九)決定其他重大事項。
第十五條 常務機構決議須經到會人員半數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十六條 常務機構會議至少半年召開一次。經會長建議亦可召開臨時會議。情況特殊的,也可採用通訊形式召開。
第十七條 協會常務機構成員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堅持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政治素質好;
(二)在行業內有較大影響力;
(三)會長最高任職年齡不超過70周歲;
(四)身體健康,能堅持正常工作;
(五)未受過剝奪政治權利的刑事處罰;
(六)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第十八條 協會會員代表大會、常務機構的組織、選舉、會議、工作開展程式等制度,由常務機構擬定,並經會員代表大會批准通過。
第十九條 本協會設會長1人,副會長6人,秘書長1人,副秘書長7名,由會員大會選舉產生,任期五年,可連選連任。
第二十條 協會會長行使下列職權:
(一)召集和主持常務機構會議,討論研究協會重大事項;
(二)監督檢查會員代表大會、常務機構決議的落實情況;
(三)指導編制本會年度計畫,提交常務機構討論通過;
(四)組織協調本行業的重大活動,並對出現的重大問題應對對策進行調研。
第二十一條 協會秘書長行使下列職權:
(一)主持辦事機構開展日常工作,組織實施年度工作計畫;
(二)協調各會員開展工作,制訂本年度重大活動、重點項目跑辦目標。
(五)負責組織協調協會各類公關工作;
(六)處理其他日常事務。
第五章 經費管理
第二十二條經費來源:
(一)政府資助;
(二)有償服務的合法收入;
(三)利息及其捐贈。
第二十三條經費使用:
(一)召開會議及舉辦活動的費用支出;
(二)信息、資料印刷的必要支出;
(三)辦公費用、差旅費及專職人員報酬支出;
(四)其它應支出的合理費用。
第二十四條本協會遵守國家財經紀律,建立嚴格的財產管理制度,會計資料必須合法、準確、真實、完整,自覺接受會員大會和有關部門的審計、監督、檢查。
第六章 本協會章程的修改程式
第二十五條 本協會章程的修改,須經會員大會審議。
第二十六條 本協會修改的章程,須在會員大會通過後生效。
第七章 本協會的終止
第二十七條 本協會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需要終止活動時,需提交會員大會並經三分之二以上會員通過後生效。
第八章 附則
第二十八條 本章程須由會員大會通過。
第二十九條 本章程自核准之日起生效。
聯繫制度
一、每年至少兩次深入會員單位,及時與會員聯繫、溝通,了解會員的工作情況和存在問題,及時反映會員意見、建議和要求,代表並維護會員合法權益。
二、每年至少搞一次座談、考察等聯誼活動。在重大節日或會員遇到特殊困難時,以各種形式進行走訪或慰問會員。
三、根據會員需要,及時提供信息、培訓、考察等服務。
四、定期宣傳國家方針、政策及縣委、縣政府出台的有關政策,積極引導會員健康發展。
議事規則
為進一步理順關係,明確責任,規範會務工作,確保劉秀文化研究會各項工作順暢、高效運轉,特制定高邑縣劉秀文化研究會議事規則。
一、會長會議制度
1、會議時間。原則上每季召開一次,根據需要隨時召開。會議由會長召集並主持,常務機構成員(會長、副會長、秘書長)是會長會議的組成人員,會長會議作為會員代表大會閉會後的領導機構,要及時召開會議協商安排日常工作和解決會員提出的問題。會長會議的召開,由會長召集並主持,也可以委託副會長主持。
2、會議主要議題
(1)傳達貫徹黨的方針政策和上級重要指示、決定。
(2)聽取和審議年度工作報告,討論研究年度工作計畫。
(3)討論研究年季度工作安排。
(4)有關其他事項。
二、聯繫制度
1、每年至少兩次深入會員單位,及時與會員聯繫、溝通,了解會員研究創作情況和存在問題,及時反映會員意見、建議和要求,維護會員的合法權益。
2、每年至少搞一次座談、考察等聯誼活動。在重大節日和會員遇到特殊困難時,以各種形式走訪、慰問會員。
3、根據會員需要,及時提供信息、培訓、考察等服務。
4、定期宣傳國家方針、政策及縣委、縣政府出台的有關政策,引導會員積極創作,為會員提供方便。
三、信息制度
1、會員貫徹落實上級有關政策動態性工作。
2、會員在同行業中所取得的顯著成績及特色工作。
3、會員在研究創作等方面要求與上級溝通並尋求幫助解決問題。
4、會員的文化交流、文化供需等信息。
5、對我縣文化發展和本會工作的意見、建議及對有關工作的調查研究等。
6、會員每月至少報送1條文化信息。
四、有關原則
(一)協會會議議題,要在廣泛聽取各方意見和建議後確定,事前充分準備做好調查研究,然後集體討論研究作出決議。討論議題時,要堅持民主集中制原則,在認真醞釀討論的基礎上,吸取各方面意見,科學決策。如對重大問題不能取得一致意見時,應暫緩作出決議,待進一步調查研究、交流意見統一思想後,再另作決議。
(二)參加會議人員應嚴格遵守會議制度,不得無故不參加會議。有事不能到會,應事先請假。擔任職務的會員,無故連續三次不參加本會召開的有關會議,視作無履行領導職責能力,自行放棄相應職務。
(三)班子成員必須嚴格執行會議作出的決議,並按照各自分工,積極主動地開展工作,帶頭完成各項任務。
籌備工作報告
高邑縣劉秀文化研究會籌備工作,是在縣委書記李錫海同志的親切關心下,縣委、縣政府的直接領導下,在各有關部門的大力支持下組織開展的。近年來,縣委、縣政府領導大力弘揚劉秀文化,在劉秀登基台遺址的基礎上,高站位規劃、多渠道籌資、大手筆建設,建成了融紀念性及休閒型為一體的綜合性劉秀公園。叫響東漢在這裡開國品牌,彰顯高邑形象和品味,提升了發展環境的軟實力。成立高邑縣劉秀文化研究會條件已經成熟,打造高邑特色文化名片是時代的要求、人們的期待和社會發展的必然,對推動我縣的政治、經濟、文化建設具有重大的現實意義和深遠的歷史意義。籌備組經過認真調查研究,參照外地做法,結合我縣實際,做了大量的準備工作,目前籌備工作基本完成,具備了召開成立大會的條件。籌備組成立以來,主要做了以下幾個方面的工作:
起草了《高邑縣劉秀文化研究會章程》(草案)。這個《章程》(草案)是參照國家民政部成立社會團體組織《章程》內容,借鑑外地經驗,結合我縣實際起草的。之後經籌備組多次討論,並徵求了有關領導、專家和部分學者的意見,進行了反覆修改,今天準備提請大會審議、通過。
二是根據縣委縣域文化建設座談會議紀要的精神,推薦了協會會長、副會長、秘書長、副秘書長候選人。經過充分醞釀、協商、徵求意見,以及主管部門推薦,到目前已有65名同志加入協會,成為本會首屆會員,會後我們將按照成熟一個發展一個的原則發展會員,逐步壯大組織。
三是徵集劉秀文化研究文字工作已經全面展開,已出版了《劉秀的傳說》一書,創作完成了《劉秀定河北》電視劇本的初稿,小說《文韜武略話劉秀》一百回,現已經在《今鄗新聞》連續刊登,《劉秀賦》的創作已完成初稿,創作詩詞類文學作品80餘首,制定了劉秀文化研究會近期目標和長遠規劃。籌建了高邑縣劉秀文化研究會日常辦事機構,起草了各項規章制度。四是為召開劉秀文化研究會成立大會,在文字材料、會務安排、對外宣傳等方面做了大量的準備工作。
了縣內外各級領導、各界人士的大力幫助和支持,對此,我代表高邑縣劉秀文化研究會籌備組對大家的支持表示衷心地感謝。
組建高邑縣劉秀文化研究會是一項新的工作,由於我們缺乏經驗,難免有考慮不周或安排不妥之處,敬請各位領導和各位會員多提寶貴意見,共同推進劉秀文化研究工作順利開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