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預防腐敗局

海南省預防腐敗局

成立中央紀委副書記、監察部部長、國家預防腐敗局局長馬馼,海南省委書記、省人大常委會主任羅保銘共同為省預防腐敗局揭牌。 主要職責成立海南省預防腐敗局,是海南反腐倡廉建設史上的一件大事。 機構設定省預防腐敗局配備局長一名,由省監察廳廳長兼任,副局長兩名,其中,一名由省監察廳副廳長兼任,增派一名副廳級專職副局長,同意增設省預防腐敗局辦公室,為省紀委、監察廳內設的正處級機構。

成立

海南省預防腐敗局

中央紀委副書記、監察部部長、國家預防腐敗局局長馬馼,海南省委書記、省人大常委會主任羅保銘共同為省預防腐敗局揭牌。 海南省委副書記、省長蔣定之出席並宣讀了省編委有關批覆。

主要職責

成立海南省預防腐敗局,是海南反腐倡廉建設史上的一件大事。其主要職責是:負責全省預防腐敗工作的組織協調、綜合規劃、政策制定和檢查指導,協調指導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中介機構和其他社會組織的防治腐敗工作,負責組織協調全省整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建設工作,承擔中央紀委、監察部、國家預防腐敗局和省委、省政府部署的關於預防腐敗工作的各項任務。

機構設定

省預防腐敗局配備局長一名,由省監察廳廳長兼任,副局長兩名,其中,一名由省監察廳副廳長兼任,增派一名副廳級專職副局長,同意增設省預防腐敗局辦公室,為省紀委、監察廳內設的正處級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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