浮生六記·閒情記趣

2、余:我。 10、之:的。 13、於:在。

作者簡介

沈復(1763年——1825年),字三白,號梅逸,清乾隆二十八年生於長洲(今江蘇蘇州)。清代文學家。著有《浮生六記· 閒情記趣》。工詩畫、散文。據《浮生六記》來看,他出身於幕僚家庭,沒有參加過科舉考試,曾以賣畫維持生計。乾隆四十二年(公元1777年)隨父親到浙江紹興求學。乾隆四十九年(公元1784年),乾隆皇帝巡江南,沈復隨父親恭迎聖駕。後來到蘇州從事酒業。他與妻子陳芸感情甚好,因遭家庭變故,夫妻曾旅居外地,歷經坎坷。妻子死後,他去四川充當幕僚。此後情況不明。沈復既非秀才舉人,也非文人墨客,他出身於“衣冠之家”,師讀書,但後習幕經商,後又賣畫為生,浪跡四海。

簡介

《浮生六記》是清代文學家沈復的一部自傳體散文,共六卷,每卷皆有小題,依次是《閨房記樂》《閒情記趣》《坎坷記愁》《浪遊記快》《中山記歷》《養生記道》,流傳至今只剩前四卷。
《閒情記趣》是《浮生六記》的第二卷。
作者以樸實的文筆,記敘自己大半生的經歷,歡愉與愁苦兩相照應,真切動人。書中描述了他和妻子志趣相投,伉儷情深,過一種布衣蔬食而從事藝術的生活。由於封建禮教的壓迫與貧困生活的煎熬,終至理想破滅,經歷了生離死別的慘痛。道光二十九年(1849)王韜曾為書作跋,稱讚此書“筆墨之間,纏綿哀感,一往情深”。

閨房記樂 一段

原文

餘閒居,案頭瓶花不絕。芸①曰:“子之插花能備風晴雨露,可謂精妙入神。而畫中有草蟲一法,盍②仿而效之。”余曰;“蟲躑躅③不受制,焉能仿效?”芸曰:“有一法,恐作俑④罪過耳⑤。”余曰:“試言之。”曰:“蟲死色不變,覓螳螂蟬蝶之屬⑦,以針刺死,用細絲扣蟲項系花草間,整其足,或抱梗,或踏葉,宛然如生,不亦善⑨乎?”余喜,如其法行⑧之,見者無不稱絕⑥。求之閨中,今恐未必有此會心者矣。

譯文

我閒居在家,桌上的瓶花總是不斷地更換新鮮的。芸對我說:“你的插花中能夠體現大自然的氣息與特徵,可算是十分精妙傳神。在畫畫的技巧中有畫草蟲的方法,你為什麼不仿效呢?”我說:“蟲在插花上是會跑來跑去不聽話的,怎么能仿效呢?”芸說:“我有個辦法,就是怕那樣的做法有罪過。”我說:“你不妨說說看。”她說:“蟲子死後顏色不變,你可以捉來螳螂和知了、蝴蝶之類的昆蟲,用針把它們刺死,用細絲系住蟲的頸部綁在花草當中,整理它們腿的姿態,或者抱梗,或者站在葉上,就像活的一樣,不也很好嗎?”我很高興,按照她的辦法去做,看到的人無不稱絕。如今在閨中尋找,恐怕未必有能夠如此懂得我心思的人了。

注釋

①、芸:指作者的妻子陳芸
②盍:何不。
③躑躅:徘徊,文中指蟲子不停地跳動。
④作俑:比喻倡導做不好的事。
⑤耳:相當於“罷了”。
⑥絕:絕妙,妙極。
⑦屬:類
⑧行::試驗
⑨善:好 
⑩或:有的
⑪項:脖子
⑫法:方法

童趣

童趣意為幼稚天真或童年的樂趣。亦有《童趣》一文,經過稍微改編後收錄於人教2010版初一上冊語文課本第5課。選自《閒情記趣》

原文

余憶童稚時,能張目對日,明察秋毫。見藐小微物必細察其紋理。故時有物外之趣
夏蚊成雷,私擬作群鶴舞空中,心之所向,則或千或百果然鶴也;昂首觀之,項為之強。又留蚊於素帳中,徐噴以煙,使其沖煙飛鳴,作青雲白鶴觀,果如鶴唳雲端,為之怡然稱快
余常於土牆凹凸處,花台小草叢雜處,常蹲其身,使與台齊,定目細視。以叢草為林,以蟲蟻為獸,以土礫凸者為丘,凹者為壑,神遊其中,怡然自得
一日,見二蟲鬥草間,觀之,興正濃,忽有龐然大物,拔山倒樹而來,蓋一癩蝦蟆也。舌一吐而二蟲盡為所吞。餘年幼,方出神,不覺呀然一驚;神定,捉蝦蟆,鞭數十,驅之別院。

翻譯

我回憶童年小的時候,能睜大眼睛直視太陽,眼力可以看清極其細小的東西。看到細小的東西,一定細心觀察它的花紋。所以時常有觀察物體本身以外的樂趣。
夏天蚊子的飛鳴聲像雷一樣,我私下裡把它們比做群鶴在空中飛舞。心中想像的景觀(鶴舞),那么或者成千或者成百(飛舞著的蚊子)果真(覺得它們)是鶴了。仰起頭觀賞這種景象,脖頸因為這樣都僵硬了。 我又把蚊子留在白色的蚊帳里,用煙慢慢地噴它們,使它們衝著煙霧飛叫,當做青雲白鶴看,果真像鶴在雲頭上高亢地鳴叫,高興得直喊痛快。
我常在土牆高低不平的地方,花台雜草叢生的地方,蹲下身子,使身體和花台一樣高,聚精會神仔細地看。 把繁茂的雜草當做樹林,把昆蟲螞蟻當做野獸,把泥土瓦礫凸出的地方當做土山,把低洼的地方當做山溝,想像在裡面遊歷的情景,感到心情舒暢,自得其樂。
釋義
1、節選自《浮生六記·閒情記趣》(自傳性散文)。題目是編者加的。沈復(1763-1825)字三白,號梅逸,長洲(現在江蘇蘇州)人,清代文學家。
2、余:我。
3、稚:幼小。
4、張目:睜大眼睛。
5、秋毫:鳥類到了秋天,重新生出來的非常纖細的羽毛。後用來比喻最細微的事物。
6、藐:渺小。
7、細:仔細。
8、故:因此。
9、物外:這裡指超出事物本身。
10、之:的。
11、項:脖頸,頸。
12、強:通“僵”,僵硬的意思。
13、於:在。
14、素帳:未染色的帳子。
15、徐:慢慢地。
16、唳[lì] :鳥鳴。
17、以······為=把······當作。
18、怡然自得:形容安適愉快而滿足的樣子。怡然,安適、愉快的樣子。
19、興:興趣。
20、方:正。
21、蓋:原來是。
22、鞭:用鞭子抽。
23、之:代蛤蟆。
24、細:仔細。
25、察:觀察。
26、昂:抬。
27、首:頭。
28、驅:驅逐 註:項為之強的“強”讀jiāng 癩蝦蟆:這裡讀há。

物外之趣的三件事

1.夏蚊成雷,私擬作群鶴舞空中,心之所向,則或千或百果然鶴也;昂首觀之,項為之強。又留蚊於素帳中,徐噴以煙,使其沖煙而飛鳴,作青雲白鶴觀,果如鶴唳雲端,為之怡然稱快
2.余常於土牆凹凸處,花台小草叢雜處,蹲其身,使與台齊,定神細視。以叢草為林,以蟲蟻為獸,以土礫凸者為丘,凹者為壑,神遊其中,怡然自得。
3.一日,見二蟲鬥草間,觀之,興正濃,忽有一龐然大物,拔山倒樹而來,蓋一癩蝦蟆。舌一吐而二蟲盡為所吞。餘年幼,方出神,不覺呀然一驚;神定,捉蝦蟆,鞭數十,驅之別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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